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民法典(加强要领版)——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仲裁裁决执行及适用

(2023-09-12 12:44:10)
标签:

法律

分类: 有关法律
一、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先行裁定的执行
  • 当事人依法向被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和执行
  • 申请执行先行裁定的,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1. 申请执行书
  2.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先行裁定书
  3. 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 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担保情况
  5. 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的执行
  •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调解书、裁决书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1. 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 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 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4. 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 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 人民法院对符合执行条件的申请,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执行条件之一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司法解释的其他适用问题
  • 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期从当事人收到裁决书的次日起计算
  • 该司法解释施行后【2021年1月1日起】,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解释
  • 该司法解释施行后,施行前已经生效的裁判案件,施行后依法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