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书是中国文学“四大名著”之首?(四)—— 删却脂批的百二十回本《红楼梦》,是遭到乾隆与和珅篡改与阉割的版本
现在社会上广泛流传的,或说人们进行研读的对象,大多是百二十回本《红楼梦》小说。因而,当读者看到“删却脂批的百二十回本《红楼梦》是遭到乾隆-和珅篡改与阉割的版本”这个小标题后,或许会大吃一惊。但这绝非妄言,事实确实如此。
其实,对此问题并非笔者现在注意到而加以研究,周汝昌先生早在1980年就曾提出。当时《红楼梦学刊》利用两辑连载了他的《<红楼梦>“全璧”的背后》长篇论文。他在文章中列举了大量事实说明,在八十回《石头记》后面所续加的四十回,实际是乾隆、和珅强加给曹雪芹的。所谓百二十回本《红楼梦》“全璧”,实则是他们“改造”的结果。周汝昌先生在文章的结尾处总结道:
他们(乾隆、和珅)把它(《红楼梦》)当“毒草”,并且费了大心计,以“广集校雠”、“准情酌理”的办法把它改造成了他们自以为是可充“香花”的百二十回《红楼梦》。这个绝大的事件是中国文化史上最令人惊心和痛心的事件。知不知道有此事件,对一个读者、研究者如何看待曹雪芹八十回书和程高后四十回书,是一个关键性问题。不管你的观点是否同拙见一致,但你无法回避这个问题,必须最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对于这一层道理,我深信而不疑。[1]
引文中的加重号为笔者所加,请看!周汝昌先生早在1980年就明确提出了百二十回本《红楼梦》是乾隆-和珅“改造”的结果。可惜,在此之后的长达二十多年中,竟再没有任何学者在此基础上继续进行研究与完善,而使得这种观点遭到湮没。
本文的这部分论述,正是得益于周老文章的启发,在此仅作说明,并对周老的孤明先发之见深表敬意。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完成于甲戌年(乾隆十九年,公元1754年),之后脂砚斋至少又有过两次评批,上个世纪中叶发现的己卯本(完成于乾隆二十四年冬,1759年)和庚辰本(完成于乾隆二十五年秋,1760年)均是四评本。恰在此时,曹雪芹的第二个妻子柳蕙兰病逝。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均题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可称作早期抄本系统。
四评之后,曹雪芹与他的第三个妻子许芳卿合作,继续对《石头记》作修订工作。其后,正文已有了完整的八十回。雪芹对其稿又进行过审批,但批语尚未整理完毕,便于乾隆二十八年除夕(1764年2月1日)撒手人寰。这便是后来的“戚序本”系统。上个世纪发现的“戚序本”(乾隆三十四年,1769,己丑)、戚宁本、蒙府本(或王府本)、靖藏本、列藏本等便都属于这个系统。
从八十回本(包括早期抄本系统及戚序本抄本系统)批语的内容和口气分析,这些批语基本上都应出自曹雪芹及其亲属之手,但
“戚序本”与早期抄本有个明显不同点,即其“序”作者戚蓼生并非曹雪芹的亲友,时间则在曹雪芹去世6年后。从上述提到的所有这些抄本(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戚序本、戚宁本、蒙府本、靖藏本、列藏本)均是过录本这一情况看,可以断定,在曹雪芹去世后,除经过许芳卿整理过的《石头记》外,曹雪芹前几次的手稿也都流传到了社会上。而且互相传抄,流传得很广。
由于《石头记》是以一传二,二传四,四传八,……这样的几何级数进行传播的,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才会出现带有戚蓼生“序”的抄本。序文中写道:
……乃或者以未窥全豹为恨。不知盛衰本是回环,万缘无非幻泡。作者慧眼婆心,正不必再作转语,而万千领悟,便具有无数慈航矣。彼沾沾焉刻楮叶以求之者,其与开卷而窹者几希![2]
从“彼沾沾焉刻楮叶以求之者”句来看,当时已有很多人欲模仿《石头记》的笔法,续写八十回以后的故事,正说明该书已流传得十分广泛。
《红楼梦》程甲本是在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辛亥)问世的,从戚序本到程甲本经过了22年时间,可以想象,若没有其他因素的话,《石头记》将会泛滥到何种程度!
