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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除法运用简化口诀估商初探

(2013-03-16 09:37:18)
标签:

教育

                    对商除法运用简化口诀估商初探

    在学习商除法中,常见的估商方法较多,有用除数首位进行估商者,也有用除数首位加一或扩大除数的方法估商者,还有用口诀进行估商者,总的来看,熟练地掌握立商的方法是最主要的关键。为了提高计算技能,加快计算速度,求得准确商数起见,综合三十多年来个人学习心得,正对上述估商方法之不足,试图将商除法用几句简化口诀进行估商立商,以便初学者学习试用,共同为改进和完善商除法的立商作出努力。

     一、          简化试商口诀的依据

    按照除算特点,根据数学原理,把一个数(指除数)分成四等分,求出他的1/4、2/4、3/4、和4/4的商数值各是多少?这就为试商2、5、7、1(倍)个数找到了依据。因为分数1/4的商数值为0.25;2/4即1/2的商数值是0.5;3/4的商数值0.75;4/4的商数值是一(倍)。通过这一计算,利用确商数首就创编出上述四商和“商4”、“商9”(包括“商8”)等6句试商口诀,初步为减轻试商中思考负担提供了方便。

   至于商数3、6两个数字,在实际计算中通过补商(试商2、5后)或退商(试商4、7后)解决,不需另立口诀了。

    二、          除算前掌握的原则

    1、 以被除数(及其余数)与除数的前两位数(以下简称两数)作比较进行除法演算。每一个除算题不论两数的多少,整数还是小数,都按此进行计算。两数若都是一位数进行计算时,可在其后补一零(0),则按两位数计算比较方便。

    2、 除算布数时,必须顺便默记除数前两位数的一半值,以此作为试商的对比标准。即以被除数的前两位数与除数的前两位数进行比较,运用口诀来立商。

    3、 除算前先从算盘左边第三档起摆上被除数,然后把除数置于算盘右边或另记纸上(最好默记心中),比较两数大小,运用以下口诀进行对照试商。口诀简明好记,不需死记硬背。

    三、          估商置商

    几倍隔商几,隔减除几次

   被除数大于或等于除数的几倍,就在被除数最高位左隔一档商几,并从商右隔一档减去商与除数相乘的乘积(即减去除数几次)。

    过半前商5,挨商减半除

    被除数恰为除数的一半,或比一半稍大一点,就在被除数前“商5”,紧接着挨商减去全部除数的一半。口诀中的“过半”都是指一半或稍大一半言,以下口诀含义相同。

    少半前商4,只减商除积

    被除数略小于或接近于出书的一半,在被除数前可商“4”。在商“4”后减积时,可直减商与除数相乘的乘积,也可在商右隔档加除数一次,俟被除数大于除数的一半,然后在商右俟位减去全部除数的一半,这是因为减4等于加1减5(-4=-5+1),计算结果与商、除数直接相乘减积是一样的。除数位数较多时,这种计算方法有利于提高计算速度,且免去计算“商除积”之繁。

    过半加其半,数前将“7”商

    被除数的前两位数值约等于除数前两位数值的3/4的值(即除数的半数再加其半数的一半),就在被除数前商“7”。其具体判断法是:

    1、大体上看出被除数较除数约小10-15左右就可商“7”。又被除数较除数约小20左右(被除数须在30以上),同样可商“7”。

    2、在除数的一半值上默加上10,若被除数相当于默加后的值,这时就可以商“7”。如除数是40,在其一半值(20)上默加上数后即成30时,就可试商“7”。如30 ÷40=0.75是。

    3.根据统计学分组原理,可以找出商“7”的规律:若除数在30以下,被除数较除数约小5;除数在30-50之间,被除数较除数约小10;除数在70以上,被除数较除数约小20左右的情况下均可商“7”。

    对后一规则不能很好掌握时,最好记住前两条,则商“7”问题都可迎刃而解,只要认清判断模式(下句口诀同义),大可不必拘泥于口诀,自然会得心应手。

   过半再折半,数前将“2”商

   而除数前两位数在30-70之间,就可直接商“2”。

   前商“2”。其具体判断规则是:

    1、凡被除数前两位数值在10-15之间(必须在10以上),而除数前两位数在30-70之间,就可

直接商“2”。

    2、被除数前两位数值在16-22之间,而除数前两位数在70以上,同样可前商“2”。

    3、若明显看出被除数的前二位数相当于除数一半值的二等分值(即除数的1/4的值,如除数是40,1/4即为10),则可得商“2”。计算纯熟时,已知除数的一半是多少?则一半再折半就会一目了然的。对后一规则一时判断有困难时,请按前两条规则对照得商则历试有验。如遇商大、商小时,以退商补商去处理,以上口诀同此处理。

    数近前商“9”,均商右减积

    数近前商“9)指的是被除数前两位数小于除数前二位数,但接近与除数时,可前商”9”.

