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最该签“捐器官”协议
(2011-04-26 08:17:14)
标签:
美德宋体协议驾照器官捐献杂谈 |
文:好运相伴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有望年内实现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届时,居民在申领驾照时将对万一遇到车祸等意外情况死亡后,是否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以及捐献何种器官作出选择。
看了这则报道后,不知道怎么的,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总想说点什么,总想把自己心中莫大的冲动用文字体现出来。首先我不得不承认,这个措施确实不错,明则是一个协议,我更觉得这是一种人道主义,愿意签此协议的人,是善良的好人。有些网友对此措施产生强烈的反感,认为这不是诅咒自己早死吗?他们的心情我能体会到,但是,他们的观点我却不赞同。
有相关报道统计,目前我们国家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每年大概有150万人,其中只有约1万人能够做上手术。多么悬殊的一个比例,13亿人口的泱泱大国,居然没有多少人,愿意在死后捐献自己的器官,让自己的灵魂得以延续。有时候我感到很痛心,难道这就是中国人吗?中国人不应该这样,因为我们是一个拥有几千年传统美德的大国。
鼓励领取驾照的人签此协议,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在中国车祸死亡率比较严重。其实,我们每天都能听到或者看到报道,因为车祸而死亡的人确实不少。这项措施也没有强制性要求,而是一种自愿性的选择,看来还是考验司机朋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国家从领取驾照的人那里开始做试点,我想逐渐的会鼓励各界人士签此协议。
说到各界人士,我更觉得国家公务员最应该签此协议,为什么?因为他们是人民的公仆,他们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第三点是这样写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的监督。既然这样,就要一生一世都要服务员人民,让人民拥有健全的身体。曾几何时,我是多么的“钦佩”公务员,认为他们就是我们劳苦大众的救世主,有了他们,我们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而今天,我又是多么的渴求他们,希望他们生是公务员,死了还是“公务员”,要用自己的一切行动“为人民服务”。
全心全意不要只在嘴上说说,嘴上说说只是一种“伪义务”,我们要的是真心付出,只有你们真心付出了,贫苦老百姓才觉得你们是“全心全意”。也许你们公务员会狡辩,但是,你们的狡辩没有最有力的证据,如果拿出最有力的证据,那才是你们的光荣,你们的骄傲。
有人说如果出考公务员要签此协议的举措,估计报考公务员的10万大军全军覆没,我听了以后很气愤,难道那些报考公务员一心想要为人民服务的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