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的邻居老张告诉我,“3.15”消费日那天他从商场买回一双皮鞋,洋洋自得,以为合意也合算。穿了一个星期,鞋帮与鞋底分了家,老张大呼上当上当。我劝他去找店家,他连说免了免了,以后不去这家店买东西就是了。我说写篇文章曝曝光,老张又说,何必找麻烦。细想想,老张的话或许能代表一大批人的心理反映。
不是吗?这些年来商品质量问题在社会上的反响之大,足以看出消费者对这一问题的关切。应当说,强大的舆论压力的确使大有一发而不可收之势的假冒伪劣商品有所收敛,看到假冒伪劣商品被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作为一个消费者也的确有过片刻的欣喜。然而,欣喜过后又不免陷入更深一层的忧虑。诚信缺失,道德滑坡,致使不仅仅只是假冒伪劣产品,而是有害有毒产品(如前不久沈阳警方查获25吨“有毒黄豆芽”、上海出了染颜色的馒头、河南双汇瘦肉精事件、湖北硫磺熏制的毒生姜,再往前说毒奶粉,地沟油,毒大米事件、近日广东的牛肉膏等)招摇过市,舆论监督的视野毕竟不能覆盖各个角落,况且舆论的力量也不是万能的,连续不断的报道让我们明白,要消灭假冒伪劣商品决不是单靠曝光所能解决的。
想想过去,打击一次接一次,力量不可说不大,措施不可说不有力,制度不可说不完善,结果是风头过后,假货劣货如“雨后春笋”般地卷土重来,甚至变本加厉,“堤外损失堤内补”。于是,打击变得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直至今日,倒底有什么好办法可使消费者放心大胆地买东西,心里实在是茫然得很。从新闻媒介传播的信息看,真正能够落实的、比较有把握的、靠得住的措施,恐怕就是消费者自己的一双“慧眼”了。消费者掌握了消费的知识,具备了这双“慧眼”,才不至于上当吃亏。但细细琢磨,真要具备“慧眼”又并非易事。且不说掌握各类商品鉴别知识的可能性有多大,就是按照报刊上介绍的鉴别方法,我们也没把握判断油条里掺没掺洗衣粉,煎饼里兑没兑浆糊,以至于吃起油条或煎饼来心里总不踏实,于是暗自定下规矩,非不得已,不买也不吃。
然而,作为一个生活在现代文明社会里的人,谁又能脱离商品呢?不吃油条煎饼,也得吃别的东西,可走进商店,看到那些琳琅满目的商品,又不免举棋不定,于是常常感叹自己商品知识的匮乏,缺少一双鉴别优劣的“慧眼”。有言道,顾客是上帝。其实,先不要盲目乐观。人家把你当成上帝,无非是盯上你的钱包了,你如果不学会做一名合格的上帝的话,那说不准就要上当,就得吃亏。而如今商品知识浩如烟海,时间精力毕竟有限,看来,做一名合格的“上帝”也并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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