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位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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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位定义冯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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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鲁别茨柯依从两方面来给音位下定义,一方面从语音对立出发来下定义,另一方面从辨义特征出发来下定义。
从语音对立出发,他认为语音可以分为相互替换和相互排斥的两种。可处于同样语音环境中的音叫做相互替换的音。如德语So(如此)——Sie(您),Rose(玫瑰)——Riese(巨人)中的o-i。在不同语音环境中出现的音叫做相互排斥的音,如德语的ich-laut与ach-laut,其中,ach-laut型发音只出现在a,o,u之后,ch读为[x],ich—laut型发音出现在别的元音之后,ch读为[ ç],它们出现的位置是相互排斥的。
相互替换的音可能形成辨义对立,也可能不形成辨义对立。如德语的r和l可形成辨义对立:Rand(边缘)——Land(国家),führen(引导)——fühlen(感觉);而在日语中,r这个音如果误读为l,并不会改变词义,r与1不能形成辨义对立,因此,在日语的辅音中,规定只有r这个音,而没有1这个音。如ぬれる(nureru,淋湿),规范的读音是nureru,但如果读为nuleru,或读为nurelu,并不会改变词义。
如果相互排斥的音不具有把它们和同一系统中的所有其它的音区别开来的共同特征,就能形成辨义对立;如果它们具有区别于该语音系统中所有其它的音的共同特征,就不能形成辨义对立。
例如,德语中的h和ng相互排斥,ng出现在辅音和非重读的e、i之前,h出现在其它的音之前,它们惟一的共同点是辅音性,而凭这一点并不能把它们和德语中的其它辅音区别开来,因而它们就形成辨义对立。相反,德语中的ich-laut型音[ç]和ach-laut型音[x]具有区别于德语语音系统中其它音的共同特征——舌背清擦音,因而它们就不能形成辨义对立。
相互替换的音形成的辨义对立叫做直接音位对立,相互排斥的音形成的辨义对立叫做间接音位对立。
构成直接或间接音位对立的成员,叫做音位单位。音位单位可大可小,可长可短,范围很不一样。例如,德语中Bahn(道路)和Bann(放逐)仅以音长相区别,而tausend(一千)和Tischler(细木工),除了第一个音t之外,其区别分布于整个词上,至于Mann(男人)和Weib(女人)的音,则从头到尾都不相同。
我们可以把有的音位单位分解为时间上前后相续的一系列更小的音位单位。例如,德语的Mähne(鬃)—— Bühne(舞台)中的[mε:]和[by:],从Mähne(鬃)—— gähne(打呵欠)和Mähne(鬃)—— mahne(提醒)的对立,可知[mε:]还可分为[m]和[ε:];从Bühne (舞台)—— Sühne(和解)和Bühne(舞台)—— Bohne(豆)的对立,可知[by:]还可分为[b]和[y:]。而[m][b][ε:][y:]不能再分解为更小的音位单位。
这种在某种语言中不能分解为更短的前后相续的音位单位的音位单位,叫做音位,换言之,音位是某种语言中最短的辨义对立的成员。
从辨义特征出发,特鲁别茨柯依指出,任何音都包含许多声学音响特征,但它不是以全部的特征而只是以其中的一部分特征区别于其它的音。例如,前面说过德语中ich—laut和ach—laut的对立是没有辨义作用的,但它们却各自可以与k形成对立:stechen(穿刺)—— stecken(插牢),roch(发出气味)—— Rock(上衣)。k之区别于ch(包括ich—laut和ach—laut),在于发k时形成一个完全的闭塞,而发ch时则在舌面与上颚之间形成摩擦,其中,ich—laut的摩擦发生于硬颚,ach—laut的摩擦发生于软颚,如今ch—k形成辨义对立而ich—laut和ach—laut不形成辨义对立,这就证明了舌面和上颚形成摩擦这一特征在音位学上是重要的,而这种摩擦发生在上颚的哪一部分(硬颚还是软颚)在音位学上则是不重要的。
任何音只是以它的音位学上重要的特征参与辨义对立,作为辨义对立成员的音位并不与具体的语音实体相重合,而只与音位学上重要的特征相重合,因此,音位又可定义为某一语音实体中所有在音位学上重要的特征的总和。
那么,音位与语音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特鲁别茨柯依认为,语音任何时候也不是音位本身,它只是音位的物质表征。
任何语音一方面包含音位学上重要的特征,借助于这些特征而成为一定音位的体现者,另一方面又包含一系列音位学上不重要的特征,它们的出现和选择受到许多条件的制约。
例如,德语的g,音位学上重要的特征是:小舌上升,舌间和上颚形成完全的闭塞,舌头肌肉放松,闭塞破裂时没有气流冲出。音位学上不重要的特征是:舌与上颚形成闭塞的部位、闭塞时双唇和声带的动作等等。因此,在德语中,音位g可体现为一系列的音:浊、半浊、全清的g(在对话中通常是一个弱化的浊音),唇化的软颚音g(gut“好”,Glut“炽热”),狭唇化的颚化音g(Güte“善良”,Glück“快乐”),不唇化的软颚化音g(ganz“完全”,Wagen“车辆”),不唇化的强颚化音g(Gift“毒药”,Gier“贪欲”),适度的颚化音g(Gelb“黄色”)等等。
音位可体现于不同的音中,体现同一音位的不同的音,叫做音位变体,如上述的各个g,都是音位g的变体。
特鲁别茨柯依认为,如果从音位的心理性质或从它与语音变体的关系来给音位下定义,不可能得出完满的结果。音位是功能单位,只有从音位在语言中的功能出发,才能完满地界说它。他说:“我们不论把音位界说为区别意义的最小单位(Bloomfield的定义),或是词的实体外壳的语音特征(K.Bühler的定义),都归结到这样的一点,这就是:任何语言都以辨义(音位)对立的存在为前提,而音位就是这种对立的不能分解为更小的辨义单位的成员。这个一目了然的、没有歧义的定义是不能改变一点点的,如果稍微改变一下这个定义的样式,就会把问题复杂化,而这种复杂化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