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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票”传统

(2011-05-09 09:45:52)
标签:

湖南邵阳

贵州镇远

湖南衡阳

福利院

计生办

邵氏弃儿

上官敫铭

杂谈

“绑票”传统

http://s5/middle/742eefccga2cefddc7164&690

《新世纪》“邵氏弃儿”

财新《新世纪》(记者上官敫铭)报道:湖南省邵阳市计生部门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强行将十余名婴幼儿抱走,送入福利院,部分孩子后来找到下落,但有些已被收养在海外。

别骂,他们有他们的逻辑——你家孩子来到这个世界,少了点手续,比如某张证件,所以孩子必须“没收”,成为国家资产,听凭国家相关部门处理。这是一个逻辑。另外还有一个逻辑:孩子父母在外打工,家里是老人,趁此良机,上门抢人,然后通知交钱,农村三两天拿得出1万块的人家很少,何况父母在外地,于是可以交给福利部门,福利部门修改档案,把孩子变成“无主财产”,公开挂牌“领养”,可得3000美金保证金,大家分。

其实抢走你家的孩子,然后通知你花钱来赎,过期不赎,后果自负——这就是本来只发生在香港黑帮片中的“绑票”镜头。帮他们的道理梳理了一遍,差点把自己给绕糊涂了。你绕多少弯子、整多少借口,都是这么回事。政府部门“绑票”。

2009年《南方都市报》曾报道贵州镇远县计生和福利联手,把所谓“不合法”的孩子抢走,制造成“孤儿”,挂牌收养,收取海外爱心人士的保证金,从2001年起,大约有78名“孤儿”被美国、比利时、西班牙等国的家庭领养。

2005年,湖南发生所谓“11·15”特大贩婴案,一查,原来是一个叫段美林的工人干的,再查,发现常宁市福利院是同伙,再查,衡南、衡阳、衡山、衡东、常宁、祁东等县市福利院都是同伙,再查,……也是同伙。不过就不查了。

这样一罗列,听起来好像是某个光荣的革命传统一样,但最早是在地主图财的房子上贴标签,说“不合法”,要求定期交钱来赎,如今变成孩子了,还是发展得很快,不算原地踏步。贵州镇远的案子,结果是6名责任人受处罚,分别是“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行政降级”、“撤销党内职务”。黑社会抢走孩子,恐怕要判个无期徒刑吧,政府部门抢呢?大家不知道就算了,知道就“警告”一下。别天真。

今后这个传统还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比如由卫生部牵头,设立“肢体局”,确立“合法”的肢体标准,不合法的手脚贴上标签,直接砍掉,家属要接回,可以,半小时到冰库交钱,拿回去自己接上好了。时间紧迫,有法可依,必然财源滚滚。

关于贵州镇远的案子,《中国商报》有个短文,标题叫做“谁来阻止阳光下的罪恶”。那是2009年。如果与时俱进,今年湖南的案子,标题应该叫做“谁来保存罪恶下的阳光”吧。大家保护好各自的手脚器官,现在开始学习断肢续接的技术吧。记住,白天过去了,这是黑夜。上官敫铭这样的记者不是阳光,最多只是根蜡烛。

 http://s9/bmiddle/742eefccga2ce10ee0128&690

(这是2006年《法治与社会》陈拓的文章截图)

(周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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