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记》研究是一门科学
(2020-08-15 11: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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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记》研究是一门科学
一、“程高本”《红楼梦》是冒充曹雪芹著作的“伪本”,“红学”没有出路
曹雪芹去世于乾隆二十八年除夕(1764年2月1日)。随后《石头记》便流传到社会上,人们纷纷传抄,一时“洛阳纸贵”。
《石头记》中隐写着被乾隆删除的一段清史。别人看不出,乾隆是亲历者,因此他决不允许《石头记》在社会上流传。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在大规模编纂《四库全书》的同时,亦将“文字狱”推向高潮。被禁毁的书籍不计其数,远远超过文献中所记载的8000多种,甚至一些戏曲脚本、文人诗稿等也在劫难逃。曹雪芹是位如同曹植那样才华横溢的诗人,诗稿却未流传下来,最大的可能是已被禁毁。至于《石头记》,则被列入查抄之书。然而经典就是经典,“文字狱”结束后不久,《石头记》便又俏俏地流传开来。以致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琉璃厂有书商将《石头记》刊印成册。此事很快传到宫中。为了避免此事再次发生,清宫采取了一种在继续查抄《石头记》的同时,将其进行彻底改造,以便防止《石头记》的再次流传。
“程高本”《红楼梦》便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
1、辛亥年(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春天,程伟元和高鹗从清宫中得到曹雪芹著作的“各原本”,以及“坊间缮本及诸家所藏秘稿”——另外还得到一部后四十回的稿本,这部分“更无他本可考”。——这些都是清宫曾查抄《石头记》的证据。
2、程、高二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形成一部一百二十回,书名叫做《红楼梦》的章回小说,交宫廷审查。审查很快通过,当即交由宫廷的“萃文书屋”“活字”印刷。同年“冬至后五日”印制完成,发行全国。这便是“程甲本”《红楼梦》。
3、接着发生了一件怪事:“程甲本”《红楼梦》印制后,又于“壬子花朝后一日”,将《红楼梦》修订再版,称“程乙本”。“花朝”为二月十二日。“壬子花朝后一日”,即乾隆五十七年二月十三日(1792年3月5日)。两版仅相隔68天,而改动量很大,仅前八十回增删之字就达15537个,之后仍交清宫的萃文书屋印制发行。
4、人们在将“程乙本”与“程甲本”进行对照后,发现其中有的改错了人名,有的把文句改得意思相反。——程伟元、高鹗不可能出现如此纰漏。看来此次增删者,并非程、高二人,而是他们背后的某个人。在程伟元和高鹗以二人共同署名的“程乙本”《红楼梦引言》中透露道:
乾隆时期搞文字狱的主要干将是和珅。“引言”中的“名公钜卿”最大可能就是他。书稿审查和萃文书屋的出版权都掌控在他的手中。像删除全部脂砚斋批语,对曹雪芹原著动如此大的手术,没有和珅的指示,程、高不会如此大胆。《石头记》中本有大量批语,此处所写“名公钜卿”“故未加评点”,系为将批语删除的行为打掩护,以欺骗不了解真相的读者,使他们认为本书原本就没有批语。
5、程、高对《石头记》的改造,得到乾隆的首肯。清赵烈文在《能静居笔记》中记载道:
——上述事实可以说明:程伟元、高鹗将一部带有脂砚斋批语,有正(小说)、反(历史)两面的八十回本《石头记》阉割、篡改成一百二十回本单纯的小说,书名改为《红楼梦》。这一切都是清廷的安排与指使,罪魁祸首是乾隆,具体指挥与操作者是和珅。如此这般形成的曹雪芹“著作”,只能说是“伪本”。
二、“戚序本”《石头记》是曹雪芹临终前的审定本,研读以“戚序本”为底本的校勘本,便可解开《石头记》的“其中味”
“戚序本”《石头记》于1911—1912年由有正书局石印出版。自那时到20世纪60年代初,又有五部曹雪芹著作的早期抄本被发现。
现将已发现的六部《石头记》早期抄本,按时间顺序做个排列:
“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形成于乾隆十九年(1754年),为二评本。残存十六回:第一至八、十三至十六、二十五至二十八回。此本为非定稿本。
“己卯本”和“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分别成稿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冬和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秋,均是“四评本”。两者均缺第六十四回和第六十七回。除此之外“己卯本”缺的回数更多些。这两个本子均为非定稿本。
