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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记》研究是一门科学

(2020-08-15 11:50:25)
标签:

曹雪芹

石头记

文化

教育

杂谈

《石头记》研究是一门科学


一、“程高本”《红楼梦》是冒充曹雪芹著作的“伪本”,“红学”没有出路

曹雪芹去世于乾隆二十八年除夕(1764年2月1日)。随后《石头记》便流传到社会上,人们纷纷传抄,一时“洛阳纸贵”。

《石头记》中隐写着被乾隆删除的一段清史。别人看不出,乾隆是亲历者,因此他决不允许《石头记》在社会上流传。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在大规模编纂《四库全书》的同时,亦将“文字狱”推向高潮。被禁毁的书籍不计其数,远远超过文献中所记载的8000多种,甚至一些戏曲脚本、文人诗稿等也在劫难逃。曹雪芹是位如同曹植那样才华横溢的诗人,诗稿却未流传下来,最大的可能是已被禁毁。至于《石头记》,则被列入查抄之书。然而经典就是经典,“文字狱”结束后不久,《石头记》便又俏俏地流传开来。以致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琉璃厂有书商将《石头记》刊印成册。此事很快传到宫中。为了避免此事再次发生,清宫采取了一种在继续查抄《石头记》的同时,将其进行彻底改造,以便防止《石头记》的再次流传。

“程高本”《红楼梦》便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

1、辛亥年(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春天,程伟元和高鹗从清宫中得到曹雪芹著作的“各原本”,以及坊间缮本及诸家所藏秘稿——另外还得到一部后四十回的稿本,这部分“更无他本可考”。——这些都是清宫曾查抄《石头记》的证据。

2、程、高二“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形成一部一百二十回,书名叫做《红楼梦》的章回小说,交宫廷审查。审查很快通过,当即交由宫廷的“萃文书屋”“活字”印刷。同年冬至后五日印制完成,发行全国。这便是“程甲本”《红楼梦》。

3、接着发生了一件怪事:“程甲本”《红楼梦》印制后,又于“壬子花朝后一日”,将《红楼梦》修订再版,称“程乙本”。“花朝”为二月十二日。“壬子花朝后一日”,即乾隆五十七年二月十三日179235两版仅相隔68天,而改动量很大,仅前八十回增删之字就达15537个,之后仍交清宫的萃文书屋印制发行。

4、人们在将“程乙本”与“程甲本”进行对照后,发现其中有的改错了人名,有的把文句改得意思相反。——程伟元、高鹗不可能出现如此纰漏。看来此次增删者,并非程、高二人,而是他们背后的某个人。在程伟元和高鹗以二人共同署名的“程乙本”《红楼梦引言》中透露道:

          是书词意新雅,久为名公钜卿赏鉴,但创始刷印,卷帙较多,工力浩繁,故未加评点

乾隆时期搞文字狱的主要干将是和引言”中的“名公钜卿”最大可能就是他书稿审查和萃文书屋的出版权都掌控在他的手中。像删除全部脂砚斋批语,对曹雪芹原著动如此大的手术,没有和的指示,程、高不会如此大胆。《石头记》中本有大量批语,此处所写“名公钜卿”“故未加评点”,系为将批语删除的行为打掩护,以欺骗不了解真相的读者,使他们认为本书原本就没有批语。

5、程、高对《石头记》的改造,得到乾隆的首肯。清赵烈文在《能静居笔记》中记载道:

    谒宋于庭丈(翔凤)于葑溪精舍,于翁言:“曹雪芹《红楼梦》,高庙末年以呈上,        然不知所指高庙阅而然之,曰:“此盖为明珠家作也。”后遂以此书为明珠遗事。

——上述事实可以说明:程伟元、高鹗将一部带有脂砚斋批语,有正(小说)、反(历史)两面的八十回本《石头记》阉割、篡改成一百二十回本单纯的小说,书名改为《红楼梦》。这一切都是清廷的安排与指使,罪魁祸首是乾隆,具体指挥与操作者是和如此这般形成的曹雪芹“著作”,只能说是“伪本”。

二、“戚序本”《石头记》是曹雪芹临终前的审定本,研读以“戚序本”为底本的校勘本,便可解开《石头记》的“其中味”

“戚序本”《石头记》于19111912年由有正书局石印出版。自那时到20世纪60年代初,又有五部曹雪芹著作的早期抄本被发现。

现将已发现的六部《石头记》早期抄本,按时间顺序做个排列:

