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之“绛珠还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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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之“绛珠还泪”】
“还泪”的原意在第三回脂批中说得最清楚。宝黛初见,一个因对方没有通灵玉而狠命摔玉,骂这玉“连人之高低不择”;一个则因之流泪道“倘或摔坏了玉,岂不是因我之过”。脂批云:这是第一次算还,不知下剩还有多少!应知此非伤感,还甘露水也——
此批指出黛玉这种体贴知己的心思和痛惜其自毁而引咎自责的落泪,就是“还泪债”。黛玉有被收养的凄凉身世,但她的泪偏不为自己落,而是为玉的不自惜而落——所谓:春夏秋冬皆自惹。戚序本保存一条脂批,更点出它对整个悲剧的象征意义:
补不完离恨天,所馀之石,岂非离恨石乎?而绛珠之泪,偏不因离恨而落,为惜石而落。可见惜其石,必惜其人。其人不自惜,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计为之惜乎!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古不怨,所谓“求仁而得仁,又何怨”,悲夫!批书者若为读过后80回原著,是无从这样说的。
一剪梅读红学 整理自蔡义江红学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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