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惩治一批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崔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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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洛阳失信编辑崔文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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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自即日起至12月,该局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强化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深化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强化重点排查、案件查处、失信惩戒、集中曝光等措施,有效治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线上线下食品安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及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未经许可生产特种设备和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无证出厂销售CCC目录内产品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对存在“屡禁不止、屡罚不改”情形的经营主体予以集中曝光。
排查一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件线索。依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结果,将高风险经营主体列入监管重点,提高抽查比例,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深挖细查案件线索。强化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经营主体大数据监测,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梳理一批近3年内受到10次以上行政处罚,且未获准信用修复的经营主体。
列入一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按照从重处罚原则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经营主体,应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针对群众高度关注、社会影响较大、危害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依法依规将相关经营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进一步提升信用监管威慑力。对于涉嫌刑事犯罪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依法依规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照等行政处罚,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健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案件通报机制,将违法犯罪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惩治一批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惩戒合力,对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增加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等,充分发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惩戒功能。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将重点排查一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件线索,集中查处一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件,强力惩戒一批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一批制度机制成果,推动形成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信用监管新格局,健全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构建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