此后,自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到清朝灭亡(1911年),整整120年。按照正常情况,带脂砚斋批语的各种《石头记》抄本,自有它不同于印刷本的珍贵价值。这种抄本不论落入何人手中,都会当作传家宝而流传后世。因而,各种抄本的数量,只会增加,不会减少。而事实上却是:到清朝末年,各种《石头记》抄本几乎完全销声匿迹。直至民国初年(1912年)才出现第一个抄本——戚序本。此后,虽在全国范围内经过近百年的搜集,至今只查找到八个带脂砚斋批语的《石头记》抄本(即甲戌本、庚辰本、己卯本、戚序本、戚宁本、王府本、靖藏本、列藏本)。所有这些抄本都被认为是过录本*,其中有的抄本还残缺不全(甲戌本、己卯本),有的抄本批语多为后人所加(列藏本)。
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只能有一个,就是:该书曾在全国范围内遭到过反复的收缴与销毁!而这恰与乾隆的“文字狱”有直接关系。
(二)乾隆利用文字狱查禁、销毁大量图书和史料
香玉皇后和曹雪芹的母亲马氏公主即在此时从历史档案及各种史料中被删除
乾隆时期的“文字狱”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乾隆十六年(1751年)至四十一年(1776年),为26年,制造案件70多起。
第二阶段:自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至四十八年(1783年),为7年,制造案件50多起。
两个阶段共长达三十多年,制造的案件多达130起。
《石头记》遭到查禁,是在第二阶段。
乾隆朝文字狱的第二个阶段从四十二年(1777年)开始。这个阶段的文字狱,大体与编纂《四库全书》同步进行。所谓《四库全书》,指经、史、子、集四部分。而在《四库全书》的编纂过程中,一再强调的却是查缴“稗官私载”,“诗文专集”[3]等等;而且对“未经镌刊,只系抄本存留者”,也不放过,要求必须“缮录副本”[4]。
乾隆、和珅如何使臣民重视查缴“稗官私载”,“诗文专集”工作呢?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十二月,于敏中病逝。第二年十月十五日,乾隆便上谕:“和珅著充四库馆正总裁。钦此。”[5]而在此后,查缴、销毁禁书运动更加深入,禁毁对象不仅包括散文诗集、稗官野史,就连“演戏曲本”也不放过。是年十一月,乾隆上谕曰:
前令各省将违碍字句书籍,着力查缴,解京销毁。现据各督抚等陆续解到者多。因思演戏曲本内,亦未必无违碍之处,如明季国初之事,有关涉本朝字句,自当一体饬查。……有应删改及抽撤者,务为斟酌妥办。并将查出原本暨删改抽撤之篇,一并粘签解京呈览。……钦此。[6]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亦有上谕曰;
前因外间流传剧本如明季国初之事,有关涉本朝字句,亦未必无违碍之处,传谕伊龄阿、全德、留心查察,斟酌妥办。兹据伊龄阿覆奏:派员慎密搜访,查明应删改者删改,应抽掣者抽掣,陆续粘签呈览。再查昆腔之外,有石牌腔、秦腔、弋阳腔、楚腔等项,江广闽浙四川云贵等省皆所盛行,请敕各督抚查办等语。自应如此办理。……钦此。[7]
两个上谕都强调“有关涉本朝字句”,而“明季国初之事”,不过是陪衬罢了。自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至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虽仅7年,“文字狱”案件便多达50起,平均每年有7起之多。由于后两年已处于“收兵”阶段,实际上这些案件主要都集中在前五年。这些案件都是与“禁书”结合一起的,因而“文字狱”在当时又称作“书祸”。
在这样的“书祸”高潮中,《石头记》的命运如何呢?
