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拆迁与保护
(2013-10-22 10: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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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矛盾拆迁人人民行政复议杂谈 |
分类: 律法视眼 |
文:王优银
北京作为历代王朝的首部,
目前,旧城改造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其本来目的是为了北京的发展,但看到代表老北京历史的一些建筑走向消失,我们应当开始呼吁保护这些历史遗产。在如今北京这个繁忙的大都市,许多的老胡同是去是留成了个大问题。自九十年代初开始,北京旧城原有的三千条胡同已经被陆续拆毁大约一千五百条!虽然2005年1月通过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已规定“旧城整体保护”“停止大拆大建”,但胡同仍在成片成片地倒下。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胡同不仅仅只是建筑,更是我国历史繁衍的见证与文化的深厚积淀,所以应当适当保留。然而,实际上,随着旧城改造步伐的加快,北京胡同的拆迁和毁坏确实令人触目惊心,总的情况是老房子拆的越来越多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步伐也在加快,近年来新区规划、旧城改造不断推进。城市拆迁给城市带来了新的景象,但同时也可能给我们的文化遗产——胡同造成无法弥补的破坏,历史文化的保护与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凸显。在当前如火如荼的中国拆迁现状中,从普通百姓的房屋到珍贵的历史文物古建筑都无一幸免。胡同这一历史文物的不可再生性以及破坏后的不可修复性,但在拆迁中历史文物的保护往往被忽视,以至于有历史价值的胡同保护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如新街口七条、东校场胡同、南锣鼓巷等等都无一幸免于拆迁、毁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对于城市的任何建筑项目,在办理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取得规划许可证、拆迁项目满足拆迁进度要求、以及已经拥有相应的建筑方案、技术资料及资金支持的基础上,还需要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方可施工建设。对于文物故居的修缮、迁移、重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还需要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如果真的是为了公共利益的合法拆迁,那么迁出去,我们的文化是否还有出处,我们的记忆将如何安置?还有,迁出去的人,不是给人一个屋子便可以了,而是如何更好地让老人适应新的生活,便捷的就医生活环境更重要;还有,中心城区的居民外迁后,仍然需要到市里工作,这无疑会加剧交通潮汐式的涌动,不仅给交通造成压力,也易引发人们生活的疲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