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读就读《石头记》,而不是《红楼梦》
(2020-05-08 12:29:47)
标签:
曹雪芹石头记文化教育杂谈 |
分类: 石学 |
要读就读《石头记》,而不是《红楼梦》
曹雪芹的《石头记》是一部“奇书”,其“奇”有三:
其一,只有八十回。
其二,带有大量“脂砚斋”批语。
其三,第一回开篇的第一段是“作者自云”。
《石头记》的这三个特点,即使在世界文学史中,也是无与伦比的“奇葩”。
一、只有八十回的《石头记》,是曹雪芹二十多年心血的结晶——表面看不完整,实则是包含着一部小说和一部隐史的“奇书”
“甲戌本”第一回写道:“……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甲戌本”完成的时间,抄本中注明是乾隆十九年(1754年)。到此时既已“披阅十载”,说明开始著作此书之时,应是在乾隆九年(1744年)。
然而“甲戌本”只是“脂砚斋”(实指作者)的“二评本”,曹雪芹去世于乾隆二十八年“除夕”,即1764年2月1日。
从1744年到1764年整整二十年,但是初创时间,应当比这还要早些,因为《风月宝鉴》亦是《石头记》的书名之一。在书中写到此书名时,有脂批曰:“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由此看来,《风月宝鉴》是《石头记》最早的书名。成书时间应早于乾隆九年,大约是乾隆五年前后。
曹雪芹写作《石头记》是一字一句推敲成的,而其含义,往往是“一笔多用”。小说中“一笔作两三笔者有之,一事启两三事者有之,未有如此恒河沙数之笔也!”“所谓‘一笔两用’也。”“写富贵常态,一笔作三五笔用。”“《石头记》立誓一笔不写一家文字。”“……无一字一句不前后照应者。” 因而脂砚斋批道:此书“一句不可更,一字不可改。”
《石头记》的八十回是怎样形成的呢?
曹雪芹曾将《石头记》写成有完整故事情节的小说,书名叫《红楼梦》。写作时间是乾隆九年到十五年。第四十一回有回前批曰:“然未见后之三十回,犹不见此回之妙。”接着,第四十二回又有回前批曰:“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综合上述两批,我们可知《红楼梦》曾写完过,为一百一十回,在八十回后面原有三十回。乾隆十六年曹家遭到第二次抄没。曹雪芹决定彻底修订《红楼梦》。曹雪芹自己将八十回后的三十回全部砍去。然后将那三十回的内容以增加故亊情节的办法,以增加小说人物的办法,以增加诗词曲赋的办法,以增加脂批的办法,写入前八十回中。与此同时,将这次事变亦隐写于书,并添加大量脂砚斋批语,书名由《红楼梦》改为《石头记》。曹雪芹唯恐后人不了解他如此做的意图,在第二回特意设计了如下情节——黛玉病了,不能上课,雨村得闲去郊游。见一破败古寺,门前有额,题着“智通寺”三字。此处有批曰:“谁是智者,又谁能通?一叹!”门旁又有一副破旧对联,曰:“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亦有批曰:“一部书之总批。”曹雪芹在“智通寺”中设计了一个龙钟老僧在煮粥。耳聋眼花,齿落舌钝,……作者用这副对联点醒读者,这书的后三十回是他动手删去的。目的是当八十回后无书可读时,请回过头来重读前八十回,答案全在前八十回中。无路可走,我们理解为无书可读。那老僧喻曹雪芹自己。这就是曹著书名中《情僧录》的由来。有关“智通寺”的批语,是作者在期待读者,一定要反复阅读该书的前八十回,研究并领会其意,直到品出“其中味”。
二、脂砚斋批语的目的是引导读者发现“误谬”,解开“误谬”
只要认真读《石头记》,便会发现书中不合理处,比比皆是,脂砚斋称其为“误谬”。有的“误谬”还十分明显,比如黛玉从苏州出发时是七岁,然而一到北京,当凤姐问她:“几岁了?”她却回答:“十三岁了。”难道路上竟然走了六七年?这绝不是作者的“失误”,而是作者的智慧。关于这个问题,脂砚斋批曰:
“事则实事,然亦叙得有间架,有曲折,有顺逆,有映带,有隐有见,有正有闰,以至草蛇灰线、空谷传声、一击两鸣、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云龙雾雨、两山对峙、烘云托月、背面傅粉、千皴万染诸奇。书中之秘法,亦复不少。余亦于逐回中搜剔刳剖,明白注释,以待高明,再批示误谬。”
这段脂批向读者说明:《石头记》一书,确实隐写着“实事”。作者为了达到“隐写”的目的,采取了诸多“奇法”、“秘法”。但就小说而言,必然会出现大量不合理处,可称作“误谬”。脂砚斋批语便是为揭示并解开这些“误谬”而设置的。脂批对于读者,所起到的是“向导”作用——带领读者通过正面小说看到背后隐写的历史。
