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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我发了一篇“‘裸婚’:全裸式、半裸式?”, 谈到时下兴起“裸婚”,单身男女以超低经济成本从民政局取回结婚证,完成了结婚成家这桩大事。
日志发表后,我那些五、六十年代的博友大多不以为然,对于这种最筒单,最快捷,省钱省事的“裸婚”,他们那个年代差不多都是如此,他们就是这样走过来了。“革命化”婚恋与现时的“裸婚”,只不换了个叫法,又或者潮流兴裸露程度部位不同,于是就各有风彩,各有保留罢了。经老人们点拔,我知道自已有点儿小题大做。用广州话来说,末见过大蛇拉屎!
但我仍然十分好奇当今的“裸婚”。7、80后的朋友们,如果你身边真有这样的“裸婚”者,一定要告诉我,我会快递一份祝福。因为我完全被感动了:他们裸到如此彻底,为了爱也为了情,两个赤裸裸的无产者,走在一起了,在当今社会应属“非典”。
婚姻是件大事,不是迫不得以,相信新人们都会想方设法搞搞东西,全裸式的“裸婚”上也会或多或少披挂东西变成半裸式的“裸婚”。房子、车子可以没有,婚礼、蜜月可以不张罗,但总得意思意思。用我太太当年的话来说,女孩子从小开始梦想披上婚纱做新娘子,一辈子只有一次无论如何也要梦想成真。于是,我们就有了婚礼,摆了酒席,无意之中还发现酒席之后还赚钱了,用这些钱去度蜜月。当年,我觉得自己还是不够潇洒不够脱俗也不够浪漫:“裸婚”太可怕了。
今天,听了老一辈的忆苦思甜,我似乎又觉得,“裸婚”不可怕,可怕的是:男女主角是否全脱,还是各有保留?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各自生活方式,毋须理会旁人指手划脚。如果两个人财产无隐私,感情无走私,爱的就是对方的你,这种复古的“裸婚”,应该倡导。为了爱情而脱了(此话乍听起来很熟悉),裸了以后还剩下什么,可能只有上个世纪一首流行曲所唱道“只有情永在”了!
我再仔细去想,想得更远些,“裸婚”不可怕,可怕的是:裸完之后的新生活。赤裸的俩人抱在一起可以取暖,可以遮挡对方要害部位防止别人偷窥、议论。患难夫妇,白手起家,同心同力,目标一致,很快就有了新的结果,或小康生活或中产阶级或富贵人家,又或你我反目,你我嫌弃,分手收场……婚后几十年的生活,会不会让他们后悔当初的选择?必竟他们将来无法复制老一辈那种儿孙满堂的传统生活了。
“裸婚”只是一个选择,我只有一个祝福,所有“裸婚”者,裸得开心,裸得有价值,一生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