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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红楼梦》到《石头记》,从“红学”到“石学”的转变(上)

(2019-09-06 09:19:42)
标签:

曹雪芹

石头记

文化

教育

分类: 石学

从《红楼梦》到《石头记》,从“红学”到“石学”的转变(上)

        当我们回顾研读曹雪芹著作的发展过程时,发现百二十回程高本《红楼梦》与早期手抄本《石头记》相距甚远,结合“红学”的历史考证,可以确定:《石头记》为曹雪芹留给后世的真本,“程高本”则为阉割、篡改本。这就是为什么“红学”研究(研究《红楼梦》的学问)已有百年历史,却遗留大量问题得不到解决,难有突破,而“石学”(研究《石头记》的学问)虽只有二三十年的历程,却有极大的生命力。

本文将简括地说明从研读《红楼梦》(百二十回)到研读带脂砚斋批语的《石头记》(八十回),即从“红学”到“石学”的转变。

  一、“红学”的产生及局限

世界上的优秀文艺作品不计其数,为对其进行评论和研究而出版的文章和专著,更是多如牛毛。所有这些评论无一形成“学”,唯独《红楼梦》研究例外——在二十世纪初期形成专门的学问——“红学”。

  “红学”的产生离不开三位大师的论著:1904年王国维的《红楼梦研究》,1917年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和1921年胡适的《红楼梦考证》,三位大师提供了三种研究《红楼梦》的方法,具有开创意义,分别在此基础上形成三大学派——小说评论派、索隐派、考证派自传说。

“红学”的三大学派各自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也呈现各自的局限性——不能解决《红楼梦》中存在着的大量“误谬”和矛盾,更不能使另外两个学派信服。三个学派经过百年的努力均已证明,谁也不可能实现研究上的突破。

尽管三个学派彼此对立,却有一个共同点:研究对象均是百二十回本《红楼梦》小说。

三个学派彼此的对立,实质是各自采取的研究方法有所不同。

索隐派的研究方法

索隐派认为《红楼梦》中有隐情存在,因而研究目的是将其隐情索出。其研究基点是,首先对一些历史资料进行考证(如蔡元培的“康熙朝政治状态说”),或深信听来的历史传说(如王梦阮和沈瓶庵的“清世祖与董鄂妃故事说”),然后将这些考证和传说,与《红楼梦》中的内容附会,得出自己的结论。

考证派自传说的研究方法

考证派自传说的研究方法是胡适所倡导的“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胡适首先将《红楼梦》“大胆的假设”为作者的自传,然后开始对曹雪芹及其家世进行历史考证(即“小心的求证”过程),以考证结果来证明自己“假设”的正确。

小说评论派的研究方法

小说评论派认为《红楼梦》是一部与西方古典小说没有任何区别的单纯的小说。既是小说,基本特点就是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而不是真人真事,因而认为索隐派和考证派自传说在研究方向上都是错误的。小说评论派的研究方法是依据西方的或现代的文学、美学、语言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理论,对《红楼梦》小说进行评论。

三个学派的研究方法看来各不相同,但也有一个共同点:主观性非常强。每个研究者都是力图利用“红学”的舞台展现自己的智慧、知识、才干。因而即使每个学派内部,也都是观点林立,各执一词,几乎对任何问题也达不成共同的结论。

索隐派“索”出来的“隐”五花八门。

考证派自传说尽管翻遍了古籍,却在一些一般作家不成问题的问题上争论不休,不能取得一致意见,诸如曹雪芹生于何日、卒于何年?曹雪芹的父亲是谁?脂砚斋是何人?曹家有无第二次中兴与第二次被抄家?等等

评论派更是如此。“阶级斗争说”曾称霸中华,但现在有几人还抱着这个观点不放?至于像林黛玉、薛宝钗谁更好的问题,也是在不同时期,不同人群中,有不同的看法。小说评论派曾长期称霸“红坛”,不是由于它的正确,而是由于它与权力结合,从而形成“学霸”主宰造成的。

