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国学风·第十届全国美育教学成果展评通知
(2017-03-21 09:27:35)美育国学风·第十届全国美育教学成果展评通知
全国美育教学成果展评组织委员会
全美组字(2017)—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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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秘书处 |
热烈庆祝中国美育网建网十周年
美育国学风·绚丽年华第十届全国美育教学成果展评
通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教研机构、社会团体:
为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及教育部一系列相关的文件要求,在学校文化建设、教育教学实践中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让以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的审美教育和人文素养教育真正成为学生成长的人生导师,发挥“以美育人,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组委会特决定提前结束第九届展评,专门举办以“美育国学风”为主题的第十届全国美育教学成果展评。详情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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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四、
五、
六、重要说明:本活动不收报送、参评等费用并全面反馈参评结果:《获奖公报》。
七、报送方式:首期报送截止2017年7月底。
全国唯一指定报送信箱:
查询电话:010-60217468
八、媒体支持:人民网、光明网、新华网、中国美育网、人生美育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研网、美丽中国视觉网全力配合本届活动。
组委会本届主持: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美育研究会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会 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教育学会 全国美育联盟秘书处
国家教育学重点课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美育课题组 中国美育网专家委员会
组委会参与主办:中国教育学会、中国老教授协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中国教育学会美术专业委员会、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国家美育研究与发展中心、全国美育联盟秘书处、中国长城学会校园行动委员会(注:参办单位含往届主办单位)
2017年2月18日
各类报送细则可函索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