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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程学院副校长郑锋纪委书记刘志远隐瞒多收学费

(2018-05-29 21:51:07)
标签:

教育

学费

乱收费

学分制

学年制

分类: 学校学费问题

——2018514日省委组织部考察组来南京工程学院考察校领导的情况,我送去了材料,可是,考察组说他们管不了,我只好拿回了材料。忍了半个月,今天决定把材料发到博客上来。

 

南京工程学院部分领导工作作风非常恶劣

 

尊敬的省委考察组:

我是南京工程学院教务处教务科的职员徐济芬,本着对学校发展和学校教育的负责精神,向你们反映我所知道的本校领导层的部分问题。

主要反映副校长郑锋、纪委书记刘志远等人以大错掩小错,多收全校学生上千万元学费的事。

201610月,转专业学生跟我抱怨转专业补修课程的教学安排和收费的事,我让学生找郑锋副校长,郑锋答应学生说如果是不该收的,一定会退给学生。他让教务处处长缪国钧处理。

而郑锋和教务处处长的真正做法却是逼学生和我相信那些学费是该收的,逼迫一开始说不可以收的财务处副处长HGY改口说可以收,并让纪委作证。20172月,在我向史书记和刘志远反映后,学校成立了纪委和审计处联合调查组,而调查结论却违反教育部、教育厅的规定。

20175月,我同时向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反映学校收费问题。

结果,学校财务处和教务处为了掩盖多收的转专业学生70万左右的学费,而对全校学年制学生进行不该结算的结算,2017年秋季开学,多收了201420152016三个年级学生上千万元学费!

2018312日,我正式向校党委书记、校长、纪委书记反映,至今没有答复。

 

201610月,我跟学生说郑校长是个负责任的领导,会解决好你们的问题的。郑锋让教务处处长缪国钧处理,而缪国钧召集了学生,逼学生相信收费没有错,是该收的。学生不敢继续追问,我便开始了解并反映,履行学校章程赋予的义务。

向分管学生学费的财务处副处长HGY了解,他说我校实际上还是学年制(语音01),转专业补修课程不可以收费,他向负责学费的TM了解是否收过,TM说没有收过转专业学生学费。经查,教务处教务科是把转专业补修课程混在重新学习的课程里并以后者的名义计算了学费交给财务处,财务处不知情,便收取了不该收的转专业学生补修课程的学费。

我向副校长郑锋说了以上情况后,郑锋说他了解后给我回答,他给我的回答是HGY不了解情况弄错了,让我再找HGY了解(语音02)。

我就再去找HGY问,HGY改口说他个人认为不可以收(语音03)。

20161111日,我再打电话给郑锋,跟他要书面答复以便向学生解释,他最后说我不会有好结果的(语音04)。

事情过去了两个月,学期都快结束了,问题还没有解决,元旦期间学生向我表示了对学校的失望。201713日,我再次找郑锋,郑锋说他问了纪检和财务处,都说该收的,而且他自己也看了,是该收的,又说我可以举报,举报了出问题他也不负责任(语音05)。

郑锋又让HGY来对质,HGY不得已,想了好久,说后来他让TM打电话问过物价局,物价局说是可以收的——物价局怎么会口头说出违反规定的话?明显是被郑锋逼的对我撒谎——我回到办公室以后,HGY又打电话让我去,对我说是该收的(语音06)。

201713日,我再次找郑锋时,跟郑锋说如果再不解决,我就要向省里反映。而郑锋向史书记诬告说我向省里反映问题、败坏学校声誉。

20172月,在我向史书记和刘志远反映后,学校成立了纪委和审计处联合调查组,史书记答应我一个月给答复。过了一个月调查组没有给出答复,我知道他们会继续拖,我就把情况发到部门领导邮箱,请部门领导督促学校解决问题。之后,我又追了一个月,调查组才于2017419日把调查结论发到我邮箱,而结论却违反教育部、教育厅的规定。

我要求学校重新调查,遭到史书记的拒绝,于是,20175月,我同时向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反映学校收费问题。其后,财务处处长刘敏打电话给我说省里三个部门把她找了去,并要求她给我答复,她说转专业补修课程收费问题是财务处没有结算造成的,财务处将对学生进行结算,先对毕业生做结算(语音07)。

财务处一直不给看学校的收费规定,我当时不清楚学生究竟是学年制还是学分制,但是知道学生的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一定是高于学分制要求的基准学分,只要结算,学生一定全得补缴。所以,就连续给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去信,希望不要导致让全体学生都多缴费。

刘敏又给我来电话,说省里又把她找去了,赖我说同意了她上次的说法,质问我是乱收费吗?(语音08

20177月,毕业生把结算结果发给我看,财务处的结算没有把转专业补修课程的学费真正算进去,而是加了一次又减了一次,结算结果正是我预料到的大家都得补缴,不过,财务处没让毕业班的学生补缴,全部“免交”了,充当了好人!

