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节能中心通告(第1号) 节能评审评价指标
(2012-03-04 12:05:21)
标签:
杂谈 |
分类: 节能评估文件、标准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所在地(省市、地市)完成
节能目标影响评价指标表
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占所在地“十二五”能源消费增量控制数比例(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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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增加值能耗影响所在地单位GDP能耗的比例(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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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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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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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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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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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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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n≤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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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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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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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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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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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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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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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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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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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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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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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评价指标n计算方法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6号)对节能评估工作的要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建议定量测算项目对所在地单位GDP能耗的影响。
在节能评审阶段,项目是否可以通过审批核准程序还是未知数,是否应包含在其所在地“十二五”末的各项预测数据中也存在疑问,以“十二五”预测数据来做计算基础不尽适宜。因此,本着实操、可行的原则,我们根据单位GDP能耗、单位增加值能耗等的测算定义,结合现有条件下可以获得的实际数据,认为可以通过测算项目增加值能耗对所在地“十一五”末单位GDP能耗的影响程度,来定量分析项目对所在地单位GDP能耗的影响。具体如下式:
n=((a+d)/(b+e)-c)/c
其中:
n: 项目增加值能耗影响所在地单位GDP能耗的比例;
a:2010年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
b:2010年项目所在地生产总值(万元);
c:2010年项目所在地单位GDP能耗;
d: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值)(吨标准煤);
e:项目年增加值(万元)。
在节能评审阶段,项目是否可以通过审批核准程序还是未知数,是否应包含在其所在地“十二五”末的各项预测数据中也存在疑问,以“十二五”预测数据来做计算基础不尽适宜。因此,本着实操、可行的原则,我们根据单位GDP能耗、单位增加值能耗等的测算定义,结合现有条件下可以获得的实际数据,认为可以通过测算项目增加值能耗对所在地“十一五”末单位GDP能耗的影响程度,来定量分析项目对所在地单位GDP能耗的影响。具体如下式:
n=((a+d)/(b+e)-c)/c
其中:
n: 项目增加值能耗影响所在地单位GDP能耗的比例;
a:2010年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
b:2010年项目所在地生产总值(万元);
c:2010年项目所在地单位GDP能耗;
d: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值)(吨标准煤);
e:项目年增加值(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