“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形成于乾隆十九年(1754年)为二评本残存十六回:第一至八、十三至十六、二十五至二十八回。此本为非定稿本。

己卯本“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分别成稿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冬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秋均是“四评本”两者均缺第六十四回和第六十七回。除此之外“己卯本”缺的回数更多些。这两个本子均为非定稿本。

“靖藏本”《石头记》:1959年南京出现的扬州靖氏藏抄本《石头记》。内缺第二十八、二十九回,第三十回残失三页。成稿于“庚辰本”后。有两点说明在“庚辰本”基础上又有了改进:其一,“庚辰本”的第十七、十八回尚未分开,而“靖藏本”已将此两回分开。其二, “庚辰本”尚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而自此本开始书名称作《石头记》。将此本与“戚序本”对照后,摘录出“戚序本”所无的批语150条。可惜后来此“靖藏本”丢失。


蒙府本”《石头记》:成稿于靖藏本”之后。前八十回已十分完整。回前批、回后批、“夹批”与“戚序本”大体相同。有600多条侧批,为它本所无,说明此本为非定稿本

“戚序本”《石头记》:曹雪芹临终前最后审定之本。前八十回已十分完善。批语有回前批、回后批、“夹批”,没有侧批和眉批。不论从哪个角度看,在这六种本子中,都是最成熟的本子,是曹雪芹的定稿本“戚序本”还有一个醒目特点:书前有一篇戚蓼生写的《序》。

戚蓼生,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进士,曹雪芹去世于乾隆二十八年除夕,两者年代接近。从“戚序本”的《序》文来看,其观点与曹雪芹的“作者自云”相吻合。比如戚蓼生写道:

吾闻绛树两歌,一声在喉,一声在鼻;黄华二牍,左腕能楷,右腕能草。神乎技矣!吾未之见也。今则两歌而不分乎喉鼻,二牍而无区乎左右,一声也而两歌,一手也而二牍,此万万所不能有之事,不可得之,而竟得之《石头记》一书。嘻!矣。

戚蓼生将《石头记》视为一声也而两歌,一手也而二牍的作品。这不就是如“作者自云”中所云:《石头记》既有“假语村言”,又将“真事隐去”,是一部如同“风月宝鉴”那样既有正面(小说)、反面(历史)的另外一种表达方式吗?

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石头记》(脂砚斋全评本)是以“戚序本”为底本的校勘本。《石头记》的“第一首标题诗”《金陵十二钗》写道: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解出“其中味”是许多研究曹雪芹著作者的愿望,更是曹雪芹的期待。

三、“石学”即《石头记》研究——是一门科学

科学是探索、研究事物内在客观规律的学问。

《石头记》是一部“奇书”、“谜书”,有其特殊的内在规律。

《石头记》表面看是一部小说,而小说中隐藏着一位女子的传记——一般的文学理论无法解释这种现象。

由于《石头记》是一部隐写着真人真事的小说故事,这就使得“真事”和“假语”在同一平面(正面小说)上重叠,从而出现大量误谬(或说“谜”)。(在《红楼解梦》第五集中记录了310个“误谬”[“谜”]。)这些“谜”正是从正面小说通向背后历史(一位女子的传记)的通道。“解谜”即探索《石头记》的内在客观规律。“谜”解开了,历史的真像也就浮现在眼前。——这种研究过程,即是研究《石头记》内在客观规律的过程,这就是“石学”的科学本质。

科学研究是件艰苦的工作,马克思说:

在科学上面是没有平坦大路可走的,只有那些在崎岖小路的攀登上不畏劳苦的人,有希望到达光辉的顶点。

具体到《石头记》研究,曹雪芹说:

非具龙象力者,其孰能哉!

