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需要信仰
国人的信仰缺失,尽人皆知。重建信仰,当然是意识形态改革的核心任务。什么是信仰?至少要做到,一是信,讲的话,自己信吗?别人信吗?二是仰,自己向往,别人向往。这不是摆一堆好的名词能了事的。所谓信仰就是人的终极追求与心灵的敬畏。终极追求提供价值意义,这种价值意义一定与个人的利益与目标相连,从而为人所追求。基督教提供的终极追求是上天堂,佛教提供的终极追求是进西方极乐世界,儒教提供的终极追求是光宗耀祖。宗教信仰提供的终极追求是滿足人的精神需求,儒教信仰提供的终极追求是滿足人的情感需求。这为人的行为提供动力。心灵的敬畏是一种内心的崇拜与威慑,产生自我约束的力量。基督教敬畏上帝,佛教敬畏来世,儒教敬畏祖宗。信仰产生的动力与约束,对人的行为规范作用巨大。
对不信上帝、不信来世、不信祖宗的大多数人来说,他们能信什么呢?那就是追求人生幸福而敬畏生命。人生幸福是终极目标,要过得愉快、快乐,过得有价值、有意义。这不是为了上帝、为了来世、为了父母,而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因为对每一个人来说,生命只有一次,而且十分短暂。确立了这个信仰,就会树立对金钱的正确态度,金钱是幸福生活的物质基础,是幸福的手段,而不是目的。为了幸福,不要昧着良心去挣钱,也不要损害健康去花钱。同样,权力与名誉,只有用来造福社会才会带来幸福,谋取私利就会造成不幸。幸福与道德同在。为了自己的幸福,要自觉约束自己。对他人不道德,会遭报应。对自然不道德,会受惩罚。离开道德越远,人就越不幸。幸福可以成为新信仰、新目标、新理念。治国方针、社会准则、行为规范都是为了人的幸福,服从于人的幸福,统一于人的幸福。为了幸福,重建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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