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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哲学之59---年龄特征与个性特征的关系

(2013-05-23 16:45:21)
标签:

胡光秘

教育哲学

年龄特征

个性差异

教育

分类: 教育哲学

(一)儿童年龄段的划分

年龄待征与个性特征的关系,反映出在人的发展历程中的共性(普遍件)与个性(特殊性)的关系问题。了解年龄特征,是为了对某一年龄阶段的学生进行共同的教育,了解个性特征,则是为了在进行共同教育的基础上加强个别教育的指导。

谈到儿童的年龄特征问题,自然涉及到儿童年龄阶段的分期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在心理学界有不同的主张。例如皮亚杰根据儿童认知的发展将其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感知运动阶段,从出生到两岁;前运算阶段,两岁到六七岁;具体运算阶段,六七岁到十二岁;形式运算阶段,十一二岁到十四五岁。皮亚杰根据他的儿童认知阶段的划分,对儿童的道德判断也作了相应的不同阶段的划分。这种划分阶段基本上相当于一般的婴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阶段的划分。列昂节夫和艾里康宁从他们的活动理论出发,把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主导活动作了如下的划分:0~1岁为直接——情绪交往阶段;1~3岁为对象——操作活动阶段;3~7岁为游戏活动阶段;7~11岁为学习活动阶段;11~15岁为社会公益活动阶段;16~17岁为职业活动阶段。这种以儿童的主导活动来划分阶段。较之皮亚杰以认知来划分阶段更细一些,而且还增加16~17岁的职业活动阶段,这对于我们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儿童发展的特点来组织活动,提供了极为有益的理论根据。

从上述的两个例子中,可见儿童身心发展阶段的划分是有着共同特点的,他们的划分与我们目前有关儿童发展的分期,有非常相似之处。我们目前根据儿童身心的发展特点,一般将其划分为以下几个时期:乳儿期,从出生到一周岁;婴儿期,从一岁到三岁;幼儿期,从三岁到五六岁;童年期 (又称学龄初期),从六七岁到十二三岁;少年期(又称学龄中期),从十二三岁到十五六岁;青年初期(又称学龄晚期),从十五六岁到十八九岁。这种年龄阶段的划分,同我们的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初中和高中教育阶段的划分,是基本上相吻合的。

 

(二)儿童的年龄特征与个性差异

儿童身心的发展是有规律可循的,儿童的发展取决于教育,但教育又要受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所制约。儿童身心发展有些什么规律呢?

1、儿童身心发展是有连续性和阶段性的,这个过程体现着量变和质变的关系。在儿童发展过程中,无论是知识、技能的掌握,还是道德品质的形成,都有一个从不知到知、从不能到能、从不成熟到成熟的发展过程,也就是新质在不断增长和旧质逐步消失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总是要经过一个不显著的、渐进的量变到比较显著的、跃进的质变过程。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就体现出儿童在年龄特征上的连续性与阶段性的关系。在儿童发展过程中,不同年龄阶段的划分,就是根据不同质的表现来确定的,但在同一年龄阶段中也可能呈现出某些小的质的变化。另外,在某一年龄阶段之初可能保留着前一阶段的某些待征,而在某一年龄阶段之末又可能出现着下一个年龄阶段的特征,表现出不同年龄阶段的连续性。所以我们用量变到质变的辩证方法来观察儿童的发展,既可以把握住不同年龄阶段的质的区别,又可以看到不同年龄阶段之间的联系。

