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加强要领版)——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中应驳回的利益分配请求
(2023-08-17 12: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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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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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予受理的分配房产地项目利益请求
- 依法需经批准的房地产建设项目,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请求分配房地产项目利益的
- 房地产建设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
- 因当事人隐瞒建设工程规划变更的事实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按照过错承担
- 因上述情形而请求分配房地产项目利益,已经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则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