三、“作者自云”是《石头记》的“纲”
一般的图书,作者都是将自己所要表达的意思直接写入书中,因而作者无须额外再做出另外的说明。《石头记》却在开篇处,首先写“作者自云”。由于担心有人会认为此段多余,将其砍掉,因而特地在“作者自云”之前,加上一句话:“此开卷第一回也。”现将“作者自云”摘引如下:
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己护短,一并使其泯灭。 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束笔阁墨。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故曰“贾雨村”云云。
这段“作者自云”,实是全书的纲,说明了三个问题:
(一)《石头记》一书的性质——是一部有正、反两面的“奇书”
《石头记》中“甄士隐”一名是由“真事隐去”前三字谐音而来。借此曹雪芹向读者透露隐去的是作者曾历过的一段如梦如幻的经历。而“贾雨村”一名则是由“假语村言”前三字谐音而来。作者借此告诉读者:书中小说,是他用假语村言编造的一段故事。《石头记》四个书名中,其中一个叫《风月宝鉴》。意即该书像“风月宝鉴”那样有正、反两面,正面是“假语”,即小说;背面是“真事”,即“历史”。明告读者:“小说”不等于“真事”,千万不要把“小说”看作“真事”。同时也向读者透露:“谐音法”是该书的写作方法之一。
( 二)《石头记》的写作目的——为一位女子作传,并同时传自己
作者明言:该书是为一群女子作传,但在“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己护短,一并使其泯灭”处,有脂批曰:“因为传他,并可传我。”——“我”指作者自己,“他”则指一位女子。即这部书是作者同一位女子的“合传”。这是作者著作此书的真正目的,也是该书背面的核心内容。
(三)《石头记》的内容——“借‘通灵’之说”写出
一般的章回小说,如《三国演义》、《水浒传》等,都是以文艺笔法来撰写历史人物和事件。然而《石头记》不同。其作者说道:“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
什么是“‘通灵’之说”呢?
第一回写道:“原来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只单单的剩了一块未用,便弃在此山青埂峰下。谁知此石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啼惭愧。”
几世几劫后,“有个空空道人访道求仙,忽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经过,忽见一大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空空道人乃从头一看,原来就是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于是“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
这里明言:“空空道人”与“情僧”是同一人。前面谈到“一僧一道”时,按“谐音法”,即“亦僧亦道”。谈到“一僧一道”“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异”时,脂砚斋批曰:“这是真像,非幻像也。”“作者自己形容。”综合上面的说法,可知:“僧”与“道”实是同一人,即作者。该书作者姓甚名谁?
书中接着写道:“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这里有脂批曰:“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点明《风月宝鉴》是曹雪芹所撰,由其堂弟棠村为其作序。而《风月宝鉴》是《石头记》最早的书名。《风月宝鉴》系曹雪芹所撰,即《石头记》系曹雪芹所撰。
书中继续写道:“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这书本来就是曹雪芹所撰,当然“披阅”“增删”“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者是曹雪芹。
通过上面叙述,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便是:《石头记》有四个书名。这部书不论以哪个书名称呼,其作者都是曹雪芹。
曹雪芹所题的“金陵十二钗”指何人呢?