三个学派的研究经过百年努力,都难有突破,已有红学家敢于面对这个现实,如实反映“红学”现状。如俞平伯先生说:

 

……至于《红楼梦》本身底疑问,使我每每发生误解的,更无从说起。我尝谓这书在中国文坛上是个“梦魇”,你越研究便越觉胡涂。……

《红楼梦》底名字一大串,作者的姓名也一大串,这不知怎么一回事?……从这一点看,可知《红楼梦》的的确确不折不扣,是第一奇书,像我们这样凡夫,望洋兴叹,从何处去下笔呢![1]

 

       刘梦溪很赞赏俞先生的坦诚与率直,认为一百年来的红学研究并无突破性成果,说道:

 

对一门学科来说,研究了一百年,在许多问题上还不能达成比较一致的结论,甚至形成许多死结,我想无论如何不能说这是这门学科兴旺的标志。所谓真理越辩越明,似乎不适合《红楼梦》。倒是俞平伯先生说的“越研究越涂”,不失孤明先发之见。[2]

 

面对俞平伯、刘梦溪对“红学”研究成果的质疑,既不见有人附和,也不见有人反对。不见有人附和,是因为没有俞、刘二人的胆量;不见有人反对,是因俞、刘说的是事实。

“红学”的停滞,必有其原因。根本原因不是研究者才学浅薄,也不是研究者不够努力,而是研究对象——“红学”研究所依据的百二十回“程高本”《红楼梦》,并非曹雪芹的真著,而是经过删削、阉割的版本。

二、百二十回“程高本”《红楼梦》小说并非曹雪芹真著

百二十回“程高本”《红楼梦》小说并非曹雪芹的真著。

“程高本”《红楼梦》是程伟元、高鹗在乾隆、和珅的指使下,将皇家提供的曹雪芹著作的不同的抄本中所有脂砚斋批语先行删去,再在此基础上进行随意性很强的修改而形成的本子,印制时间在乾隆五十五年(1791年)和五十六年(1792年)——后来分别被称作“程甲本”和“程乙本”。曹雪芹所著《石头记》手抄本最多只有八十回,在社会上流传后,有人便续写了后四十回——在皇家提供的资料中,便有这样一部抄本。于是程伟元、高鹗也就将此并非曹雪芹的后四十回强加于曹雪芹所著之《石头记》八十回后面,形成一部貌似“完整的”百二十回本小说。[3] 与此同时,程、高二人又将书名改成《红楼梦》——这一系列的作法都严重违背了曹雪芹的本意。[4]

程伟元、高鹗二人于乾隆五十六年春才接受上述任务,竟于“乾隆辛亥冬至后五日”,即乾隆五十六年十二月初四日(17911228日)完成,总共用了十个多月。——有人认为后四十回为高鹗续写,而从时间上看,根本不存在这种可能性。此本在印刷、发行后,被称作“程甲本”。至于“程乙本”,于“壬子花朝后一日”便大功告成,即乾隆五十七年二月十三日(179235日)。两个本子之间仅相距68天。——如此短的时间,便重新作出修订、制版、印刷,不可能是由程、高二人出资所为。更何况,“程乙本”所作的“修订”有许多远不如“程甲本”,而且其中有些“修订”看来是对原本没有正确理解。因而可以断定此本的“修订”及印制者,唯掌握着“大权”才有可能。[5]

“程甲”、“程乙”两个本子均由皇家萃文书屋刷印发行。关于此事在列藏本《石头记》的有关资料中有记载:

 

在列宁格勒大学东方系图书馆收藏的《红楼梦》老版本中,还有萃文书屋本,上面有卡缅斯基用十八世纪旧式笔法书写的题词:“道德批判小说,宫廷印刷馆出的,书名《红楼梦》。”[6]

 

“程高本”的版本特点,后来成为流行于世的《红楼梦》各种版本的滥觞——其基本特点有三:(一)书名称作《红楼梦》;(二)不带任何脂砚斋批语;(三)在原八十回基础上被续加上绝非曹雪芹所著的后四十回。

现在我们就明白了,为什么《红楼梦》会“越研究越涂”?其根本原因,并非这些众多的红学家们不够聪明,更不是他们掌握的知识不丰富,而是研究对象错了——其所研究的百二十回本《红楼梦》小说并不是曹雪芹的真著,而是经过乾隆、珅阉割、篡改的伪著。

那么,曹雪芹的真本是怎样的呢?

