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不同区位政策特征
(2025-12-08 09:42:46)目前各自贸区均提出扩大金融领域对内对外开放,并对准入范围、准入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机构准入方面,各自贸区政策大体相同,普遍提出支持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支持设立各类总部型或功能性机构、提高或取消外资股比限制等
8 个方面的措施(详见表
1)。与此同时部分自贸区在金融开放过程中,结合区位条件为不同地区投资主体提供“特殊待遇”。例如,福建自贸区大力推动两岸金融合作,实行为台资法人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开设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广东、海南自贸区着重扩大对港澳服务业开放,推出完善金融业负面清单准入模式、简化金融机构准入方式等一揽子金融开放措施。湖南也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金融机构在自贸区进行新设、增资或参股区内金融机构等直接投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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