我们再回到“女娲石”。在“高经十二丈”处,有脂批曰:“照应十二钗。”在“方经二十四丈”处,有脂批曰:“照应副十二钗。”“照应”指两个相同性质的事物之间的相互呼应。即这里“女娲石”被喻为人。该人物的特点,诸如容貌、身份、经历,或学识、才华等均被分写到所有正、副十二钗身上。曹雪芹称这种写作方法为“分身法”。
此综合了所有“十二钗”的历史人物是何人呢?
第八回当宝钗将美玉托于掌上看时,只见其“色”是“耀若明霞”。“霞”是红色,也就是说这块玉是“红玉”。曹雪芹以这种方式隐写出“通灵玉”所隐喻的名字——“红玉”。
“红玉”即《石头记》为之作传的女子。作者将她的各种特点,分写到正、副“十二钗”身上。《石头记》中不论写正、副十二钗中的哪一位,都能与“红玉”相“呼应”。正是这个原因,作者将《石头记》题曰《金陵十二钗》。
《石头记》中的历史故事内容,就是“通灵(玉)”的经历。
曹雪芹正是借此“通灵之说”撰写的《石头记》。
“作者自云”体现着《石头记》的内在客观规律,而“石学”就是揭示《石头记》内在客观规律的学问。1989年出版的《红楼解梦》(一卷本)标志着“石学”的创立。这部论著从总体上阐明了《石头记》研究的理论基础(“风月宝鉴”须反照)、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纪年方法、研究结论等。1995年开始出版“红楼解梦论丛”(后改为“石学论丛”),形成一整套“石学”理论,并不断使其深入、完善、系统化。现已有论著12种15本,再加上校勘本《石头记》(脂砚斋全评本),合计约500万字。这套“石学论丛”,书目如下:
类号 |
类别 |
书名 |
出版时间 |
出版单位·书价 |
1 |
校勘 |
《脂砚斋全评石头记》(上、下) |
2006年 |
东方出版社(无) |
|
校勘 |
《石头记》(脂砚斋全评本)(上、下) |
2014年 |
人民出版社(180元) |
2 |
系列 |
《红楼解梦》第一集 |
1995年 |
中国文学出版社(15元) |
3 |
系列 |
《红楼解梦》第二集 |
1996年 |
中国华侨出版社(18元) |
4 |
系列 |
《红楼解梦》第三集(上、下) |
1997年 |
中国文学出版社(无) |
5 |
系列 |
《红楼解梦》第四集(上、下) |
2002年 |
新世界出版社(无) |
6 |
系列 |
《红楼解梦》第五集(上、下) |
2003年 |
新世界出版社(无) |
7 |
系列 |
《红楼解梦》第六集 (即《红楼史诗》) |
2006年 |
东方出版社(28元) |
8 |
系列 |
《红楼解梦》第七集 (即《解析秦可卿》 |
2007年 |
东方出版社(33元) |
9 |
系列 |
《红楼解梦》第八集 (即《黛玉原型画像考》) |
2007年 |
东方出版社(35元) |
10 |
编外集 |
《红楼圆明隐秘》 |
1997年 |
工商出版社(45元) |
11 |
专集 |
《反读红楼梦》 |
2005年 |
江西高校出版社(无) |
12 |
专集 |
《曹雪芹毒杀雍正帝》 |
2007年 |
东方出版社(36元) |
13 |
专集 |
《考证曹雪芹》 |
2015年 |
东方出版社(58元) |
(上面13种图书中,有4种已售罄——《红楼解梦》第三、四、五集和
《反读红楼梦》。其余图书均可供,欲购者可与182 1083 8813以短信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