有幸的是笔者先行了一步,《石头记》这座宝库的大门已被打开——原来《石头记》开篇的“作者自云”便是全书的纲。笔者愿与读者分享。

(一)作者明告读者:《石头记》是一部“奇书”

《石头记》甄士隐”一名是由“真事隐前三字谐音而来。借此曹雪芹向读者透露隐去的是作者曾历过的一段如梦如幻的经历。而贾雨村”一名则由“假语村言前三字谐音而来。作者借此告诉读者:书中小说,是他用假语村言编造的一段故事,是空虚幻设的假话故事背后隐藏着真人真事。

《石头记》四个书名,其中一个叫《风月宝鉴》。意即该书像“风月宝鉴”那样有正、反两面,正面是“假语”,即小说;背面是“真事”,即“历史”。借此明告读者:“小说”不等于“真事”,千万不要把“小说”当成“真事”。

(二)作者明告读者:《石头记》的写作目的——为一位女子作传

作者明言:该书为一群女子作传,但在“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己护短,一并使其泯灭”处,有脂批曰:“因为传他,并可传我。”——“我”指作者自己,“他”则指一位女子。即这部书是作者同一位女子的“合传”。这是作者著作此书的真正目的,也是该书主线全书内容都围绕着主线展开。

(三)作者明言:“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

《石头记》开篇在“作者自云”中写道:……‘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

何为“‘通灵’之说”?

第一回写道:原来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只单单的剩了一块未用,便弃在此山青埂峰下。谁知此石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啼惭愧。 而这块“通灵”顽石,又可“缩成扇坠大小的可佩可拿”的一块鲜明莹洁美玉”。“美玉”便是“通灵宝玉”。后被僧道携往红尘投胎入世去了。

几世几劫后,有个空空道人访道求仙,忽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经过,忽见一大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空空道人乃从头一看,原来就是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于是“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这就是现在世上流传的《石头记》。

从以上叙述可知:使《石头记》问世传奇者,是情僧,而“情僧”当是作者自谓。

1、“一僧一道”应是“亦僧亦道”的谐音,亦即作者曹雪芹本人

“通灵宝玉”带到人间的是一僧一道。然而对于“一僧一道”,《石头记》中将其说成是一个人。说他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异”,此时脂砚斋立即批曰:这是真像,非幻像也。”“作者自己形容——原来“一僧一道”,可谐音为“亦僧亦道”。此人便是作者。由此得知作者“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异”。

那么这里所说的作者,具体指何人呢?

书中有脂批曰: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风月宝鉴》是《石头记》的书名之一。《风月宝鉴》作者是曹雪芹,《石头记》作者当然也是曹雪芹。意即曹雪芹“借通灵之说”撰写了《石头记》。

2、“女娲石”——“通灵宝玉”——贾宝玉

女娲石”可以幻化成“通灵宝玉”,也就是贾宝玉落草时口中衔来之玉。“宝玉”之名亦从此得来。

贾宝玉的生活原型是曹雪芹,也可以说贾宝玉是曹雪芹的“主要分身”。

3、“绛珠草”——隐写着“红玉”二字——林黛玉

第一回围绕着“绛珠草”,有多条批语,均谈到“绛珠”隐写着“红玉”二字。

其一,在“绛珠草一株”处,有脂批曰:

点红字。

细思“绛珠”二字,岂非血泪乎。

说明:“绛”意“深红色”,故批为“点红字”。

其二,在时有赤瑕宫”处,有脂批曰:

“瑕”字本注:“玉,小赤也。又,玉有病者。”以此命名恰极!      

“红”字二。

说明:瑕:有瑕疵的小红玉。“赤”隐“红”。故脂批为:“点‘红’字二。”

其三,在神瑛使者”处有批曰:

“玉”字二。

说明:前面的“瑕”字,此处的“瑛”字,都是“玉”字旁,故脂批曰:“点‘玉’字二。”(“拆字法”)

从上述批语可知:“绛珠草”所隐写的现实人物叫“红玉”。(说明:“绛”隐“红”,“珠”拆“玉”。)

书中继续写道:

绛珠仙草)后来既受天地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得脱却草胎木质,得换人形,仅修成个女体,终日游于离恨天外,饥则食蜜青果为膳,渴则饮灌愁海水为汤。

这里有脂批曰:

饮食之名奇甚,出身履历更奇甚,写黛玉来历自与别个不同

此批点明:“绛珠草”下凡后,便是黛玉,而黛玉的原型则名“红玉”。原来曹雪芹为之作传者,即一位名叫“红玉”的女子。黛玉则可看作“红玉”的主要分身。

4、“女娲石”——正、副……十二钗——“通灵宝玉”——红玉

女娲石是块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的巨石。在高经十二丈有批语云:“照应十二钗。”在“方经二十四丈处,有批语云:“照应副十二钗。”

具有相同性质的事物才可“照应”。

这就是说,由“女娲石”幻化而成的“通灵宝玉”,亦是位女子。该女子在人世间的经历,是通过《石头记》中正、副、又副,乃至三副、四副十二钗记录在案的,亦即这位女子的容貌、年龄、身份、才学、经历、命运、归宿,分写到众多十二钗身上,最后达到完整记录其一生的目的。

这位女子是何人呢?

