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魔鬼的狂笑
(2013-08-18 17:06:07)
标签:
河南林州警察暴童法制日报杂谈 |
分类: 诗词人文 |
人间魔鬼的狂笑
一个地方,
林州市,
名声,斐外,甚好;
一个女孩,
七个月,
活泼,可爱,漂亮;
一个夜晚,
灾难日,
刹那,举起,被爆;
一个黑影,
凶残的,
警察,魔鬼,来到!
你带着酒后的兴致,
你带着血腥的味道,
你带着国徽和肩章,
你带着人民“卫士”的称号,
来到,来到,
来到曾经生你养你的这块土地,
来到你保卫着的群众中——
施暴!
稚嫩的生命,
安躺在母亲的怀抱,
看着夜晚的美景,
夸爸妈带出来玩真好,
不时向行人抛洒着天真微笑;
祸从天降,
哪知道,
就在今宵!
当你举起孩子的身体,
当你奋力向下一抛,
当你听到脆弱的骨骼发出尖叫,
当你看到幼小的生命奄奄一息;
我想,此时你无比快乐,
快乐的发出——
人间魔鬼的狂笑!
从警三十年,
组织上眼睛“雪亮”,
加官晋级重用,
步步值得骄傲,
手中的权力,
骨子里的淫威,
不得不培养出——
人间魔鬼的狂笑!
仰仗狐假虎威,
兼诈黑白两道,
国徽是你的证件,
手枪是你的发票,
还有那纳税人的钱,
无忧无虑把你喂饱,
你应该也值得——
人间魔鬼的狂笑!
你有靠山,
你有后台,
线上的蚂蚱
我好你好他好,
即使光天化日之下伸出魔爪,
他们,也一定只有他们,
才如此动用公权力
死死地把你护保,
唯此,你也应该——
人间魔鬼的狂笑!
现在,
你虽然进了“局子”,
双手挂上镣铐,
但没人相信你所说的“后悔”,
反倒判定你内心依然自豪,
因为会有人会告诉你,
“伙计,事已闹大暂栖身为妙”,
难道不应该为此继续——
人间魔鬼的狂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