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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加强要领版)——旅游纠纷中人民法院应支持的诉请(三)

(2023-09-28 15:04:09)
标签:

法律

分类: 有关法律
一、旅游行程开始前或者进行中,因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的处理
  • 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支付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旅游经营者转委托发生纠纷的处理
  • 因以下情形造成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受到损害的,旅游者要求作出委托的旅游经营者旅游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 签订旅游合同的旅游经营者将其部分旅游业务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游经营者
  2. 受托方未尽旅游合同义务
  3. 导致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受到损害
  • 旅游经营者委托除目的地的旅游经营者以外的人从事旅游业务,发生旅游纠纷,旅游者起诉旅游经营者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三、挂靠情形中发生的旅游纠纷处理
  • 旅游经营者准许他人挂靠其名下从事旅游业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
  • 旅游者根据《民法典》1168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请求旅游者经营者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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