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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导引-- 安徽砀山—福利院院长1万元卖掉精神病女给人做老婆。河南警方解救时发现,女子被先后倒卖了两次,而这名院长还拐卖过福利院2岁男童。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s/2009-11-15/082119050733.shtml 文:好运相伴 被卖女张小美,我不知道她是什么原因进的福利院,但是,我绝对能猜测到她的生活没有一天是幸福的。患有精神病的她,这个社会已经对她不公平了,让她不能享受正常人的生活。可是黑心的福利院院长,竟然把这么一个可怜的女孩卖来卖去,总共被卖了6次。我真想不通,这位表面上是福利院院长的人,心咋如此毒,他在花那些黑钱的时候,也不觉得内疚吗?也不怕会有一天遭雷劈吗?其实我现在问了两句屁话,他们既然能做出这样的事,怎么会内疚?怎么会怕雷劈?他们的心完全是黑的,黑的不掺杂一点点杂色。说到这里,我已经无法找到词语来骂他们了,我觉得,跟他们这样的人生气,本来就是对我的一种玷污,有了法律,我就不信他们能够有好日子过。 福利院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想这绝对不是先例,只不过之前的没有被暴露而已,这样的人口买卖,看似是一种风险很低的交易,因为孤儿本身就失去了亲人,如果他们被卖了,绝对不会有人报案或者怀疑,现在想想这位院长还很聪明的嘛,想瞒天过海的赚取黑心钱,发自己的横财。可是中国有句话叫做:“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讲的就是只要你做了亏心事,总会有一天被暴露于世的,纸是包不住火的。更何况你做的这事,也太让人气愤了,那些孤儿本来就已经很苦命了,你还把人家往火坑里推,你说你是不是刽子手。换个角度说,要是他们是你的子女,你现在会怎么想怎么做,我想你也会跟我一样吧,想拿刀砍人吧,可是我们又不能这样做,因为在法律面前,我们还得老老实实,只能听后法律的裁决。 警钟长鸣!我们绝对能肯定,发生这么大的儿童买卖事件,并不是福利院院长一个人能办到的,在他的背后一定还有很多黑手。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更相信那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热切的期望警察叔叔能够早点将这群社会败类绳之以法,早点将那些被拐卖的可怜孤儿解救出来。当然,最后我还希望,各地相关部门,能够以此案为警戒,展开一次福利院大检查,看看这种孤儿被卖的行为是否是一种“潜规则”,如果是,我想一个有道德有良心人,都会知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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