自推翻清朝之后,陆续发现了一些曹雪芹著作的早期抄本,主要有: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蒙府本、戚序本等。

这些抄本的发现,使我们对曹雪芹著作的真本有了一个整体了解。

曹雪芹的真本与现在通行的百二十回本《红楼梦》小说有三点明显区别:
   第一,书名叫作《石头记》

上面提到的曹雪芹著作的五种早期抄本均为《石头记》系列抄本。其中前三种(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书名称作《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后两种(蒙府本、戚序本)书名称作《石头记》。

  第二,带有脂砚斋批语。

  第三,其正文最多只有八十回。

下面就上述三个问题分别作出介绍。

三、曹雪芹著作的“本名”叫做《石头记》,《红楼梦》书名已被作者抛弃

(一)作者晚年将自己的著作定名为《石头记》

遗留至今的曹雪芹著作的几部主要抄本,其成稿先后次序为:

甲戌本(形成于乾隆十九年);

己卯本(形成于乾隆二十四年冬);

庚辰本(形成于乾隆二十五年秋);

蒙府本(形成于庚辰本之后);

戚序本(曹雪芹临终时正在修订之稿,至乾隆二十八年(癸未)除夕(176421日)曹雪芹去世时,此稿尚未修订完成);

这些抄本的第一回正文中,均记述了曹雪芹为自己的著作所起的书名。比较这些书名,便会了解曹雪芹最终确定的是哪些书名,其“本名”为何。

甲戌本“凡例”中列出了四个书名,为:《红楼梦》、《风月宝鉴》、《石头记》、《金陵十二钗》,并将《红楼梦》看作“是总其全部之名”,亦即该书曾叫《红楼梦》。但是甲戌本的书名正式命名为《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石头记》,即称作《石头记》,而非《红楼梦》。在正文中列举出五个书名,比“凡例”多出一个——《情僧录》。其先后顺序为:《石头记》、《情僧录》、《红楼梦》、《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

从上述比较可以看出:甲戌本的书名叫做《石头记》,正文中提到的五个书名,《石头记》排在第一位。而“凡例”却不同,将“总”名定为《红楼梦》,文中提及四个书名,排在首位的也是《红楼梦》,书名中不包括《情僧录》。——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书名问题上作者思想的发展脉络。

曹雪芹将书名由《红楼梦》改为《石头记》的过程,也反映在如下的一段话中:

 

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甲戌本所定之书名为《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石头记》。这部《石头记》是“十载”前(乾隆九年,1744年)《红楼梦》修订而成。因而,可以确定“凡例”最初属于《红楼梦》。甲戌本在原“凡例”的后面增加了几段话。后来的本子将这几段文字作为第一回内容,置于该回前面。

己卯本缺少第一回这部分。己卯本以后,“凡例”便不再出现。

庚辰本中也列出了四个书名,其先后顺序为:《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没有再出现《红楼梦》这个书名。

蒙府本中所列出的书名与庚辰本同,戚序本也是如此(请看影印件),均只有四个书名,像庚辰本那样,“本名”叫做《石头记》,而《红楼梦》之名,则彻底抛弃,就连正文中也不再出现。

 我们作为后人,应当尊重作者曹雪芹的意愿:抛弃《红楼梦》之名,而采用《石头记》。

(二)曹雪芹为何最后一定要将自己的书定名为《石头记》?

我们应当领悟作者为什么一定要抛弃《红楼梦》之名,而改为《石头记》?

——这就需理解《红楼梦》和《石头记》这两个书名有何含义。

先看何谓“红楼梦”?