“靖藏本”《石头记》:1959年南京出现的扬州靖氏藏抄本《石头记》。内缺第二十八、二十九回,第三十回残失三页。成稿于“庚辰本”后。有两点说明在“庚辰本”基础上又有了改进:其一,“庚辰本”的第十七、十八回尚未分开,而“靖藏本”已将此两回分开。其二, “庚辰本”尚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而自此本开始书名称作《石头记》。将此本与“戚序本”对照后,摘录出“戚序本”所无的批语150条。可惜后来此“靖藏本”丢失。
“蒙府本”《石头记》:成稿于“靖藏本”之后。前八十回已十分完整。回前批、回后批、“夹批”与“戚序本”大体相同。有600多条侧批,为它本所无,说明此本为非定稿本。
“戚序本”《石头记》:曹雪芹临终前最后审定之本。前八十回已十分完善。批语有回前批、回后批、“夹批”,没有侧批和眉批。不论从哪个角度看,在这六种本子中,都是最成熟的本子,是曹雪芹的定稿本。“戚序本”还有一个醒目特点:书前有一篇戚蓼生写的《序》。
戚蓼生,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进士,曹雪芹去世于乾隆二十八年除夕,两者年代接近。从“戚序本”的《序》文来看,其观点与曹雪芹的“作者自云”相吻合。比如戚蓼生写道:
吾闻绛树两歌,一声在喉,一声在鼻;黄华二牍,左腕能楷,右腕能草。神乎技矣!吾未之见也。今则两歌而不分乎喉鼻,二牍而无区乎左右,一声也而两歌,一手也而二牍,此万万所不能有之事,不可得之奇,而竟得之《石头记》一书。嘻!异矣。
戚蓼生将《石头记》视为“一声也而两歌,一手也而二牍”的作品。这不就是如同“作者自云”中所云:《石头记》既有“假语村言”,又将“真事隐去”,是一部如同“风月宝鉴”那样既有正面(小说)、反面(历史)的另外一种表达方式吗?
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石头记》(脂砚斋全评本)是以“戚序本”为底本的校勘本。《石头记》的“第一首标题诗”《金陵十二钗》写道: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解出“其中味”是许多研究曹雪芹著作者的愿望,更是曹雪芹的期待。
三、“石学”即《石头记》研究——是一门科学
科学是探索、研究事物内在客观规律的学问。
《石头记》是一部“奇书”、“谜书”,有其特殊的内在规律。
《石头记》表面看是一部小说,而小说中隐藏着一位女子的传记——一般的文学理论无法解释这种现象。
由于《石头记》是一部隐写着真人真事的小说故事,这就使得“真事”和“假语”在同一平面(正面小说)上重叠,从而出现大量误谬(或说“谜”)。(在《红楼解梦》第五集中记录了310个“误谬”[“谜”]。)这些“谜”正是从正面小说通向背后历史(一位女子的传记)的通道。“解谜”即探索《石头记》的内在客观规律。“谜”解开了,历史的真像也就浮现在眼前。——这种研究过程,即是研究《石头记》内在客观规律的过程,这就是“石学”的科学本质。
科学研究是件艰苦的工作,马克思说:
在科学上面是没有平坦大路可走的,只有那些在崎岖小路的攀登上不畏劳苦的人,有希望到达光辉的顶点。
具体到《石头记》研究,曹雪芹说:
非具龙象力者,其孰能哉!
有幸的是笔者先行了一步,《石头记》这座宝库的大门已被打开——原来《石头记》开篇的“作者自云”便是全书的纲。笔者愿与读者分享。
(一)作者明告读者:《石头记》是一部“奇书”
在《石头记》中,“甄士隐”一名是由“真事隐去”前三字谐音而来。借此曹雪芹向读者透露隐去的是作者曾历过的一段如梦如幻的经历。而“贾雨村”一名则由“假语村言”前三字谐音而来。作者借此告诉读者:书中小说,是他用假语村言编造的一段故事,是空虚幻设的假话。故事背后隐藏着真人真事。
《石头记》有四个书名,其中一个叫《风月宝鉴》。意即该书像“风月宝鉴”那样有正、反两面,正面是“假语”,即小说;背面是“真事”,即“历史”。借此明告读者:“小说”不等于“真事”,千万不要把“小说”当成“真事”。
(二)作者明告读者:《石头记》的写作目的——为一位女子作传
作者明言:该书是为一群女子作传,但在“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己护短,一并使其泯灭”处,有脂批曰:“因为传他,并可传我。”——“我”指作者自己,“他”则指一位女子。即这部书是作者同一位女子的“合传”。这是作者著作此书的真正目的,也是该书的主线。全书内容都围绕着主线展开。
(三)作者明言:“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
《石头记》开篇在“作者自云”中写道:“……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
何为“‘通灵’之说”?