2、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的稳定性和可变性,由此而体现出发展的平衡与不平衡性的矛盾。儿童的身心发展,在一般的情况下是按照一定顺序而持续进行的,如儿童发展过程中的三次高潮,第一次是在婴儿出生的第一年,身高和体重都增长很怏,大脑的构造和机能也在迅速发展,一岁多的婴儿就会独立行走,掌握简单的语言。儿童发展的第二次高潮是在六七岁,这时期明显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大脑和心理上。据科学证明七岁儿童的大脑電量已经达到成人脑重80%以上,儿童心理的发展已经为接受学校教育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他们的求知欲旺盛,对外界的事经常要问个为什么,上学之后,儿童的智力得到明显的发展。第三次高潮是在少年期,即青春发育期,女孩比男孩要早一些,女孩大约在十一二岁,男孩大约在十三四岁。这时期身高和体重又增加很快,在智力和行为的发展上,少年期是一个过渡时期,具有半儿童半成人的特点。以上这些特征,在日常的情况下其发展是比较稳定的,但在不同的环境和教育的情况下,又可能出现某些区别,表现发展的不平衡性,如解放后的儿童发展,无论其身体的发育还是智力的发展,都大大超过了解放前的儿童,这是由于解放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学文化的发展所致。在当前社会的形势下,儿童出现了早熟的现象,这同当前网络社会的发展是分不开的。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包括教师和家长等),既要掌握儿童不同年龄阶段发展的一般特征,又要认识到这些特征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因条件的不同而在不断地变化发展着。

3、儿童身心发展中的个别差异问题,即个性特征问题。在儿童的发展中除了在一定的年龄阶段所表现出的一般的、典型的、本质的特征即年龄特征而外,具体到每个儿童身上又各有自己的具体特点,形成了在一般特征之下的个别差异。这些差异的形成,是先天与后天的合金。

首先,儿童的个别差异往往是由于其天赋素质的差异形成的,诸如气质的差别,神经类型的不同,对儿童性格与能力的形成和发展,奠定物质基础,提供了前提条件。“天才”、“超常”儿童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分折研究他们天赋的差异和超常的生理原因,应当是我们科学研究中的个重要课题。但是个性差异,更多地还是不同环境与教育影响的结果。因此,更为重要的是要研究如何才有利于“超常”和“天才”儿童的G大的发展,为“超常”儿童的发展创造一个有利的条件和环境。王安石的《伤仲永》一文,就明确地指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也”,但由于“受之于人者不至”而“卒为众人”。因而提出了一个天才儿童也必须学习的重要问题。《光明日报》1993年7月5日转载了杨振宁教授对神童教育的八点忠告:要求天才儿童要按部就班、锲而不舍地学习,而且学习的知识不应只限于他的特长科目,还要有广泛的知识;天才儿童要注重健全的成长,要注意体质和体格的锻炼,注意人格成长。并提出不要急于进大学学习,要常与年龄相近的孩子一起活动等等。所有这些言论,对于我们如何重视天才和培养天才都是中肯的和科学的建议,同时也指导我们如何正确地理解和科学地对待儿童的个别差异问题。

其次,儿童个别差异的出现,造成“早慧”或者“晚成”,有的不是由于儿童天赋素质的差异,而是由于儿童发展过程中的不平衡性所致(如有兄弟二人,相差两岁,同年高中毕业报考大学,其结果弟弟比哥哥考得好,弟弟被重点大学录取,而且进入了“少年班”,哥哥却被一般大学录取,都是学理科专业。但到毕业时,弟弟的成绩相反的不如哥哥的好。由此可见,在这两兄弟之间出现的差异,不一定是天赋素质的差异,却可能是发展过程中的不平衡性所导致的结果,即弟弟在前一阶段中是超前发展了。因此在研究儿童的个别差异时,不能忽视儿童发展中的不平衡性问题。

最后,个别差异的出现,更多地还是由于环境和教育的不同所造成的,因为遗传素质的差异,如神经类型的不同,不仅在不同的环境和教育下可以有不同的表现,而且还是可以改变的,神经类型弱的可以变强,不灵活的可以变得灵活些。因此,在研究儿童的个别差异时,绝不能把注意力仅仅关注在遗传素质上,而要全面地考虑先天与后天的复杂关系。我们是主张加强早期教育的,实现儿童“早慧”,而不主张“晚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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