“红楼”有两种含义。一是泛指华美的楼宇,旧时常指富贵人家女子的住处;一是特指后宫。李白《侍从宜春苑奉诏赋》诗曰:“东风已绿瀛洲草,紫殿红楼觉春好。”“紫殿”系指皇宫。所谓“红楼梦”其意指书中所记之女子,原本不该居住在“红楼”中,后来由于种种历史的巧合,使她成为“红楼”的主人,回首一生,犹如作梦。

曹雪芹在《红楼梦》开始部分明言是为一个女子作传。那么这个女子的具体情形是怎样的呢?

这位女子本名竺红玉,最初是曹雪芹家买来的一个小戏子,后做丫环,再后来代曹雪芹的表妹李香玉进了宫,改名“曹香玉”。她进宫后开始时做公主、郡主的陪读,雍正的皇后薨逝后,便被纳为皇贵妃,一年后生子弘曕,第二天便被册封为皇后。雍正暴亡后,她便成为皇太后。竺香玉的一生,由一个社会最底层的奴隶,一步跃至社会宝塔最顶尖的人物——皇后、皇太后。乾隆皇帝称帝后,她出家为尼,重过清静淡泊的生活,回首繁华,真是如同作了一场“黄粱美梦”。[7] 雪芹开始著作此书时香玉尚活在世上,他以《红楼梦》来做这样一部书的书名,多么恰当啊!

在曹雪芹开始著此书时,亦设计了《石头记》之名。其意为:此石被一僧一道变幻为一块玉石,由贾宝玉含在嘴里,降临世间,经历了一段人间悲欢离合,三劫之后,此石返回大荒山,此石上便记下了它在人间的经历。

曹雪芹最后一定要抛弃《红楼梦》之名,而最后将该书定名为《石头记》,是由于竺香玉作为雍正的皇后,乾隆时期的皇太后,只因中了曹雪芹的妻子(原名李香玉)设的一个圈套,而死于非命,于是乾隆便以此为借口,将香玉皇后从历史上彻底抹去。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曹雪芹将自己的书视为一座巨大的石碑,书中的内容便是碑文。

由于曹雪芹从不与其妻李香玉(雪芹祖母的侄孙女)同床,曹雪芹没有留下后代,李香玉便恳求竺香玉为她生一子。竺香玉这样做之后,李香玉便以此要挟她,不许她再与曹雪芹来往。香玉被逼自缢。乾隆皇帝发现此事蹊跷,进行追查,尽管未发现确凿证据,却借此机会,第二次查抄了曹家,至此曹家落得“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竺香玉也因此不仅不能葬入皇家陵园,而且埋葬后,没有留下任何碑文,后来又将她的所有历史档案做了彻底的删削,使后人永远不会知道雍正还有第二位皇后。[8]

——由此我们便会明了:为什么此“石”巨大无比——“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且上面“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为什么曹雪芹要“一字一泪,一泪化一血珠”记录书中之人、之事?

——这便是曹雪芹抛弃《红楼梦》之名,而将书的“本名”定为《石头记》的真正原因。[9]

四、曹雪芹留给后世的抄本均带有脂砚斋批语

(一)曹雪芹留给后人的各个早期抄本,无一不带有脂砚斋批语

       曹雪芹留给后世的各个早期抄本中,无一不带有脂砚斋批语,而且前三种抄本(甲戌本、乙卯本、庚辰本),其书名就叫做《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作者不是简单地将书名定为《石头记》,而还要在其前面加上“脂砚斋重评”,旨在强调脂砚斋批语与正文有着不寻常的关联,说得更明确一些便是:脂砚斋评批对理解正文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以期引起读者的特别关注。

       那么“脂砚斋”是谁呢?

在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将脂砚斋批语与其他书籍的批语作个比较,看有什么独特之处?