从《石头记》仅留存上述几部残缺不全的过录本来看,曾遭到过大规模查缴、销毁之祸。
在遭到乾隆-和珅查缴、销毁的书中,至少有两部与曹雪芹有关:
第一部,张云章的《朴村集》:
从上海黄裳先生家藏《朴村集》的题识中得到证实,该题识写道:
此集入禁网,清吴氏小残卷斋藏传抄军机处奏进《全毁书目》,此本在第十次奏进折中,其案语云:“查《朴村集》系张云章撰,书中诗句有干碍处,应请销毁。”流传甚罕,直是故耳。[8]
在《朴村集》有《闻荔轩银台得孙却寄兼送入都》一诗,隐约地写了曹家与皇家的关系(曹顒妻系康熙的十六公主)。
第二部,屈复的《弱水集》:
因载有《曹荔轩织造》一首,其中有“诗书家计俱冰雪,何处飘零有子孙”诗句,也同样遭禁。[9]
从这些诗集遭到禁毁的情况看来,是因为这些诗集隐约揭示了曹家曾有过中兴,以及其后于乾隆十六年遭到第二次抄没,而这次抄没比起雍正六年的第一次抄没来要彻底得多。
在这次“书祸”之后,曹家的两位本应载入宫廷史册的人物被彻底删除了:
第一位是竺香玉皇后。
竺香玉(以曹香玉之名进宫)于雍正十年被选作皇贵妃,十一年生子弘曕后,即被册封为皇后。[10]她为曹家带来了中兴,使曹家达到富贵的顶峰。
查史料,甚至历史档案,都无“曹香玉”其人。但是从大量历史遗迹来看,在雍正九年孝敬宪皇后薨逝后,确曾册封过一位皇后。并且进而考证出这位皇后(香玉皇后)在雍正崩后,曾先后带发修行于北京海淀真武庙(乾隆元年至十一年初)和北京卧佛寺旁的广慧庵[11](乾隆十一年之后),薨逝后葬于北京陶然亭公园锦秋墩下[12],更成为乾隆确曾大规模删削历史的罪证。
第二位是曹雪芹的母亲马氏的真正身份。
从《石头记》内证和大量历史考证,已可作出结论:曹雪芹的母亲原是康熙的第十六皇女。[13]
乾隆将父皇雍正的第二位皇后——香玉皇后,及父皇雍正的第十六皇妹(乾隆的姑母),从历史档案删除的同时,相应的自然也要把有关的一切历史资料、散文诗歌……一并查封、销毁。张云章的《朴村集》和屈复的《弱水集》就是在这种背景下遭到查禁、销毁的。《石头记》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遭到了大规模的查禁、销毁,时间是乾隆四十二年至四十七年。
绍中,我们已了解:带有脂砚斋批语的《石头记》抄本,在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以前是广泛传播时期。自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至四十七年(1782年),带脂批的《石头记》曾遭到大规模搜缴、销毁。
乾隆于四十七年时,看到该销毁的书籍已销毁,该删削、篡改的历史档案也已删削、篡改,便宣布不再搞“文字狱”。然而仅仅过了两年,即到乾隆四十九年时(1784年),《石头记》便改头换面,以《红楼梦》之名又“死灰复燃”,流传开来。这有《红楼梦》甲辰本(乾隆四十九年为“甲辰”年)为证。此外,还可以找到许多有关《石头记》(《红楼梦》)重又开始流传的记载:
嘉庆年间的刊本《红楼梦传奇》(嘉庆二十四年己卯,1819年八月十六日刊印)一书,有吴门的序文,开头便说:
《红楼梦》一书,稗史之妖也,不知所自起,当《四库书》告成时,悄悄流布,率皆抄写,无完帙。……[14]
这一则史料亦证明:在《四库全书》完成后,《红楼梦》曾“悄悄流布”。
梁恭辰在《北东园笔录》四编,同治五年刊本,卷四中写道:
《红楼梦》一书,诲淫甚也,乾隆五十年以后,其书始出,……[15]
批本《随园诗话》卷上,有一条批语:
乾隆五十五、六年间,见有抄本《红楼梦》一书,……[16]
周春的《阅红楼梦随笔》中的《红楼梦记》部分也写道:
乾隆庚戌秋,杨畹耕语余云:“雁隅以重价购抄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廿回——微有异同。”[17]
前面两段都提到的“庚戌”,为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
程甲本《红楼梦》刊印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在其“序”中写道:
《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者矣。
从上述史料可以看出:《红楼梦》自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至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期间,又曾被广为传抄。