结算的结果就是:该退的转专业补修课程学分学费没有退给学生,而让不该补缴的学生都摊上该补缴。于是,我向教育部反映了学校假结算的情况。

20178月,财务处继续给三个年级在校生做结算,结果自然是都要补缴(详见《教务处和财务处以大错掩小错 多收学生上千万元学费》),财务处让他们开学时跟新学年的学费一起缴。

早在201611月,我向物价局反映学校不公开收费规定和收费标准后,20175月,物价局回复我说要求财务处6月前整改好。而财务处直到把学生结算缴费结束后我和学生都不再关注信息的20179月才在财务处网页公示了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明确显示2016年以前的学生都是学年制(见《南京工程学院高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

把转专业补修课程以重新学习的名义计算学费,这原本只是教务科科长的一个不算大的错误,我一直跟领导讲,不是科长故意为之,只是她能力不足、不能在系统里分开两者导致的,建议把她换个部门当科长。而作为分管教务处的副校长郑锋,一味地庇护这位科长,不仅不纠正多收转专业学生补修课程几十万学费,却让财务处、纪委、审计处等部门说谎,又让财务处和教务处对不该结算的学生做结算,以致多收学生上千万元学费。

郑锋向史书记诬告我向省里反映问题败坏学校声誉,史书记让我把情况写给他,我的意思只是希望郑锋解决问题,并未真要向省里反映,此前也未想向当时新来的党委书记反映。至此,必须向党委书记反映了。

此前也未向纪委书记反映。事实上,这位纪委书记说过他并不想当领导,所以,不管反映什么问题,他都不当回事,不管反映问题的人心里多着急,他都像游戏一样耍聪明,我曾经反映过的问题,几年都没有答复。我去跟他催结果,他让保卫处把我到行政楼的行踪报告院办,我从东边过道去校长办公地带,院办的人候在东边;我从西边的过道去,院办的人候在西边,对我阻拦。后来我向校长写了一封信,讲了这个情况,并说学校出任何事,他校长都要负责,之后才没有人阻拦。

党委书记说新学期开学后成立调查组调查学费的事。我想既然这样,我还是得尊重纪委书记,也给他送份材料。刘志远照样玩聪明,我跟他说多收的学费是什么情况,他就跟我讲我们并不是完全学分制,完全学分制应该是怎么样的……

调查组有纪委参加,而郑锋早就把纪委拉来为自己说谎做保证了。调查之前党委书记就对我说一些很奇怪的话,其中一句说:“徐济芬,如果我们调查得出了正确的结论,而你还反映,那你徐济芬就……”(后来,我想他可能是转述的那些人说的话)有这样的话在先,也就不奇怪有后来那样的结论了。

刘志远对学制很清楚,不像新任党委书记是从政府部门来的,一时还弄不清学制问题。他真认为那个学费是该收的吗?如果真认为是该收的,他就在学校首页说清楚,消除学生的误解。刘志远跟郑锋一起为多收学费做掩盖,并导致了以大错掩盖小错,让全校学生多缴学费上千万元。

刘志远不仅管纪委,还管保卫处。他让保卫处的人阻止我找校长、党委书记,我就在教工食堂等候他们,举牌要求他们解决问题,刘志远让保卫处的人抢我举的牌,不让我在食堂等校长、书记。并让保卫处的人跟踪我。

四月份的博文写了法院的事,因为我不肯给虚构名誉权的科长写道歉,法院要拘留我。法院没能到我家拘留我,就联系了学校。刘志远把法院的人带到教工食堂外等候我,见我吃好饭要出饭厅,他就走进去,我一出饭厅就被法院的人带上了手铐,因此被拘留了十五天。

516日,我去问刘志远对学校多收上千万的事怎么处理,他说去年四月份就给了我结论了。我说我反映的是后来的事,难道他没有看我的反映材料吗?我不想再听他胡扯,就拿出手机做录音。他问我干什么,我说录音,他说我录音,他就不说了,我说好,省得浪费我们双方的时间。

本来就是科长的一个不负责任,让学校收了转专业学生不该收的几十万元学费,事情并不大。而财务处和教务处却用多收上千万元学费来掩盖多收几十万元,这样的事为什么会发生?我认为就是因为副校长郑锋和纪委书记刘志远不负责任、不纠正错误并帮助掩盖错误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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