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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卖地收入归属及用途

(2024-08-30 08:42:45)

政府卖地收入属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是财政收入的一种类型,属于非税收入里的一种。

具体分析如下:

  1. 财政收入定义及分类
  • 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它包括但不限于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以及国债收入等。
  • 在这些分类中,政府卖地收入并不直接归入税收收入,而是作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一部分,这属于财政收入中的非税收入类别。
  1. 卖地收入归属及用途
  • 卖地收入,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土地出让金),主要划归地方政府所有。这部分收入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资金的重要来源。
  • 卖地收入的多少与地方政府在GDP增长、城市化推进等方面的能力和需求密切相关。在分税制下,地方政府通过土地财政来筹集资金,以满足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
  1. 法律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政府卖地收入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偿使用收入,应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法规

综上所述,政府卖地收入属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归地方政府所有并用于支持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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