第一回写道:“原来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只单单的剩了一块未用,便弃在此山青埂峰下。谁知此石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啼惭愧。”
几世几劫后,“有个空空道人访道求仙,忽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经过,忽见一大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空空道人乃从头一看,原来就是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于是“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这就是现在世上流传的《石头记》。
从以上叙述可知:使《石头记》问世传奇者,是情僧,而“情僧”当是作者自谓。
1、“一僧一道”应是“亦僧亦道”的谐音,亦即作者曹雪芹本人
将“通灵宝玉”带到人间的是一僧一道。然而对于“一僧一道”,《石头记》中将其说成是一个人。说他“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异”,此时脂砚斋立即批曰:“这是真像,非幻像也。”“作者自己形容。”——原来“一僧一道”,可谐音为“亦僧亦道”。此人便是作者。由此得知作者“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异”。
那么这里所说的作者,具体指何人呢?
书中有脂批曰:“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风月宝鉴》是《石头记》的书名之一。《风月宝鉴》作者是曹雪芹,《石头记》作者当然也是曹雪芹。意即曹雪芹“借通灵之说”撰写了《石头记》。
2、“女娲石”——“通灵宝玉”——贾宝玉
“女娲石”可以幻化成“通灵宝玉”,也就是贾宝玉落草时口中衔来之玉。“宝玉”之名亦从此得来。
贾宝玉的生活原型是曹雪芹,也可以说贾宝玉是曹雪芹的“主要分身”。
3、“绛珠草”——隐写着“红玉”二字——林黛玉
第一回围绕着“绛珠草”,有多条批语,均谈到“绛珠”隐写着“红玉”二字。
其一,在“绛珠草一株”处,有脂批曰:
点红字。
细思“绛珠”二字,岂非血泪乎。
说明:“绛”意“深红色”,故批为“点红字”。
其二,在“时有赤瑕宫”处,有脂批曰:
按“瑕”字本注:“玉,小赤也。又,玉有病者。”以此命名恰极!
点“红”字二。
说明:瑕:有瑕疵的小红玉。“赤”隐“红”。故脂批为:“点‘红’字二。”
其三,在“神瑛使者”处,有批曰:
点“玉”字二。
说明:前面的“瑕”字,此处的“瑛”字,都是“玉”字旁,故脂批曰:“点‘玉’字二。”(“拆字法”)
从上述批语可知:“绛珠草”所隐写的现实人物叫“红玉”。(说明:“绛”隐“红”,“珠”拆“玉”。)
书中继续写道:
(绛珠仙草)后来既受天地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得脱却草胎木质,得换人形,仅修成个女体,终日游于离恨天外,饥则食蜜青果为膳,渴则饮灌愁海水为汤。
这里有脂批曰:
饮食之名奇甚,出身履历更奇甚,写黛玉来历自与别个不同。
此批点明:“绛珠草”下凡后,便是黛玉,而黛玉的原型则名“红玉”。原来曹雪芹为之作传者,即一位名叫“红玉”的女子。黛玉则可看作“红玉”的主要分身。
4、“女娲石”——正、副……十二钗——“通灵宝玉”——红玉
女娲石是块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的巨石。在“高经十二丈”处,有批语云:“照应十二钗。”在“方经二十四丈”处,有批语云:“照应副十二钗。”
具有相同性质的事物才可“照应”。
这就是说,由“女娲石”幻化而成的“通灵宝玉”,亦是位女子。该女子在人世间的经历,是通过《石头记》中正、副、又副,乃至三副、四副十二钗记录在案的,亦即这位女子的容貌、年龄、身份、才学、经历、命运、归宿,分写到众多十二钗身上,最后达到完整记录其一生的目的。
这位女子是何人呢?
