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开发商暴力拆迁 老人妇女遭围殴

编者按:
对于频频发生、屡禁不止的暴力强拆行为,我们应当明确以下三点:
一、暴力强拆行为为法律所明令禁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二、开发商无权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根据上述规定,实施强制搬迁只能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开发商无权参与搬迁活动。
三、对暴力强拆行为应依法严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由此看来,暴力强拆行为屡有发生,并不是单纯因为法制不健全,更主要的原因还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正文:
http://www.bjsheng.cn/upfiles/201311/20131101100117842.jpg老人妇女遭围殴" TITLE="山丹县开发商暴力拆迁
男子将一妇女拖倒窦文杰供图
10月31日电
网爆:开发商暴力拆迁老人妇女遭围殴
记者从网上视频看到,一片用隔离板围成的院子里,地上堆着些许的砖块和石头,几名妇女和老人守在院子里。冲入院内首先施暴的人共有5人,均为中年人,他们手持砖块,气势凶猛。有三名男子对守在院子里的两位年长的男子拳打脚踢,随后这些人又对两名妇女展开拳脚。据发布该视频的网友爆料,视频内容为张掖市山丹县开发商赵某雇人强拆民宅。期间共进行3次强拆,第一次和第二次强拆时110出警,及时制止了暴力行为,110走后不久,赵某雇人再次强拆,从而引发了行凶打人的暴力事件,造成四人受伤的后果。
视频上传后,引发网民的广泛关注。网友对视频中出现的暴力行为纷纷谴责。
山丹县政府回应:全力救治伤者5嫌疑人已被控制
昨日上午,山丹县委县政府对此作出回应称,日前,网民关注的1起因拆迁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引起山丹县高度重视并得到有效处置。
山丹县委宣传部称:2013年10月24日11时19分,山丹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县城胜利街电影院施工工地有人打架,要求出警处置。山丹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及时组织民警前往现场处置,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就案件展开调查。当晚11时08分,网民“舞墨游着”在《土豆网》发布了“强拆民房引发的暴力流血事件!”的视频信息,引起网民关注。
经调查,位于山丹县胜利街的原电影院地段,由开发商赵某开发。在拆迁过程中,因与居住在电影院平房家属院住户王某未达成拆迁补助协议,两方遂发生纠纷。2013年10月24日11时许,拆迁方马某等人与住户王某亲属发生争执并打架斗殴,马某等5人殴打王某亲属4人致其受伤,随即引发事端。
针对这种情况,山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对事件处置情况进行了具体部署。迅速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长担任正副组长的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同时责令开发商立即停工,深入调查事件真相。全力救治伤者,从速从快处置违法行为,妥善做好后续协调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处置工作组迅速召集公安、建设、国土等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置。
目前,4名伤者均住院接受治疗,医院初步诊断无重伤。伤者家属情绪稳定。5名嫌疑人均在公安部门的掌控之中,根据伤情鉴定结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建设、国土等部门已积极介入拆迁协调工作。
原文标题:山丹县开发商暴力拆迁
来源:甘肃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