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员工礼仪规范
(2012-05-03 19:22:44)
标签:
杂谈 |
分类: 他山之石 |
律师事务所员工礼仪规范
为更好地展现四川易通律师事务所良好健康的形象,规范员工日常行为举止,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修养,以礼貌赢得尊敬,用礼仪体现精神,为提升京悦品牌奠定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1.
男性员工应为短发,头发不宜太长不宜剃光头。头发要经常修剪,原则上一个月修剪一次,
以利于保持发型。遵守发型“三不”:前不抵眉、侧不掩耳、后不触领。
女性员工短发、长发均可,发型文雅、庄重、梳理齐整。长发可用发卡等梳好,不可披头
散发。刘海尽量不要遮住眼睛,不使用刺激气味的发胶。
2.
3.
4.
5.
第二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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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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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三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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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6.
7.
8.
第四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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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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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五条
1.
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
2. 通话简洁得体,不得在电话中聊天,不可影响他人工作。
3. 对不指名的电话,当判断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巧妙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够处
理的人。
4. 代接电话应做好记录,并及时转告有关人员。
5. 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
6. 在与客户会谈、用餐时,有来电一般情况要挂掉,或者告知稍后联系。即便紧急情况也
要长话短说,尊重现场客户的交流优先权。
第六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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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第七条
1. 无论是何种形式、关系、目的和方法的介绍,应该对介绍负责。
2. 初次见面应先自我介绍。
3. 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如难以判断,可把年轻的介
绍给年长的。在自己律师事务所和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关系上,可把本律师事务所的人介
绍给别的律师事务所的人。
4. 把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的或酌情而定。
5. 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大差别时,若女性年轻,
可先把女性介绍给男性。
第八条
1.
套与人握手。
2.
手来之后,男士、晚辈、未婚者、职位低者方可伸出手去呼应。若一个人要与许多人握
手,那么有礼貌的顺序是先长辈后晚辈,先主人后客人,先上级后下级。
3.
4.
5.
第九条
1.
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
2. 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说出自己的姓
名。
3. 接对方的名片时,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马上看,正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
如遇对方有难认的文字,马上询问。
4.
第十条
1.
2.
3.
4.
第十一条
1.
2.
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
本规定经律所管委会讨论后,正式公布后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