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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贵在严厉,责人贵在宽厚——读苏轼《刑赏忠厚之至》

(2018-08-23 12: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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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立法贵在严厉,责人贵在宽厚——读苏轼《刑赏忠厚之至》

刑赏忠厚之至/苏轼

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之际,何其爱民之深,忧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有一善,从而赏之,又从而咏歌嗟叹之,所以乐其始而勉其终。有一不善,从而罚之,又从而哀矜惩创之,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故其吁俞之声,欢休惨戚,见于虞、夏、商、周之书。成、康既没,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犹命其臣吕侯,而告之以祥刑。其言忧而不伤,威而不怒,慈爱而能断,恻然有哀怜无辜之心,故孔子犹有取焉。

《传》曰:“赏疑从与,所以广恩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也。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四岳曰“鲧可用”,尧曰:“不可,鲧方命圯族”,既而曰“试之”。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而从四岳之用鲧也?然则圣人之意,盖亦可见矣

《书》曰:“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呜呼,尽之矣。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

古者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赏之以爵禄,是赏之道行于爵禄之所加,而不行于爵禄之所不加也。刑之以刀锯,是刑之威施于刀锯之所及,而不施于刀锯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胜赏,而爵禄不足以劝也;知天下之恶不胜刑,而刀锯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

《诗》曰:“君子如祉,乱庶遄已。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夫君子之已乱,岂有异术哉?时其喜怒,而无失乎仁而已矣。《春秋》之义,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因其褒贬之义,以制赏罚,亦忠厚之至也。

 

译文:

尧、舜、夏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周康王的时候,他们是多么的深爱人民、关切人民,又用君子长者的态度来对待天下人。有人做了一件好事,奖赏他之余,又用歌曲赞美他,为他有一个好开始而高兴,并勉励他坚持到底;有人做了一件不好的事,处罚他之余,又哀怜同情他,希望他抛弃过去而开展一个新生活。同意和不同意的声音,欢喜和忧伤的感情,在虞、夏、商、周的政治文献里都可见到。成王、康王死后,穆王继承王位,周朝的王道便开始衰落。但是,周穆王还是吩咐臣子吕侯,告诫他谨慎地使用刑法。他的说话忧愁却不悲伤,威严却不愤怒,慈爱而能决断,有哀怜无罪者的好心肠。因此,孔子把这篇《吕刑》选进《尚书》里。古书上说,“奖赏时如有可疑者应该照样留在应赏之列,为的是推广恩泽;处罚时遇有可疑者则从应罚之列除去,”为的是谨慎地使用刑法。

尧帝当政之时,皋陶是掌管刑法的官。有一次要处死一个人,皋陶三次说当杀,尧帝却一连三次说应当宽恕。所以天下人都害怕皋陶执法坚决,而赞美帝尧用刑宽大。四岳建议:“鲧可以任用。”尧帝说“不可!鲧违抗命令,毁谤同族的人。”过后,他还是说“试用一下吧。”为什麼尧不听从皋陶处死犯人的主张,却听从四岳任用鲧的建议呢?那么圣人的心意,从这里可以看出来了。

《尚书》说:“罪行有可疑时,宁可从轻处置;功劳有疑点,宁可从重奖赏。与其错杀无辜的人,宁可犯执法失误的过失。”唉!这句话完全表现出忠厚之意。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於忍人。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

古者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赏之以爵禄,是赏之道行於爵禄之所加,而不行於爵禄之所不加也;刑以刀锯,是刑之威施於刀锯之所及,而不施於刀锯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胜赏,而爵禄不足以劝也;知天下之恶不胜刑,而刀锯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则举而归之於仁,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归於君子长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

《诗经》说:“君子如果高兴,祸乱就会很快止息;君子如果愤怒,祸乱就会很快止息。”君子止息祸乱,难道有奇异的法术吗?他不过是恰当适时地应喜则喜,应怒则怒,不偏离仁慈宽大的原则罢了。《春秋》的大义是,立法贵在严厉,责人贵在宽厚。根据它褒奖和贬责的大意来制定赏罚,这也是忠厚之至啊!