——她的名字与女娲石和通灵宝玉的颜色有关。

《南康记》载:

归美山,山石红丹,赫若彩绘,(山我)(山我)秀上,切霄邻景,名曰女娲石。

女娲石的颜色“红丹”。

女娲石幻化成“通灵宝玉”。关于“通灵宝玉”的颜色,《石头记》中有两次隐写。

第一次是在第八回宝钗托在掌上看到的,在耀若明霞”处,有批曰:“色。”明霞是红色

第二次是第三十五回,在谈到用什么颜色为“通灵宝玉”打络子时,宝钗道:

“若用杂色断然使不得,大红又犯了色

所谓“犯了色”即“重了色”,说明“通灵宝玉”是块“红玉”。

前面已说明“绛珠”,所隐写的是“红玉”。

综上所述,曹雪芹为之作传的女子名叫“红玉”,在曹雪芹所编撰的神话故事中,即女娲石,即通灵宝玉。在小说中,黛玉是红玉的“主要分身”,所有正、副十二钗均是红玉的分身。

绛珠仙草所隐写的就是女娲石所幻化成的“红玉”。神瑛使者下凡后,便是贾宝玉,贾宝玉出生时口里所含着的便是这块“红玉”。“神瑛使者”与“绛珠仙草”(“红玉”)共同投胎入世造历幻缘。在他们共同经历了人间的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兴衰际遇、悲欢离合之后,“通灵”红玉重返青埂峰下,复还原型,其上便“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了——这便是作者“撰此《石头记》”所“借”之“通灵之说”。

5、在小说中是“绛珠草”偿还“神瑛使者的眼泪,而现实中却是相反:曹雪芹偿还红玉眼泪

第一回写道:

那绛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的过他了。

   此处,有脂批曰:

       知眼泪还债,大都作者一人耳。余亦知此意,但不能说得出。

       恩情山海债,惟有泪堪还。

说明:对雪芹来说,红玉的恩情如山高,似海深。为记录红玉的一生,而撰写的《石头记》是哭成的。雪芹为此“泪尽而逝”。作者将此说成是在用眼泪还债。

这是告知读者:不要被小说迷惑,小说中爱哭的是黛玉,而现实生活中,却与此相反,是作者曹雪芹为了黛玉原型红玉,“一字一泪,一泪化一血珠”,回忆过去,洒泪泣血,《石头记》是哭成的。

这是《石头记》中的一种写作秘法——颠倒相酬法。

6、随着“神瑛使者“绛珠仙草”的下凡,所勾出的“多少风流冤家”都是曹雪芹和红玉的分身

    神瑛使者凡心偶炽便欲下凡,绛珠仙也随之下凡。所比喻的是:曹雪芹和红玉来到世间。书中写道: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在这里有脂批曰:

        余不及一人者,盖全部之主惟二玉二人也。

意指所有的“风流冤家”都是“二玉二人”的分身,其原型都是曹雪芹和红玉,以及他们之间的情缘及过往。

7、曹雪芹分身的规律

前面已说明书中所有十二钗都是红玉的分身,那么曹雪芹的分身是如何表现的呢?曹雪芹曾有一兄长,幼时夭亡,因而雪芹是老二,小说中的“宝玉”就成了“二爷”。——于是小说中的“二爷”便都成为雪芹的“分身”。小说中的宝玉,因名字中有“玉”,书中凡名字从“玉”字旁者便都成为雪芹的“分身”。又如雪芹的“芹”字是“草”头,于是书中凡名字从“草”头者,也便成为雪芹的分身。如此一来,《石头记》中的年轻男子,因大都是雪芹的分身,带有雪芹的某一特点,他们的活动,便再现了雪芹当年某一阶段的生活。

8、《石头记》具“一声两歌”功能,书中的诗歌,同样具备这一特点

第一回在今又值中秋,不免对月有怀,因而口占五言一律云处,有脂批曰

    这是第一首诗。后文“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传诗之意

此批的意思是:《石头记》中的诗歌,许多是雪芹、红玉在现实生活中创作的,然后又将这些诗歌按头制帽,加到小说人物身上。因而这些诗歌必然是“一声也而两歌”。

9、对如何理解“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的小结

“女娲石”“通灵”后,幻化成三种人或物:“通灵宝玉”(隐指事件)、贾宝玉(曹雪芹的主要分身)、林黛玉(红玉的主要分身)。

其一,“通灵宝玉”

