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美国家的汇率制度
(2024-10-21 09:20:34)
拉美国家的实际情况看,上述几种汇 率制度在拉美地区都有范例。
拉美经委会在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上述分类的基础上,对目 前拉美国家的汇率制度作如下划分: 第一类 包括萨尔瓦多、
阿根廷和巴拿马,它们实行 的是单一钉住美元的汇率制;第二类包括玻 利维亚、 哥斯达黎加和尼加拉瓜,采取爬行 钉住汇率制度;第三类由巴西
( 巴西于1999 年1月18日宣布实行浮动汇率制) 、智利、厄 瓜多尔、 哥伦比亚、 乌拉圭和委内瑞拉组成, 这些国家采取在中心汇率
( 这一汇率一般也 钉住美元,或钉住一揽子货币,如智利) 基 础上允许汇率在一定幅度内浮动的制度;而
海地、 墨西哥、 危地马拉、 洪都拉斯、 巴拉圭、 秘鲁和多米尼加等国家实行的是浮动汇率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