 

 【读与评】

 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二十二岁的苏轼应礼部试,写了这篇《刑赏忠厚之至论》。当时的主考官是欧阳修,详定官是梅尧臣。梅主张取为第一名,欧阳修也很赏识,怀疑可能是他的门生曾巩所作,考虑到文中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这两句话没有注明出处,最后决定取为第二名。及入谢,欧阳修问到那两句话的出处,东坡笑曰:想当然耳!’”(龚颐正《芥隐笔记》)由此可见,即使写这种严格的应试之文,才华横溢的苏轼也是不排斥丰富的想像力的。

 试题出自《尚书·大禹谟》:罪疑惟轻,功疑惟重。孔安国传注文:刑疑附轻,赏疑从重,忠厚之至。苏轼误记为赏疑从与,罚疑从去,于是紧紧抓住这一题目,主要阐明古代的贤君赏善惩恶,都是本着忠厚宽大的原则,主张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应试之文,佳作极少,但这篇文章却是佼佼者,有其鲜明特色。

 由于文章的题目出自《尚书》,所以先以咏叹先王爱民之深,忧民之切开头,紧扣主旨。接着从赏善与罚不善两方面说明,总归于忠厚二字。

 周道衰落之后,穆王还是把要善于用刑的方法,告诉吕侯。所谓祥刑,意谓用刑须审慎从事。王先谦《孔传参正》认为当为。按《汉书·明帝纪》:详刑慎罚,明察单辞。又《刘恺传》:非先王详刑之道也。引《尚书》郑玄注云:详,审察之也。”“详刑实际上就是要慎刑,所以说孔子对此还是给予了肯定。衰世尚且如此,何况盛世呢?这是退一步说,从而更加夯实了主旨的深厚基础。

 但是,赏罚之道,要完全掌握它,并非易事。轻重的分量,也难以掂得很准。所以文章从经文中拈出了一个字。解决疑难问题的原则就是罪疑惟轻,功疑惟重。所谓广恩”“慎刑,都体现了忠厚之义。为了说明这个问题,作者引用了唐尧不从皋陶执法杀人的意见,而同意四岳任用鲧的例子,体现先王刑赏之道,一本忠厚。通过叙事中的剖析,文章又引用《书经》的警句加以论断,复以咏叹出之,不仅使主旨更加突出,而且与开头遥相呼应,使人有浑然一体的感觉。

 行文至此,主旨似乎已经完全阐明了,但是,作者并不就此收住,反而蓄足气势,横生波澜,展示了他不可羁縻的才思。关于可赏可不赏,可罚可不罚的提示,这自然是上承字而来,但它并不是前者的重复。是有问题,而此则认识上已经基本明确,其概念和前者又不完全相同。而在这个范围内的过赏过罚问题,苏轼认为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通过这一层挖掘,既深化了主旨,又体现了作者认识事物剖细入微的能力。而其断语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则又表现了极大的概括力,显得斩钉截铁,十分精悍有力。

 赏和罚的范畴剖析明白之后,接着进一步又探讨赏和罚(刑)的方式。

 作者认为,古代赏赐有功者不一定用爵禄,处罚有罪者不一定用刀锯;加之善不胜赏恶不胜刑,范畴和方式实际上都被扩大了。如此发挥,真是处处贯通,无往而不可。但是既要放得开,又要收得拢。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仍然再拈出字,使文眼在笔阵墨浪中豁然透气,又复归结到忠厚之至也这个主旨上来。余波振荡,最后又引用《诗经》、《春秋》之义,十分鲜明地捧出了题目。题目亦即结论,在结构上显得非常紧密而完整。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统治者动辄施以刑罚,并不慎刑,至于广恩、赏赐之类,也往往是统治阶级内部的事。所以文章提出的赏善惩恶一本忠厚的原则,不过表现了试官和作者希望不要滥刑无辜,要求推行仁政的善良愿望而已。为政之道,宽猛相济。《左传》中记载郑国大政治家子产以水火之喻论政宽猛的话,孔子听了,深受感动,也说: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

        博学的苏轼不可能不知道这段故事。宋代以经文为题取士,至明清变而为八股,谓之制义。应试者是不能违背经义的。对此,也就不必苛求古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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