“通灵宝玉”(正面)的作用:“莫失莫忘,仙寿恒昌。”意即,宝玉所佩戴之玉是块“红玉”,是他的命根子。有“红玉”陪伴在侧,他便聪明愉悦,一旦与红玉分离,他便如痴如呆。

“通灵宝玉”(背面)有三大功能:“一除邪祟,二疗冤疾,三知祸福。”意指:“红玉”除掉了社会上的“邪祟”(指雍正);平复了众人(无故被雍正霸凌、杀戮、抄家者)的“冤仇”;预料了曹家的未来(为避免曹家被再次抄家而“家亡人散各奔腾”,告诫在祖坟旁买地、建房)。

其二,贾宝玉

贾宝玉是曹雪芹的主要分身。此外,凡书中的“二爷”,以及书中名字从“玉”者或从“草”头者——均是曹雪芹的“分身”。

其三,林黛玉

林黛玉是红玉的主要分身,凡书中的十二钗、副十二钗、又副十二钗、乃至三副、四副十二钗,总共六十钗均是红玉的分身。

《石头记》中贾宝玉和林黛玉以及众多小说人物活动起来后,透过这些小说人物,人们便看到了曹雪芹和红玉在历史上所进行的活动。其中“通灵宝玉”的三大功能,体现了红玉在历史上所起的伟大作用,而最后形成红玉的传记,及红玉和雪芹的合传。

四、“石学”已形成一门系统的“学科”

     霍国玲于1980年开始《石头记》研究。1982年写出第一篇论文《曹雪芹生辰年月考》发表于同年在上海召开的第二次《红楼梦》讨论会。后霍纪平也开始研究《石头记》。两人1986年带着《反照“风月宝鉴”》等论文参加在哈尔滨召开的国际红楼梦讨论会。1989年出版第一部专著《红楼解梦》(一卷本)。紫军和霍力君亦加入《石头记》研究行列。1995年开始出版“红楼解梦”论丛到2007年已出版8集,其中第三、四、五集为上下两册。此外还出版了“编外集”《红楼圆明隐秘》,专集《曹雪芹毒杀雍正帝》、《反读红楼梦》。2015年出版了《考证曹雪芹》。上述“石学”研究成果,包括4部专集(或编外集)104篇论文所涉论题86个已形成一门系统的“学科”将这些论题合在一些,使其形象化便是“竺香玉皇后传记”及“曹雪芹、竺香玉合传”。

由霍国玲、紫军以“戚序本”为底本校勘出的《石头记》,于2006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2014年出版“修订本”,定名为《石头记》(脂砚斋全评本)。

至此,“石学”(《石头记》研究)形成。“石学”完全具备一门系统的科学的特点。

                                     霍国玲、紫军

                                 2020年8月15日  

[注释] 

 1、“花朝(zhaō)”或“花朝节”,意“百花生日”,对此有三种说法:二月二日、二月十二日、二月十五日。本文取二月十二日。《广群芳谱·天时谱二》引《诚斋诗话》:“东京二月十二日曰花朝,为扑蝶会。”明末吴炳《情邮记》第三十六出《蒲徵》:“我(苏州)洞庭山上专出花果,故奉祀花王爷爷,老官,你还不曾见二月十二日百花生日,男妇大小,分挤不开,比似今日更十分热闹哩!”乾隆年间人士潘荣升《帝京岁时纪胜》云:“(二月)十二日,传为花王诞日,曰花朝,幽人韵士,赋诗唱和。”清代顾禄《吴趋风土记》和《清嘉录》,也都记载着:“(二月)十二日为百花生日,闺中女郎,剪五色彩缯,粘花枝上,谓之赏红。虎丘花神庙,击胜献药,以祝仙诞,谓之花朝。”此日在《红楼梦》中为黛玉的生日。

2、 涉及《红楼梦》出笼过程的引言均见:“程甲本”程伟元《红楼梦序》;“程甲本”高鹗:《红楼梦序》;“程乙本”程伟元、高鹗:《红楼梦引言》。《红楼梦卷》册第3132

 3、《红楼梦卷》下册第3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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