乏走狗与宠物狗
鲁迅把资本家豢养的,见了富人摇尾乞灵,看到穷人狂吠不止,即使累的皮包骨头,依然本性不改的狗,叫做乏走狗。
对于大多数宠物狗,尤其像我家养的据说智商世界排前几位的泰迪犬,不应该划为“乏走狗”之列,因为它们只会讨主人喜欢,而并非见人就叫就咬,包括拾破烂的和流浪乞丐们。倒是很多年之前在老家农村还养过的那条“家狗”也叫“笨狗”,应该属于鲁迅笔下的“乏走狗”,因为曾经多次看到它对手拿木棍、身着破烂的讨饭者气势汹汹,仇恨无比,而对穿皮鞋者毕恭毕敬,前仰后合。
不论“家狗”还是宠物狗,虽系两大“家族”,身体有大小,智商有高低之分,但天性基因基本一样,主要表现在对主人的“忠诚”和讨好上。
宠物狗智商高,以取得主人的愉悦为天职,以换得被宠为目的,主人和狗之间的“契约”关系为“平等”关系。主人通过悉心照料,希望它在家像一个“淑女”无比听话;在外像一个“美女”无比增光;再学会点其他“同行”所没有的特别技能,如“举足再见”、“点头谢谢”之类,更显得主人以致主人的亲戚朋友脸上有光。当下生活条件提高,尤其老年人养一只宠物狗既能有个说话做伴的,又有规律地外出溜达溜达,最关键的它不会“惹事生非”招你生气,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再说智商略低的“家狗”。顾名思义,“家狗”的天职就是看家,即一旦有陌生人踏入“家”的领
域,便会发出讯号或者发起“保卫战”。由于“家狗”属于“看门狗”,“卧室”只能在门口,根本不可能像宠物狗那样的登堂入室,甚至和主人一个被窝这样的梦连想也不敢想;论物质待遇还是主人的“意识形态”,两者的关系是“不平等”的“契约”关系。关系既然“不平等”,怎么就“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意养,一个“狗不嫌家贫”呢。前者好说,作为主人给你个剩饭、剩菜吃吃,扔了也就扔了,还换来个24小时免费“保安”,符合家庭安全这个重大利益,最重要的是和别四邻八舍发生矛盾甚至动武的时候,“保安”会毅然决然地站在你一边,哪怕主人当时的行为是强盗,也会摇旗呐喊为你助威,养条“家狗”好得很。难以理解的是“狗不嫌家贫”这一成为“忠诚”、“不二”、“刚烈”中华文化的代名词。分析起来也很简单,“狗并不是不嫌家贫”,别家的好东西它也抢着吃,吃好的吃饱了回到家也很不安心。问题在于它怎么不跑到有肉吃而且喜欢给它吃的人家居住过夜,也就是“过户”,那是因为从小就生于斯、长于斯,主人和家里的无形气味早就进入了高于人类几十万倍的嗅觉器官,而这种嗅觉神经再通过大脑支配着它的“机械行动”,即使你再打、再罚以致关上大门也不会走,还“不计前嫌”,一如既往地为主人“卖命”。因为它认的不是主人本身长相的人,是地球送上再也没有第二个雷同气味的人,犹如指纹一样。
说“狗改不了吃屎”,其实只是表象,实质是因为赖以生存的嗅觉喜好,当然也包括宠物狗。人类 有竞争,狗类一样有竞争,优劣的标志应该就是看谁的嗅觉更灵敏。“优胜”者可以抢得先机,当然也可能第一个葬身大海。
不知道外国,在我们的国度,大凡骂人的话都带上个“狗”字,也就是狗字后面加上动词就是骂人。其实这样的“骂话”并非出自主人,而是受到狗欺负的那些穷人乞丐。由于社会同情弱者,人们跟着骂了起来也很正常,且彰显正义之感。如果自有狗狗们以来,都是宠物狗的话,估计传播不开以狗骂人了。
对于骂自家的狗,主人一般都是“护犊子”,开明一点的或许给对方说句“狠话”:“这条狗早就想杀它了,看回家怎么收拾它”,至于如何收拾鬼才知道。由此可以看出,很多人喜欢养狗,又有很多人喜欢骂狗,这种主人和狗的关系堪称世界上最奇妙的关系。
其实,狗很不容易,在成千上万种的动物界,狗能脱颖而出,走到前台,进入家庭,不再为食物奔波,成为时代的幸运儿,不也是物竞天择的结果吗。和其它任何动物并非智商高,而是抓住了人性的“优点”——服从;否则,轮到猴子一百遍也轮不到狗。这方面,宠物狗比“家狗”更胜一筹,主人的喜怒哀乐,它完全掌控并随时可以调整自己的形态表情,以讨好主人的喜欢,凡是养过的都有深刻体会。
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据说狗类的“文明”也有所同步提高,只要主人不发指令,它们一般不会随意放冷箭咬人;即使有指令,也是只打“嘴仗”点到为止;如果一旦伤着对方,主人还要亲自带上狗登门道歉。
说到底,狗就是狗,与人类文明没任何关系。反过来,养狗人管好狗,带好狗,做到在安宁的时光里不准它乱叫,实在不行给它戴上嘴套,才是自己的职责和文明行为。否则,不仅辜负了邻居百舍以致小区,上升点高度真有可能辜负了这个伟大的时代。
下面照片是我们家的“皮皮”(巧克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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