——她的名字与女娲石和通灵宝玉的颜色有关。
《南康记》载:
归美山,山石红丹,赫若彩绘,(山我)(山我)秀上,切霄邻景,名曰女娲石。
女娲石的颜色“红丹”。
女娲石幻化成“通灵宝玉”。关于“通灵宝玉”的颜色,《石头记》中有两次隐写。
第一次是在第八回宝钗托在掌上看到的,在“耀若明霞”处,有批曰:“色。”明霞是红色。
第二次是第三十五回,在谈到用什么颜色为“通灵宝玉”打络子时,宝钗道:
“若用杂色断然使不得,大红又犯了色。”
所谓“犯了色”即“重了色”,说明“通灵宝玉”是块“红玉”。
前面已说明“绛珠”,所隐写的是“红玉”。
综上所述,曹雪芹为之作传的女子名叫“红玉”,在曹雪芹所编撰的神话故事中,即女娲石,即通灵宝玉。在小说中,黛玉是红玉的“主要分身”,所有正、副十二钗均是红玉的分身。
绛珠仙草所隐写的就是女娲石所幻化成的“红玉”。神瑛使者下凡后,便是贾宝玉,贾宝玉出生时口里所含着的便是这块“红玉”。“神瑛使者”与“绛珠仙草”(“红玉”)共同投胎入世造历幻缘。在他们共同经历了人间的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兴衰际遇、悲欢离合之后,“通灵”红玉重返青埂峰下,复还原型,其上便“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了——这便是作者“撰此《石头记》”所“借”之“通灵之说”。
5、在小说中是“绛珠草”偿还“神瑛使者”的眼泪,而现实中却是相反:曹雪芹偿还红玉眼泪
第一回写道:
那绛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的过他了。”
说明:对雪芹来说,红玉的恩情如山高,似海深。为记录红玉的一生,而撰写的《石头记》是哭成的。雪芹为此“泪尽而逝”。作者将此说成是在用眼泪还债。
这是告知读者:不要被小说迷惑,小说中爱哭的是黛玉,而现实生活中,却与此相反,是作者曹雪芹为了黛玉原型红玉,“一字一泪,一泪化一血珠”,回忆过去,洒泪泣血,《石头记》是哭成的。
这是《石头记》中的一种写作秘法——颠倒相酬法。
6、随着“神瑛使者”和“绛珠仙草”的下凡,所勾出的“多少风流冤家”都是曹雪芹和红玉的分身
意指所有的“风流冤家”都是“二玉二人”的分身,其原型都是曹雪芹和红玉,以及他们之间的情缘及过往。
7、曹雪芹分身的规律
前面已说明书中所有十二钗都是红玉的分身,那么曹雪芹的分身是如何表现的呢?曹雪芹曾有一兄长,幼时夭亡,因而雪芹是老二,小说中的“宝玉”就成了“二爷”。——于是小说中的“二爷”便都成为雪芹的“分身”。小说中的宝玉,因名字中有“玉”,书中凡名字从“玉”字旁者便都成为雪芹的“分身”。又如雪芹的“芹”字是“草”头,于是书中凡名字从“草”头者,也便成为雪芹的分身。如此一来,《石头记》中的年轻男子,因大都是雪芹的分身,带有雪芹的某一特点,他们的活动,便再现了雪芹当年某一阶段的生活。
8、《石头记》具“一声两歌”功能,书中的诗歌,同样具备这一特点
第一回在“今又值中秋,不免对月有怀,因而口占五言一律云”处,有脂批曰:
此批的意思是:《石头记》中的诗歌,许多是雪芹、红玉在现实生活中创作的,然后又将这些诗歌按头制帽,加到小说人物身上。因而这些诗歌必然是“一声也而两歌”。
9、对如何理解“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的小结
“女娲石”“通灵”后,幻化成三种人或物:“通灵宝玉”(隐指事件)、贾宝玉(曹雪芹的主要分身)、林黛玉(红玉的主要分身)。
其一,“通灵宝玉”
“通灵宝玉”(正面)的作用:“莫失莫忘,仙寿恒昌。”意即,宝玉所佩戴之玉是块“红玉”,是他的命根子。有“红玉”陪伴在侧,他便聪明愉悦,一旦与红玉分离,他便如痴如呆。
“通灵宝玉”(背面)有三大功能:“一除邪祟,二疗冤疾,三知祸福。”意指:“红玉”除掉了社会上的“邪祟”(指雍正);平复了众人(无故被雍正霸凌、杀戮、抄家者)的“冤仇”;预料了曹家的未来(为避免曹家被再次抄家而“家亡人散各奔腾”,告诫在祖坟旁买地、建房)。
其二,贾宝玉
贾宝玉是曹雪芹的主要分身。此外,凡书中的“二爷”,以及书中名字从“玉”者或从“草”头者——均是曹雪芹的“分身”。
其三,林黛玉
林黛玉是红玉的主要分身,凡书中的十二钗、副十二钗、又副十二钗、乃至三副、四副十二钗,总共六十钗均是红玉的分身。
《石头记》中贾宝玉和林黛玉以及众多小说人物活动起来后,透过这些小说人物,人们便看到了曹雪芹和红玉在历史上所进行的活动。其中“通灵宝玉”的三大功能,体现了红玉在历史上所起的伟大作用,而最后形成红玉的传记,及红玉和雪芹的合传。
四、“石学”已形成一门系统的“学科”
由霍国玲、紫军以“戚序本”为底本校勘出的《石头记》,于2006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2014年出版“修订本”,定名为《石头记》(脂砚斋全评本)。
至此,“石学”(《石头记》研究)形成。“石学”完全具备一门系统的科学的特点。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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