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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博律师曾是一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公职律师,2014年辞去公职,专职从事律师工作。本着为国家法治建设贡献和为当事人服务的原则,张博律师多年来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了富有成效的法律服务。同时,在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侵权纠纷和刑事案件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执业理念:诉天下公理,道人间真情!
信念: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
业绩:
荣誉:
部分成功案例:
1、葫芦岛王女士诉李先生支付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一案,该案法院支持了王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2、葫芦岛安女士离婚诉讼案,该案涉及数套房产纠纷,通过依法取证等相关工作,达到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
3、葫芦岛张先生及其子共同涉嫌贪污罪一案,该案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两年执行,经过二审上诉后,成功改判为认定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
4、沈阳李先生五金商铺房屋买卖纠纷一案,该案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的大部分诉求,当事人非常满意;
5、锦州岳先生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该案法院支持了原告全部的诉求,保险公司配合履行了赔偿义务;
6、葫芦岛李先生在被行政拘留期间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一审判有期徒刑一年,经过二审上诉后改判为有期徒刑八个月;
7、锦州李先生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该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专著文章:
1、我国行政复议制度浅析。
2、我国劳动保障法律制度完善与发展。
张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811117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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