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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弟子规》(三十二)

(2013-09-23 1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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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读《弟子规》(三十二)

    用人物,须明求,倘不问,即为偷。

    这里也讲到一般人的习气毛病,往往手先拿着对方的东西,说:“请借我用一下”。不是先问,问了人家已经同意了,再动手拿。往往都是先拿,然后再讲,这个也是非常不礼貌的。所以这里就告诫我们,当你需要向别人借东西,或自己没有这样东西要使用别人的东西时,一定要明明白白地告诉对方。“须”就是必须,一定要先让对方同意你,同意借你使用,你才可以动手去拿。

    “倘不问,即为偷”。如果你没有问,你拿了就用,就好像是小偷一样。曾经一位母亲跟我讲,她说:“这个《弟子规》很好用”。我就问她:“何以说?” 她说今天她的一双女儿,老大小学二年级,老二大概四五岁左右,两个人吵架。妹妹就哭得很伤心,过来跟妈妈说,姐姐骂她凶她,所以她很难过,她就哭了,请妈妈替她出气。妈妈很明理,她就问小女儿说:“你到底犯了哪些错误啊,所以才会骂你? ”这个妹妹就跟妈妈说:“我只不过拿了姐姐的玩具而已,姐姐就不让我玩,就骂我,就凶我。”

    妈妈就跟她讲:好,我们来背《弟子规》第十八条“用人物”。然后下来就接着让她念,这个小女孩说:“须明求。”妈妈说:接着呢? 她就说:“倘不问。”最后一句,“即为偷”,让这个妹妹讲。结果妹妹就哭得更大声:“妈妈我不愿意当小偷,我知道我错了,我不应该乘姐姐去上学的时候,我偷偷地去拿她的玩具来玩,又没有把姐姐的玩具放好。”所以,当这个小女孩读“用人物,须明求,倘不问,即为偷”,她就晓得她的行为是错误的。

    接着妈妈就安慰她:“你当然不是小偷,做错事情,“过能改,归于无”。所以她就跟小女孩说:“你知道你的错误,赶快去跟姐姐道歉,道歉之后,你以后不再犯,你就改正错误了。”所以,由这个小小的故事里头我们可以晓得,千万不要看小小年纪她不懂,她熟透以后,自然而然就能明白其中道理。

    我们做大人的更应该随时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我们在用别人的东西,是不是会犯这种很急躁的毛病,先拿了再说,拿了之后再向别人说,或者手上先拿着:“借我一下”。然后掉头就跑。我们在团体里头也经常碰到这样的人,这个都是很不尊重别人的一种态度,是要提请注意的。

    借人物,及时还,后有急,借不难。

    上一条说你要用别人的东西,一定要明白地告知对方,让对方同意之后才可以拿去使用。这里接着讲你借人家的东西使用后“及时还”。“及时”就是有时间性,譬如你跟人家讲:“我借完之后,我马上还。”你就要记住,马上。你如果说:“我跟你借三天、借一个礼拜。”那么一定要在三天或者一个礼拜之内还给人家。不可以借了然后就忘记了,千万不可以。人最怕没有信用,你没有信用以后,你以后还想再借就难了,因为你的信用不好,人家就不会借你。反之,就是文中讲的“后有急,借不难”。

    所以我们一定要知道,凡是借人家物品,一定要及时还人家,千万不要让人来催缴,他说:“你欠我的东西,还没有还给我。”这就很不好了。更不可以借了然后就忘了,这更是要不得的。尤其成年人借钱这一方面,可以说很多人最忌讳也最怕,借了以后就不闻不问,就好像假装没有这一件事情。所以有很多人,他的声名为什么会败坏,就是借了以后很皮,就好像完全不当一回事,这已经不是礼貌问题,而是一个人的信誉好不好的问题了。

    贤明的家长们,你如何来做,又如何来教导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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