——这些批语大多是在作者曹雪芹生前就已添加。这种情况与中国古代其他任何书籍都不相同。中国古代书籍,也有些是有批语的,但所有这些批语都是在作者去世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后,由后来的学者所添加。这些批语所反映的是批书人自己对于该书的理解、认识、感想。但《石头记》与此完全不同。其批语是在作者生前添加上去的,而且经过认真研究,可以确定其中核心批语为作者本人所添加,而且其他绝大部分批语也曾得到作者的首肯。——这种情况在戚序本中看得特别清楚。戚序本中只有回前批、回后批,以及夹批(即夹在正文中间的双行小字)——所有这些形式的批语都是在正文誊写过程中由作者(或合作者)写进的。由此可以说明:《石头记》中的脂批与正文已形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关于脂砚斋是谁的问题,经研究系由三人组成。其核心是曹雪芹本人,但批书量最大的是曹雪芹的第二任妻子柳蕙兰。柳蕙兰于乾隆二十四年去世后,协助曹雪芹工作的是他的续弦妻子许芳卿,她只有少量批语。书中除脂砚斋的批语外,也还有曹雪芹其他亲友的批语,其中数量较大的是畸笏叟的批语。所有这些非脂批语所占比例并不很大——只有一百条左右,而全部批语为两千多条。[10]

(二)脂砚斋批语的作用

作为读者究竟应当以怎样的态度对待脂砚斋批语,关键在于这些批语与作者的关系如何——如若批者同作者毫无关联,当然可以不必重视;但如果批语的核心部分系出自作者本人之手,如此批语就不可轻视!

前面已经提及其核心批语系由曹雪芹本人添加。下面就对此问题作进一步的论述。

       庚辰本第二十一回,有回前批曰:

 

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氏,惟见其诗意骇警,故录于斯:“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戳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过,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凡是书题者不少,此为绝调。诗句警拔,且深知拟书底里,惜乎失名矣。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戳自张罗”正说明“茜纱公子”和“脂砚先生”是同一人;喻指作者与批者系同一人。

       关于作者和批者实为同一人的问题,在书中另外的地方也有披露,如:在第一回“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处,蒙府本有侧批曰:“何非梦幻?何不通灵?作者托言,原当有自。受气清浊,本无男女别。” 正文中的“我”,即批语中的“作者”。而此批唯作者与批者为同一人时,才可能批得出。

另如第一回“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己护短,一并使其泯灭也”处,蒙府本有批曰:“因为传他,并可传我。”

       该段正文,是作者的自白。正文中的“我”即作者本人。批语中的“我”,是指批书人自己。而两个“我”实为一人。即作者与批者在此处完全合二而一了。

       一般的书籍,作者是不会加批语的。因为任何书籍都是作者通过语言将自己所要说明的问题,尽量阐述清楚。既已通过正文阐述清楚,当然无须批语。

       那么《石头记》作者为什么一定要亲自添加批语呢?

       这取决于作者所处的时代及该书的写作手法。

       曹雪芹所处的时代正是中国历史上文字狱最猖獗的时期。写书人稍有不慎,就会遭到人毁书亡,满门抄斩的危险。然而,曹雪芹的某些经历,一方面不能不写出,以传达给后人,使后人了解历史真相;另一方面,又不能照直写出,只能采用曲笔、隐喻的方式。而这种曲笔、隐喻,读者难免产生误解,于是作者便创造了“自执金矛又执戈”的方式。——自己写书,自加批语。亦即自己藏谜,自己揭谎。

举例来说,《石头记》第十二回写道:贾瑞被凤姐戏弄后,病卧在床,难以治愈。一天,忽然来了一个跛足道人,他“从褡裢中取出一面镜子来——两面皆可照人,镜把上錾着‘风月宝鉴’四字”。他递与贾瑞,并说道:“……千万不可照正面,只照他的背面,要紧,要紧!三日后吾来收取,管叫您好了。”贾瑞拿起镜子,“向反面一照,只见一个骷髅立在里面”;“又将正面一照,只见凤姐站在里面招手叫他”。于是,贾瑞只照正面,最后送了命。当贾瑞的父亲代儒认为这是“妖镜”,要烧掉时,道士赶来,抢了就走。

从表面来看,这无非是作者编写的一个故事。然而作者却添加了大量批语。请看:

