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石室中学初中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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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优秀毕业生三等奖成都石室中学优秀少先队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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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石室中学初中学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通过“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评选出同学中的楷模、学生中的领袖、未来的精英,从而在学生群体中树立典范,并充分发挥榜样的辐射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勇于进取,增进学生对学校的归属感,促进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二、评选范围、时间及名额
1.评选范围:石室初中毕业生。
2.评选时间:6月。
3.名额分配:3-10人。
二、评选条件
1.品德优良,热心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获得过成都市美德少年、成都市优秀少先队员等荣誉称号。
2.有远大的理想和明确的奋斗目标,综合素质高,在校期间获得过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学有余力,积极参加校内组织管理,担任过校级主要学生干部。
4.学有专长,获得过各类竞赛、比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必须符合上述条件中的两项及以上方可申报。
三、评选办法
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实行积分制,根据得分高低和名额数量确定优秀毕业生人选
(一)获得荣誉称号加分
1、获得校三好一次加1分,校优干加2分,校优秀少先队员、团员加0.5分,优秀团干加1分。
2、获得区三好一次加3分,区优干加4分,区美德少年加3分;区优秀少先队员、团员加2分,优秀团干加3分
3、获得市三好一次加5分,市优干加6分,成都市美德少年加5分。市优秀少先队员、团员加4分,优秀团干加5分
(二)学业成绩优异加分
每次期末考试、一诊、二诊每进入年级排名前10%加1分
(三)个性突出有专长加分
1、获得数学、信息学竞赛加分
全国一、二、三等奖加6、5、4分,四川省一、二、三等奖加5、4、3分,
2、特色项目比赛加分
国际级一、二、三等奖加6、5、4分,全
四川省一、二、三等奖加4、3、2分,成都市一、二、三等奖加3、2、1分
3、学科类比赛加分
国际级一、二、三等奖加6、5、4分,全
四川省一、二、三等奖加4、3、2分,成都市一、二、三等奖加3、2、1分
(四)民主投票加分
年级组教师投票最高者加5分,其余按照本人实际得票数/学生最高得票数*5计分。
(五)特殊事迹加分
学生因参加重大活动或发生重大事迹,根据其事件情况、影响大小加5——10分,加分多少由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负责我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副组长:林元敏
成
2.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提名必须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3、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提名既可班级推荐,也可自己提出申请,所有参评学生都必须填写《石室初中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4.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由学校教育处组织进行,校长会审核批准。
5.优秀毕业生由学校在初三毕业典礼上进行隆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学校拟建立优秀毕业生档案,将每位获此殊荣的同学照片、事迹等内容进行永久保存,载入学校发展历程。同时给学生家长所在单位寄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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