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源监控
(2024-09-06 11:06:00)
税源监控
经济学术语
税源监控就是指对税收的来源进行监督、管理、调节和控制。具体来讲,就是在税收征管过程中,以掌握应征税款为目的,采取税务登记、纳税鉴定、纳税申报、税务检查等一系列科学方法对税源进行监督和管理,对纳税人、征税对象等税源要素进行控制,保障税收收入的总体规模及发展趋势,并通过对收入状况的信息反馈,对税源的发展变化趋势能够更进一步、更及时地了解和掌握。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在重点税源监控管理上做了大量实务性工作,但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人员素质与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需求不适应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更加深入,企业改制、破产、兼并、重组、资产转让、内外资的融合更加频繁,经济成份更加多样化,经济业务更加多元化,企业规模越来越大,经济核算越来越复杂,这些都加大了重点税源监管的难度。复杂多变的纳税环境,对重点税源监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一些税务管理人员实行大、小企业统管,管理户数多,日常事务繁杂,年龄偏大、精力不够用,现代化综合知识缺乏,计算机操作水平不高,利用信息资源进行分析、预测的能力不强,对纳税人纳税评估流于形式,对纳税人涉税信息不敏感,信息把握不全面、不及时,审核评估不深入,这些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导致重点税源监管不到位。
重点税源监管方式缺乏科学性、系统性
一是重点税源监管流于形式。近年来,一些基层税务机关虽然确定了重点税源监控对象,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人员素质因素或税收任务压力不大,把重点税源监管落实于简单的向上级报报数据,虽然建立了重点税源管理台帐,也只是为应付上级的检查,发挥不出其应有的监管作用。特别是随着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变化,税收征管模式不能随着企业的变化科学地确定和调整监管对象,不能及时对重点税源企业实行深入分析和有效监控,虽然每年都在开展税源调查,但只是就事论事,缺少必要的深层次分析和研究。二是基层税务机关不能有效地利用现有数据管理系统发挥相应的分析功能。对已有的税源调查管理系统,还没有真正利用其统计分析功能发挥作用;从历年开展的税源调查检查情况来看,有些重点税源企业在日常纳税申报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漏征漏管问题,甚至造成对纳税企业审计出严重的漏征漏管问题,其原因主要是对重点企业改制过程中经济性质、经营方式、产权结构、资本结构、纳税主体的变化缺乏系统的、科学的监控管理。
税源信息的采集不全面,传递制度不健全
从一些税务机关涉税信息采集情况看,一方面税务人员在微机应用上只是简单地录入纳税企业的基本资料和申报数据,税务管理人员不能主动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去调查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开展经常性、专门性的重点税源户调查研究,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涉税信息缺乏及时准确的掌握。另一方面,国税、地税、工商、银行没有建立信息传递制度,在征、管、查三个环节的信息传递上相互脱节,从而使重点税源监管缺乏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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