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天运篇》解说(7-7)
(2017-10-03 19:29:06)7·7孔子谓老聃曰:“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自以为久矣,孰知其故矣:以奸者七十二君,论先王之道而明周、召之迹,一君无所鉤用。甚矣夫!人之难说也,道之难明邪?”
老子曰:“幸矣,子之不遇治世之君也!夫六经,先王之陈迹也,岂其所以迹哉!今子之所言,犹迹也。夫迹,履之所出,而迹岂履哉?夫白鶂之相视,眸子不运而风化;虫,雄鸣于上风,雌应于下风而风化;类自为雌雄,故风化。性不可易,命不可变,时不可止,道不可壅。苟得于道,无自而不可;失焉者,无自而可。”
孔子不出三月,复见曰:“丘得之矣。乌鹊孺,鱼傅沫,细要者化,有弟而兄啼。久矣夫丘不与化为人!不与化为人,安能化人!”老子曰:“可。丘得之矣!”
【解说】
这是本篇最后一段,虽然还是寓言,但像是作总结了:全篇大部分篇幅是儒道两家代表人物的对话,对话内容和主题多是用道家自然无为的观点揭露和批判儒家仁义学说的伪善性和毒害性,这最后一段末尾安排儒家宗师孔子向道家掌门人老子表示认错,全文的结束语是老子表扬孔子说:“说得不错。孔丘得道了!”——这不是宣布儒家投降了,要求皈依道家了,道家大获全胜了吗?
1、开头几句是孔子向老子诉苦、讨教:他熟读经书,通晓历史,但以之向所有各国国君兜售都没有寻得一个买主,他不知这究竟是因为“人”(我以为是特指人君)难以说服,还是因为他尚未把“道”解释得清楚明白,所以希望得到老子的指点。——开头说的“谓”字是介词,相当于“对”;孔子说的“治”字,是今天还说的“治学”的“治”;“孰”是借作“熟”;“奸者”在作者心中无疑是“干诸”:此“干”字是“求取”义;“七十二君”不是实数,而是“言其多”(两个最大个位数的乘积是七十二,所以中国人常用七十二表示某范围中的最大数目。孔子在生时一共只有十二个诸侯国,这里说“干七十二君”,自是说所有君主他都“干”过了);“周召”是指周公和他的弟弟召公,这里把并不太出名的召公也抬出来,当是为了凸显孔子“掌故”之多;“迹”本指脚印,此处自然是指事迹、业绩;“鉤用”是采纳的意思,该句头上的“一”字不仅表示“一”这个“数量”,还带有“竟然连一个都不”的语气。
2、老子听了孔子的诉说,首先指出,他没有遇到“治世之君”真是幸运。这所谓“治世之君”,显是指极想有所作为,希望同先王、周召等人一样,也取得辉煌治国业绩的君主。所以这实际上是告诉孔子:你之所以不得志,是因为你熟知的东西已经过时了,没有哪个君主真还企图运用你提供的治国之道来实现他的美梦了,因此你当然找不到买主了。这同时也是暗示:当今这些君主都是你说的“斗筲之人”,他们哪用得着你的学说啊!为什么把孔子这样“不得志”说成幸运呢?——联想到前文论及的道家对孔子倡导的仁义学说和对三皇之治的批判,就明白了:孔子要是遇到了“治世之君”,他贩卖的那一套压抑人性的学说不就行时了?天下不就回到连“鲜规之兽”都“莫得安其性命之情”的时代了?那对天下人来说,是大灾难,对孔子本人来说,是大耻辱啊!因为“不遇治世之君”而避免了这个大灾难、大耻辱,不是幸运吗?
3、老子接下说:六经记载的乃是先王的事迹,而不是先王做那些事的依据、理由,所以你孔子今天所能说的,犹如脚印,并非就是脚。——这喻意是什么呢?确实有较大的想象空间,但我以为,从下文是连说三个“乖异现象”可知,这是告诉孔子:人们行事即使切近的目的一致,要是最高指导思想,亦即奉行的道不相同,具体做法也会不一样的,所以应该研习、掌握的是道,若只是刻板地仿效先贤的具体做法,那就像是“推舟于陆”,很不可取了。——请注意:①“陈迹”的“迹”是名词,指事迹、业绩;“所以迹”的“迹”是用作动词,“做出那些事来”的意思。②“履”作动词是践踏义,作名词是指“践踏者”,即是指谓“脚”或“鞋”。③讲“白鶃”(一种水鸟)、“虫”、“类”的三句,显然意在申明,实现蕃殖这个目的的方式也可以是多样的:其中的“风化”一词是指不经过雌雄交配就受孕生子(“化”有生义,“风化”字面义自明);“不运”即不动,眸子不动了,自然是在“盯着看”;“类”是一种两性同体的动物。
4、四个“不可”句,前两个是指出上述三个“风化”现象其实并不奇怪,因为都是“性”“命”安排的,而性、命是不可改变的;后两个是进而说:而且时间不会老停留在某一刻,道不可能闭塞不通:故而任何“做法”都不可重复。最后两句是说:得道之人怎么做都可以,简直谈不上犯错误,失道者则相反。这其实是教诲孔子说:六经,你的学问,并不是道,所以你即使说服了哪位君主,让他采用你的学说了,也并不是帮他走上了正路。——这两句中的“自”字,我以为是“事”字之误,或借作“事”;两个“可”字相当于“对”;“焉”字相当于“之”,指代“道”。