究竟数近的标准是多少?通过对大量除式的反复试算,发现它们之间相互制约的规律。即将被除数数首默加到它的此位上,这个加后的新值应视为出书的最大值,它形成了被除数和除数的数首相同和不同的两种数近情况。

    1、  数首相同除数的最大值界限

    凡两位数的最高数字(数首)相同,而被除数次位小于除数次位(次位相同就看第三、第四位,下同)时,就可前商“9”。究竟小到多少才能算数呢?它的界限是将被除数数首默加到它的次位上的新值就是除数的上限(最大值)。除数两位数在此限度内(或减小至比被除数次位数大一时)即可商“9”,否则只能商“8”,而商“9”不够乘减了。如被除数是10,除数须大一,这即10÷11=0.9091,默加规律是10=1=11.又如42÷46=0.9130(因42+4=46余类推。凡除数以43、44、45到46,都可商“9”。这4个数字互有联系,彼此接近,故在编口诀时用“数近”一词,确合题意。

    《大全》出版后,拜读期间发现“数近”举例72÷78,说明“72”小于“78”,但两数只差“6”,叫做“数近”,笔者认为差“6”怎么说明两数又很接近,古云: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数近”虽是珠算除法术语,但抒述就不能含糊其辞的一扫而过。编者“数近”举例有几点不足,笔者提出以求得共识,别让读者盲从,是为所瞩。

    ⑴两数数首相同,本为商9-8之模式,但除数还小一个“数近”要素,即除数应为79。从73、74、75、76、77、78、79都是连续“数近”的。

    ⑵编者指出两数相差“6”称为“数近”,实属侈谈,“6”既不能代表那几个“数近”,又两数相差之大,怎能说接近呢?笔者指出的7个数才能说明“数近”。但换一同头的除式,“数近”的个数必不同。

    ⑶两数同头或异头,除数超过最大值界限,只能商“8”或商“7”。异首除数超过最大值界限可参下节说明,一般不符合同头或异头的除式,其商是不具备“数近”规律的,一看除数请勿死搬硬套。如23÷26=0.8846、32÷41=0.7805。

    2、数首不同除数的最大值界限

     凡被除数小于除数而数首不同,但较接近于除数时,同样可前商“9”。小于或接近的标准是什么?按以上办法在默加后的数再默加上1的新值就是除数的最大值。如29÷32 =0.9063,即除数是(29+2)+1=32;再加39÷43=0.9071,即除数是(39+3)+1=43;又84÷93=0.9032,即除数默加规律是(84+8)+1=93,等等……若除数比默加后的新值大一时就只能商“8”,而商“9”就不够乘减了。通过计算得知,有8个两位数(18、27、36、…….81)等9的倍数当做被除数时,它对应的除数是既符合同头默加规律)可商“9”不能整除)36同头默加规律)可商“9”不能整除)36÷39=0.9231。又与不同头默加规律相吻合可商“9”,其后不带尾数,如72÷80=0.9。

   上述两种数近情况,都存在除数最小值(次位或第3、4位)比被除数的次位或第三、第四位大1的特点。这是被除数小于除数接近于出书的最低标准。如下例:

   ⑴数首相同10÷11=0.9091   42÷43=0.9767。

   ⑵数首不同29÷30=0.9667    59÷60=0.9833.

