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夫淫妇的无耻嘴脸
俗话说,虎毒还不食子,可惜在残酷的事实面前,我们只能惋惜,人性的堕落、欲望的贪婪。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云林县一黄姓少妇带着2岁女儿离家,和宗姓男网友投宿桃园的宾馆,两人因嫌女童哭闹、不肯吃饭,多次殴打、浇热水、烫烟蒂、以打火机烧、手指浸热汤等虐待,致女童死亡,检察官18日依伤害致死罪将二人起诉。
经桃园地检署调查,因黄姓妇人和丈夫吵架,2011年3月初带着2岁女儿离家,北上会认识两年的宗姓男网友,两人带女童投宿中坜等地旅社,发生十多次的性行为,在同住期间,因女童哭闹、不吃饭,二人嫌烦,在十多天内多次对女童殴打、浇热水、烫烟蒂、打火机火烤、抓左手食指浸泡面热汤等凌虐,造成女童头部外伤,颅内出血,送医不治。检察官认为二人虐童手法残忍,请法院判重刑。
看到这,很多人和笔者的情绪是一样的。复杂,复杂,复杂。。。。。。复杂与这位年轻母亲为了自己的私愤不顾女儿的生死,复杂与这位情妇为了自己的兽欲不顾孩子的痛苦,复杂与这位可怜的孩子这么小就是去了生命。
更为可笑的是,该女子竟还厚颜无耻的向法律控诉宗姓男子对其性侵,说句最朴实的话,就是此女人再无耻也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吧。打个很简单的比方,如果你没有自愿,怎会千里迢迢跑来与人想会,如果你没有自愿,怎会和宗姓男子一起住进旅社。如果说这样都是性侵,那每一位小姐都可以控诉嫖客是性侵了。那每一个卖淫女都没有责任了!!
说到这里,笔者的情绪已经有点失控,火气实在是大的很了。只希望法律对这对奸夫淫妇严惩吧,还社会一个公道,也给已在天堂的孩子一个交代,更让一些道德败坏的人看看,一旦触犯法律将是要杀头的。其实,类似这样的惨剧我们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可即便有如此多前车之鉴,还是有很多人的道德在一次又一次的沦陷、沉沦,甚至是麻木,最终导致了一起有一起的人间悲剧。
再来看看这对奸夫淫妇,看看这两张被兽欲模糊的脸,可恨啊,可恨!!为了自己恶毒的欲望,谋害了自己的亲身骨肉,我坚信法律一定会做出正确的裁决,一定会严惩这两个禽兽。好了,什么都不想说了。因为此刻笔者有点语无伦次了,只剩下一腔的幽怨。为孩子,也为这些失去良知的无耻人。
最后,笔者希望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在天堂能够安息。更希望这样的惨剧不要在上演,真的很痛心,咱们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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