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人间魔鬼的狂笑

(2013-08-18 17:06:07)
标签:

河南林州

警察暴童

法制日报

杂谈

分类: 诗词人文

人间魔鬼的狂笑

 

一个地方,

林州市,

名声,斐外,甚好;

一个女孩,

七个月,

活泼,可爱,漂亮;

一个夜晚,

灾难日,

刹那,举起,被爆;

一个黑影,

凶残的,

警察,魔鬼,来到!

 

 

你带着酒后的兴致,

你带着血腥的味道,

你带着国徽和肩章,

你带着人民“卫士”的称号,

来到,来到,

来到曾经生你养你的这块土地,

来到你保卫着的群众中——

施暴!

 

稚嫩的生命,

安躺在母亲的怀抱,

看着夜晚的美景,

夸爸妈带出来玩真好,

不时向行人抛洒着天真微笑;

祸从天降,

哪知道,

就在今宵!

 

 

当你举起孩子的身体,

当你奋力向下一抛,

当你听到脆弱的骨骼发出尖叫,

当你看到幼小的生命奄奄一息;

我想,此时你无比快乐,

快乐的发出——

人间魔鬼的狂笑!

 

 

从警三十年,

组织上眼睛“雪亮”,

加官晋级重用,

步步值得骄傲,

手中的权力,

骨子里的淫威,

不得不培养出——

人间魔鬼的狂笑!

 

 

仰仗狐假虎威,

兼诈黑白两道,

国徽是你的证件,

手枪是你的发票,

还有那纳税人的钱,

无忧无虑把你喂饱,

你应该也值得——

人间魔鬼的狂笑!

 

 

你有靠山,

你有后台,

线上的蚂蚱

我好你好他好,

即使光天化日之下伸出魔爪,

他们,也一定只有他们,

才如此动用公权力

死死地把你护保,

唯此,你也应该——

人间魔鬼的狂笑!

 

现在,

你虽然进了“局子”,

双手挂上镣铐,

但没人相信你所说的“后悔”,

反倒判定你内心依然自豪,

因为会有人会告诉你,

“伙计,事已闹大暂栖身为妙”,

难道不应该为此继续——

人间魔鬼的狂笑?!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