   从⑵看来数首不同的被除数次位都是“9”,除数等于此数时,数首就有相同了,且为倍数关系,这是特例。一般情况下,即使两数数首不同,其最小值也是不违背这一规律的。否则,它的最小值与数首相同规律并无两样。被除数次位数小于9,如⑵例,默加后同样两数不通头。

按以上口诀所得试商,除几倍隔商隔减的减积除外,其余隔商均在商右挨商依次减积。减积档次的认定是乘减的关键,遇零时须空出零的档次,不得赶前错后超越零位。

    四、          商的定位与商数准确的验证

    商的定位是除算结果必须明确的主要问题,定位方法较多,一般都采用大众化的公式定位法。设M为被除数的位数。N是除数的位数,它是确定商是整数、小数和带零的位数。其定位公式:M-N...① M-N+1…②

    1.         被除数首位小于除数首位时,则用公式①M-N;如234÷425=0.5506,即3-3=0,商应为0位数。

    2.      除算前布数时须从算盘左起第三档起布被除数,才适应口诀的隔商和前商。根据“数大隔位商”(实为法数的倍数)的估商原则,商应在被除数首位档前隔一位立商。首位档必然不为0,故应选公式② M-N+1…立商。如496 ÷242=4.0496,即3-3+1商应为+1位数,又483 ÷ 21=20.1429,即3-2=1商应为+2位。实大于法不成倍数者,亦可采用②式,如256÷39=11.6923,即商应为+2位,带小数按确定商位,尾数应四舍五入。

   3.      被除数各位与除数各位相等时,也可用②式M_N+1求商定位,如336÷218=1.1957,即3-3+1,商数为+1为带小数。一般都是实首比法首大1,两数位数不相等时也可用②式立商定位。

   4、被除数位数与除数位数都为负几位(即小数点后有几个0),但被除数的最高位(负几位)大于除数的最高位时,故用②来定位,即商数的位数为:-3-(-1)+1=-1位,即0.0009095÷0.0214=0.0425。

   以上除式举例和商的定位公式基本上是联系在一起的,只要明确各自的特点,运算绝不会发生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之弊,除式范围都会在头大头小、同头异头、零位负位等数列之间,商的定位,公式①、 ②应用普遍,别见异思迁,反其道而行之终难获益。

     珠算的演算是保证运算结果是否正确无误,在运算后必须进行的一次检验,演算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错误,消灭错误,避免损失,这是财经人员不可违背的恪守职责,以竞完功。介绍人们常用的、行之有效的演算方法,总结经验,以利推广。

    长期以来乘除法互为逆运算,用乘法检验除法计算所得是否准确无误,人人认可为不二法门。但有两种检验方法,必须认真掌握,方可证明除法运算之正确无误。

1、除法运算除尽无余时,用商乘以除数应为被除数。但乘除进退数码之时不可错档,以防错讹,否则重新演算耗费精力实不可取。如102528÷384=267,以384X267,乘积为102528,与被除数相同,证明除法运算正确无误。

    1、 除法运算除不尽有余数时,应用商乘以除数再加上余数为被除数。

    如3.8÷0.0048=802………0.0004,802X0.0048+0.0004=3.85,结果与被除数相同,证明除法运算准确。如对余数不再进行除算时,求的一定的商数后,按以下步骤运算即可求出余数802X0.0048=3.8496,3.85-3.8496=0.0004(余数)但限定余数有几位精确度,一般都规定到0.01或0.001等,若商的精确度没有规定时就按精确到0.01的要求去做。这样所求出得商就是商的近似值,是公认无可置疑的。

    2、 应用口诀的几点说明

    1、为了减少乘减手续,提高运算速度,对商数9、8、7的乘减,可从商右被除数的次位起,分别加1-3次除数,挨被除数大于除数或等于除数时,再从商右挨位起(被除数首位)减去除数一次,其余数既为商数9、8、7分别乘减的结果。从数学原证明,减9等于加1减10(-9=-10+1);减8等于加2减10(-8=-10+2);减7等于加3减10(-7=-10+3)。

    1、商“5”减积时,可在商右被除数中依次减去各位除数之半。因为某数的5倍就是10倍的一半,等于这个数末位添个0,后除以2。凡遇除数是1、3、5、7、9数字时折半时把一位变为两位了,但两位数的末位都是5(个位数),这是乘积对位连环减积所要求的。因前数的个位就是后一数字的十位,所以,除数是1折半减积时,只能隔位减去5(即05以零补足位数)。或将某一奇数分离1出来,与后档数字并列成两位数折半而减积,还是比较简捷的。如12 ,472,596÷2=6,236,298.凡遇除数是2、4、6、8、各数字时,从本档起(挨商位即十位数)依次减去除数的一半,不必再用5去乘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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