到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时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红楼梦》……巨家间有之,然皆抄录,无刊本,曩时见者绝少。乾隆五十四年春,苏大司寇家因是书被鼠咬伤,付琉璃厂书坊抽换装钉,坊中人藉以抄出,刊版刷印渔利,今天下俱知有《红楼梦》矣。[18]
苏大司寇即苏凌阿,大学士,和珅之弟和琳的儿女亲家,可以称作“巨家”。他的《红楼梦》原是“抄录”本,因被鼠咬,拿去“抽换装订”,结果被人“刊版刷印”。
《红楼梦》不仅再次流传,而且还有人将其刊印出来,这种刊印本在许兆桂《绛蘅秋传奇》(吴兰徵著)的序中亦得到证实:
乾隆庚戌秋,余至都门,詹事罗碧泉告余曰:“近有《红楼梦》,其知之乎?虽野史,殊可观也。”维时都人竞称之,以为才。……[19]
“庚戌”是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文中既强调《红楼梦》“维时都人竞称之”,说明这绝非手抄本,而应是刊印本。从时间上看,与前一年春天被琉璃厂书坊偷偷“刊版刷印”的《红楼梦》完全相合。
但是,这个于乾隆五十四年春在民间刊印,至五十五年秋在京都流行的《红楼梦》刊印本,竟在历史上消失得无影无踪,至今连一册都没有流传下来。对于这种现象,只能有一种解释――该书遭到了彻底的禁毁。
因为在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以后,尽管针对人的“文字狱”基本停止,但针对书的查缴、销毁却始终未停止。据《办理四库全书档案》载:
乾隆五十三年五月初四日奉上谕:应禁之书,恐尚有存留之本,着传谕严饬所属,悉心查缴,解京销毁:仍将现在因何不行查缴之处,据览奏,钦此。
请注意这个上谕的时间: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即直到此时还丝毫未放松对 “应禁之书”的查缴、销毁。
尽管乾隆五十四年的刊印本已经被查缴、销毁,但是问题并没有解决。因为像《红楼梦》这样的经典著作,不仅不能阻止得住人们的传抄,而且只要时机适合,仍会有人将此刊印。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钱湘在《续刻荡寇志序》中写道:
淫辞邪说,禁之未尝不严,而卒不能禁止者,盖禁之于其售之人,而未尝禁之于阅者之人之心。并其心而禁之,此不禁之禁,所以严其禁。……[20]
这段话虽然不是针对《红楼梦》讲的,但道理是一样的。《红楼梦》作为禁书查缴、销毁“未尝不严”,却不能禁止,道理何在?因为未“禁之于阅者之人之心”,怎样才能禁闭“阅者之人之心”呢?这不能不使乾隆、和珅重想对策。
面对《红楼梦》在被查禁、销毁后,一旦开禁,便再次传抄,甚至被刊印的状况,乾隆、和珅主要采取了两种办法对付:
其一,乾隆、和珅对《红楼梦》进行认真研究后,了解到:该书像“风月宝鉴”那样有正(小说)反(历史)两面,而脂砚斋批语是通过小说探查背面历史的关键。于是他们便决定采取一种阉割与篡改《红楼梦》的办法,即全部删除脂砚斋批语,并将八十回后的故事续补完整,以引导读者只看表面小说,而无从了解其背后的历史。
其二,与此同时,继续严厉查缴所有《石头记》抄本。这就是为什么仅过了一百年,在偌大的中国,仅发现十二个《红楼梦》抄本的原因所在(其中有八个抄本以《石头记》为名,四个抄本以《红楼梦》为名)。
上述两点便是产生“程高本”《红楼梦》的历史背景。
所谓“程高本”是指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刊印的程甲本和五十七年(1792年)刊印的程乙本。关于这两个本子,有如下历史事实值得特别注意:、
第一,程甲本是由乾隆皇帝亲自批准的:
赵烈文在《能静居笔记》中记载道:
谒宋于庭丈(翔凤)于葑溪精舍,于翁言:“曹雪芹《红楼梦》,高庙末年,和珅以呈上,然不知所指。高庙阅而然之,曰:“此盖为明珠家作也。”后遂以此书为明珠遗事。[21]
宋翔凤,字于庭,是常州学派公羊学的重要人物。他的这段话,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思考:
1、所述之事是在“高庙末年”。
“高庙”指乾隆的庙号“高宗”。从时间上看,应是乾隆五十六年,程甲本刊印之前。《红楼梦》曾呈送给乾隆皇帝,由乾隆皇帝做最后的审查、批准。
2、呈送人是和珅。
将《红楼梦》稿呈送给乾隆的大臣是和珅。从中说明了乾隆与和珅之间的关系。
3、乾隆审阅《红楼梦》后,表示满意。
乾隆皇帝认为,现在这个《红楼梦》稿本,已不能看出其背后所隐写的清宫秘事及曹家家事了,倒很像写的是明珠家佚事,于是批准了刊印。
第二,程甲本是由“宫廷印刷馆”刻印出来的。
在这方面有三个史料:
史料一:
在程甲本刻印三年后,即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俄国科学院通讯院士卡缅斯基曾来中国。他精通汉语,收集过许多汉、满书籍。研究者们认为大概列藏本《石头记》就应是他建议购买的,并写道:
在列宁格勒大学东方系图书馆收藏的《红楼梦》老版本中,还有萃文书屋本,上面有卡缅斯基用十八世纪旧式笔法书写的题词:“道德批判小说,宫廷印刷馆出的,书名《红楼梦》。”[22]
请注意:程甲本《红楼梦》是由“宫廷印刷馆”刻印的。
卡缅斯基是俄国人,且后来有较高的地位,1821年曾做过到北京来传教的俄国传教团团长,他有可能了解到一般中国文人了解不到的内情。《红楼梦》程甲本虽注明由“萃文书屋”印刷,他却在书中特别写明:实为“宫廷印刷馆”。应当说这个记载是可信的。
史料二:
尤夙真《瑶华传序》中写道:
余一身落魄,四海飘零,亦自莫知定所,由楚而至豫章而游三浙,今且又至八闽矣。每到一处,哄传有《红楼梦》一书,云有一百余回,因回数烦多,无力镌刻,今所传者,皆系聚珍板刷印,故索价甚昂,自非酸子纸裹中物可能罗致,每深神往。……嘉庆己未岁中秋前六日……。[23]
“己未”为嘉庆四年。所谓“聚珍板”,即“武英殿聚珍板”,是一种“活字”印本。而“武英殿”实为“宫廷印刷馆”的“御赐嘉名”。因系由宫廷刊印的豪华本,当然“索价甚昂”。
史料三:
毛庆臻《一亭考古杂记》写道:
乾隆八旬盛典后,京板《红楼梦》流行江浙,每部数十金。[24]
“乾隆八旬盛典”即乾隆五十五年。京板《红楼梦》即程甲本、程乙本。“每部数十金”说明其价格的昂贵,与尤夙真的记载完全吻合。
从上述的史料可以看出:程伟元、高鹗的《红楼梦》是经过乾隆首肯,直接由清皇宫的“聚珍板”刊印出版的。
(本节内容太多,待续)
[1]
周汝昌《<红楼梦>“全璧”的背后》一文,载于《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四辑和1981年第一辑。所引之文见《学刊》1981年第一辑第292-293页。
[2]
对于这一段文字,在《红楼解梦》第三集(下)第611页作有简略解释,可供参考。
*
近年来,我们对曹雪芹的字体进行了研究,认为庚辰本的正文和批语有些为曹雪芹亲笔书写。
[5]
见“大高殿所储军机处档案”,转引自《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四辑第161页。
[7]《办理四库全书档案》第70-71页。转引自《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四辑第162页。
[9]
关于张云章的《朴村集》及屈复的《弱水集》曾遭禁,请参见《红楼解梦》第七集《再析张云章<闻荔轩银台得孙却寄兼送入都>一诗――张诗遭禁只因其中透露出曹雪芹的母亲是康熙的公主》一文(待出版)。
[10]
参见“解梦”系列论丛(现已出版《红楼解梦》第一集到第五集及编外集)中,有关竺香玉的论文。
[11]
见《香玉皇后故居考论》一文(对于香玉皇太后在香山广慧庵带发修行的考论),载于《红楼解梦》编外集《红楼圆明隐秘》,工商出版社1997年出版;关于香玉皇太后在海淀真武庙带发修行的考论,将在2013年以后的论文集中刊出。
[12]
见《香玉皇后的陵寝在北京陶然亭公园》一文,载于《红楼解梦》第四集,新世界出版社2002年出版。
[13]
请参见《曹雪芹的母亲马氏是康熙的公主》及《马氏的名字及生卒年月日》二文,载于《红楼解梦》第四集,新世界出版社2002年出版。
[14]
吴门,即石韫玉(1756-1937)乾隆五十五年状元。此条批语转引自《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四辑第170页。
[15]《红楼梦卷》第一册第14-15页,中华书局1963年出版。
[16]
转引自《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四辑第171页。
[18]
陈镛《樗散轩丛谈》卷二,转引自《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四辑第172页。
[20]
转自《红楼梦学刊》1981年第一辑第291页。
[22]
摘自李福清、孟列夫《列宁格勒手抄本《石头记》的发现及其意义》第2页,见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石头记》(列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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