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稿费说起
昨天,去邮政局领取了稿费。回想起来,上次领取稿费至少在十年之前了。
这次稿费汇款单已经到手快一个月了,是因为5月9日在省《联合日报》发表了曾经博客上的文章——《唱支爱歌给娘听》。写《爱歌》的初衷来至于开博,特别是清明节前后,看到很多朋友写了很多精美的怀念长者的文章,勾起了我的思绪,便操刀上阵,非常投入地写出了我的心声,不少博友看后给了很大鼓励,并劝我最好在5月8日母亲节来临之际能在报刊上发表。
《爱歌》发表之后,省内好多朋友给我打电话表示祝贺。但我深知《爱歌》的发表是以情动人、动了总编和社长,按其文采是不会登“大雅之堂”的。这不是谦虚,是报社社长亲口给我说的:“有不少‘作家’质问报社,那篇《爱歌》有什么资格占据近二分之一的版面”。呵呵,我也不谦虚地回答:“有哪几位‘作家’像我一样哭了三天”。其实,感情归感情,水平归水平,写作水平和竞技体育一样“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感情不能代替水平。那些‘作家’们的意见我完全同意,或许报社总编只是平时看多了“无病呻吟”的文章,拿我“开刀”换换胃口而已。
大概两个月左右,我收到了报社寄来的稿费汇款单。单子上面只看清我的名字和报社落款,至于“几两银子”,谁汇出经办的一概没有,只当是一份心血付出的回报,一直把单子放在抽屉里,昨天上午提前下班,顺手拿了单子和身份证到邮局领取,业务员最后拿出了一张一百元的整票给我,这下把我惊呆了:做了二十多年的兼职记者的我,一直都是两元、五元、十元,最多二十元的稿费,十年不投稿了,是物价上涨稿费也水涨船高,还是我的文章真的应该是这个稿费,让我一头雾水。
我想,大凡写文章的人,不在乎有没有稿费或者稿费多少,毕竟职业写作为生的作者和作家按其比例来说少之又少。但写作特别是创作,是一件非常劳心、劳神、劳身的一件事,和其他艺术一样,需要艰苦的努力和付出,当然也逃不出其他艺术规律和特点的三个阶段:即第一阶段,自己的作品要请别人要;第二阶段别人求就给;第三阶段别人求也不轻易给。可以肯定,绝大多数朋友会像我一样,仅就写作而言都属于第一阶段,也就是自己的文章只要能在刊物上发表就是最大的愿望了,别说稿费哪怕倒送礼都愿意。
问题在于属于第二和第三阶段的还真大有人在,除了他本人出名之后慕名踏来的人多应接不暇之外,也不排除自己“亮架”的因素,因为这个社会就是不怕“没架”的,就怕“有架”的,使本来威信很高、影响很大、深得拥戴的艺术大家,走向了“架子哥”,拉大旗作虎皮,甚至闹出了天大笑话。想必岁数大一些的、阅历厚一点的朋友都会此感受。
记得2007年到云南昆明旅游,一下飞机到宾馆吃完饭的时候,就有所谓的书画大师现场拍卖档次很高的字画,并以作者的身份自居。两杯酒下肚我上前询问:“不要你现在挂在墙上的,只要你现场写的或者画的,价格可以再高些,哪怕就画一朵花写两个字”。“画家和书法家”面面相觑,不知所以然。这时,在场的所有人才恍然大悟:原来留着长发、胡子,穿着传统便装,公然招摇过市的所谓艺术家竟然是个大骗子。望着那些抱着“艺术”杰作,深感欣喜若狂的人们,让我想起了究竟你们是买了“艺术品”,还是买了骗人的“艺术”。
说稿费,话题跑偏了。也相信,大家和我的心情一样,不在乎稿费多少,只是一种象征和纪念。让人们的艺术如果用金钱来衡量的时候,艺术本身就已经走向毁灭。艺术的魅力就在于用金钱买不来,文章的魅力何不在此。不说远的,就说国共两党,当年国民党高层不惜重金,收买以鲁迅为代表的亲共大文豪,结果是越收买越不去,因为一个人或者一个作品一旦有了定价,将是最悲惨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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