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十大经典家训——《袁氏世范》(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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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处己·为恶必遭天谴
【原文】凡人为不善事而不成,正不须怨天尤人,此乃天之所爱,终无后患。如见他人为不善事常称意者,不须多羡,此乃天之所弃。待其积恶深厚,从而殄灭之。不在其身,则在其子孙。姑少待之,当自见也。
王熙凤在贾府使权弄性,干了不少坏事,尤其是狠心地害死了尤二姐。当她临终之际,只求速死,邪魔悉至,只见尤二姐从房后走来,渐近床前说:“姐姐,许久的不见了,做妹妹的想念得很,要见不能,如今好容易进来见见姐姐。姐姐的心机也用尽了,咱们的二爷糊涂,也不领姐姐的情,反倒怨姐姐作事过于苛刻,把他的前程去了,叫他如今见不得人,我替姐姐气不平。”风姐恍惚说道:“我如今也后悔我的心忒窄了,妹妹不念旧恶,还来见我。”……凤姐一时苏醒,想起尤二姐已死,必是她来索命。临死之前,凤姐似乎明白了自己机关算尽,到头来仍然是一无所有。可以看出,她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开始忏悔了,死前的不坦然证明了她在做了坏事之后,心理也是不踏实的。愧疚之情吞噬着她的灵魂,纵然是躺进坟墓,也是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