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酒精有种复杂的感情。
其实它很不讨喜,因其难以下咽,从舌根到嗓子,从食道至胃里,一路烧灼下去,似有一种自虐的痛苦。不仅如此,它既不甜,也不香,倒是有一股浓烈的酒精味儿,闻到就不爽。
可有时候吧,缺了它又不成,几天不喝也怪想的。几杯下肚,顿觉浑身热血沸腾,什么烦事都能忘得一干二净,每一口都伴随着那句经典名句“痛并快乐着”。
年龄见长,酒量似乎也见长,大学刚毕业那会儿,一瓶啤酒能让我在草地上躺一夜,宿舍都回不去;现在好了,啤酒是用来漱口的,白酒才觉得带劲儿,东北话叫“必须的”。
喝酒也开始挑牌子了,倒不是要喝多好的,关键是要习惯。茅台虽好,可惜俺不习惯那农药味儿;五粮液也不错,可惜度数太高,俺这小酒量吃不消。
有时不喝白酒,换成红酒或黄酒,很容易醉,最近发现清酒入口比较爽,不过后劲也不小。国人历来粗犷,常常拿红酒当啤酒喝,不似老外品得精细,就如同国画与西洋画的区别,一个讲究写意,一个讲究写实。
俺醉得最惨的一次是去年研究生毕业答辩,请几位老师和远道而来的同学,因为过于高兴和亢奋,喝得云里雾里,以至于后来倒在卫生间里吐得不省人事,导师为此差点和门口保安打架,哈哈,回想起来也是有趣得很。不过从此以后闻着味儿就想吐。
喝酒颇具心得,足见俺没闲着,以后还是要多多控制自己对于酒的兴奋感,适量即可,适当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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