5、后一节说的“不出三月”是“三月不出”的意思,意指孔子“闭门思过”达三月之久,然后才又去见老子。这一次他首先高兴地、天真诚恳地说:我孔丘终于得道了(承前文“苟得于道”句,可知这“之”字是指代“道”),接着就连举四个例子作为证明:这四句意在表明,他知道事物的自然本性是什么了,而且体认到了,按事物的本性去对待它,不对它有所作为,亦即“在宥它”,不去“治它”,就是“得道”;最后说明他取得这个进步亦即发生这个转变的原因,是以前“不与化为人”,现在改了,决心“与化为人”了。——老子听了,自然肯定他的这个自我评价和说明。注意:从《大宗师》中说过“彼(指得道者)与造物者为人”句看,“(不)与化为人”的“化”字是指造化,“为人”是“为人处事”的压缩;“安能化人”的“化”这是教化义。“乌鹊孺”以下四句可从译文获解,这里就不说什么了,
【辨析】
1、孔子说的“孰知其故矣”句,《今注》译作“熟悉其中的道理了”,《方注》译作“能够熟知其中的要义了”。我以为这两个翻译都不到位:“故”字似乎没有“道理”和“要义”的义项,更要紧的是,这个“故”字明显是指过去的事情,即孔子说的“温故而知新”的“故”,这里当是特指过去的典章制度、重大事件和处理政事的成例等,因为知道这些对治国者最能起“借鉴作用”。所以我认为这一句“到位的翻译”是:对其中谈及的各种典章制度和政策举措已经很熟悉了。——含“奸者”的那一句,两书翻译为:“拿来进见七十二个君主”“便以此去求见七十二位国君”。这译文有两个缺点,一是没有把“奸=干”的含义交代清楚,所以句义很不明白:“干”虽是“求”义,但宾语多是俸禄、官职、名誉之类,若是人,则是“请求任用从而满足(我的)需求”的意思;二是把“虚指的”七十二当做“实指数”翻译,反而会引起误解。翻译难啊。
2、老子说的头句话,《方注》翻译为:“太幸运了!你恰巧没有遇到治世的圣君”。我以为这译文未能传达好原文作者的意思,还可能引起误会:这里谈不上“恰巧”,相反,原文作者肯定仁义学说过时了,就一定认为孔子的这种“不得志”具有必然性;“圣人”、“圣君”的名称,是庄派也使用的,这里究竟是指谓哪一派定义的圣君,不明确。——末尾两句,它的译文是:“如果领悟了大道,无一事行不通;如果失去了大道,无一事行得通。”《今注》的差不多:“如果得到道,怎样都可行;失去道,怎样都不可行。”这似乎翻译得一点不错,其实完全错了:这里不是要对比地申明、凸显“大道”的威力如何大,而是告诉说:人办事的结果是对还是错完全取决于他是否得道亦即是否依道行事。这两个意思确实有关,但又明显不同吧?这说明,译者未能领会到原文作者说这两句的针对性和用意所在,直接原因则可能是没有看出,两个“可”字在这里乃相当于“对”,而误以为是“能够”的意思了。
3、对孔子说的“与化为人”,《今注》和《方注》都将其中的“人”字训作“偶”,又都翻译为“友”。这大概不是两书作者自己的“发明”,而是“其来有自”的。这,我在《我读庄子》中曾做过详细的讨论,这里就不说了吧。
【译文】
孔子对老聃说:“我研究《诗》《书》《礼》《乐》《易》《春秋》等六部经典,自以为时间够长的了,对其中谈及的各种典章制度和政策举措已经很熟悉了,于是向现在所有各国的君主宣讲先王之道,阐述周公召公的治国业绩,想以此求得用武之地,但却没有任何一个君主愿意用我,这是为什么啊!到底是人君难以说服,还是大道实在难以讲明白?”
老子说:“你真幸运啊,遇到的不是企图同先王媲美的治世之君!你要知道,六经记载的不过是先王的事迹,难道还会是他们据以做那些事的依据、理由不成?所以你现在能够说的,就像是足迹,而足迹,是脚踩出来的,难道会就是脚吗!雌雄两个白鶃相互对视,只要不眨眼睛雌鶃就会受孕;虫,雄的在上方鸣叫,雌的在下方响应就会受孕;有一类动物是雌雄同体,不必交合就会受孕生子。这是因为本性不可改变,天命不可变更,时光不会停留,大道不会壅塞。人真正得道了,就没有哪件事会是做得不对的;不按道行事,就没有哪件事会是做得对的。”
孔子那以后三个月闭门不出,(在家思过,)当再次见到老聃时,他说:“我终于得道了。乌鸦喜鹊是在巢里交尾受孕孵化生子,鱼儿是通过口沫相濡受孕生子,蜜蜂是自化而生,人生下了弟弟,哥哥会感到失去了父母的宠爱而啼哭。长久以来,我不是与自然造化为友,不与自然造化为友,我怎么能教化他人呢!”老子听了后说:“说得对。孔丘得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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