《石头记》第十二回在“取出一面宝镜来”处,庚辰本、戚序本均有夹批曰:“凡看书,从此细心体贴,方许你看,否则此书哭矣。”——这是作者引导读者将该书看作如“风月宝鉴”那样的物品。在“镜把上錾着‘风月宝鉴’四字”处,批道:“点明。” 点明什么?——点明这镜子之名也是这部书的书名(《石头记》另有三个书名。其中之一便是《风月宝鉴》)。之后,又在“这物出自太虚幻境空灵殿上,警幻仙子所制”处,己卯本有夹批曰:“言此书原系空虚幻设。”——即指《石头记》一书具有“风月宝鉴”的特点,从表面看它是空虚幻设的小说。

第十二回当写到“风月宝鉴”“两面皆可照人”时,则批曰:“此书表里皆有喻也。”可知:这是一部有“表”、“里”两面,而且两面皆有“喻”之书。

《石头记》这部书既隐有“真事”,却又以“俚语村言”写出。“风月宝鉴”既是一面镜子,又是《石头记》的另一个书名。——反映出该书是一部具有正、反两面的奇书。

试想,如果作者只向读者讲述“风月宝鉴”的故事,而不亲自添加这许多批语,读者可能了解到:原来《石头记》这部书是一部有正反两面的“奇”书吗?

再举一例。《红楼梦》第一回在“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处,甲戌本的眉批为:

 

事则实事,然亦叙得有间架,有曲折,有顺逆,有映带,有隐有见,有正有闰,以至草蛇灰线、空谷传声、一击两鸣、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云龙雾雨、两山对峙、烘云托月、背面傅粉、千皴万染诸奇。书中之秘法,亦复不少。余亦于逐回中搜剔刳剖,明白注释,以待高明,再批示误谬。

 

脂批中的“事则实事”,当指历史。“然亦叙得有间架,……书中之秘法,亦复不少”,即指为将“实事”采用编撰小说形式加以掩饰的写作手法。“余亦于逐回中搜剔刳剖,明白注释,以待高明,再批示误谬”中的“搜剔刳剖,明白注释”即指脂砚斋在书中所添加的批语。作者添加这些批语的目的是为了让读者通过批语的引导,悟出作者的写作奇法、秘法。当读者果然识破这些写作奇法、秘法时,便会将《风月宝鉴》从正面翻转到背面,看到隐写在书中的的真实历史,即批语中所说的“实事”。

试想,如果作者不添加这样的批语,作为读者看到书中大量“误谬”[11] 时,能够明了书中“误谬”正是引导读者看到此书背后历史的通道吗?——读者只要在脂砚斋“逐回中搜剔刳剖,明白注释”的指导下,就会了解这些“误谬”形成的原因,而且逐步了解作者的写作奇法、秘法,从而通过《石头记》的正面小说,探查到其背后的隐史。

                                                           (待续)


[1] 见《红楼梦研究·自序》,载《俞平伯论红楼梦》第371373页。

[2] 《名家解读红楼梦》第901902页,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出版。

[3] 见《乾隆—和珅是阉割带脂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的罪魁》一文,载于《红楼解梦》第六集(亦称作《红楼史诗》),东方出版社2006年出版。

[4] 此问题曾在霍国玲的博客(blog.sina.com.cn/huoguoling   blog.sina.com.cn/u/1928529135)作过详尽论述。文章后面亦将论及此问题。

[5] 同注1

[6] 摘自李福清、孟列夫《列宁格勒手抄本《石头记》的发现及其意义》第2页,见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石头记》(列藏本)。

[7] 见《红楼梦中隐着何人何事?》,载于《红楼解梦》第一集及本书“附件二”等文。

[8] 同上。

[9] 在“石学论丛”中已对此作了详细的论证,可参看。

[10] 见《解开脂砚斋之谜》、《对(解开脂砚斋之谜)一文的评价、验证和补充》、《畸笏叟辨析》等文,均载于《红楼解梦》第三集,中国文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

[11] 见《〈红楼梦〉是一部奇书、谜书——兼答“130位专家学者”的“共识”》,载于《红楼解梦》第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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