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不必炒作云南省陆良一中开除两位学生的事件
(2013-06-05 22:35:52)
标签:
云南陆良一中开除学生
学校家法
学生教育
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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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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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不必炒作云南省陆良一中开除两位学生的事件
6月3日晚,针对云南省陆良一中两名高中生因为在学校教学楼内“吹泡泡”和“扔纸飞机”被学校开除事件,陆良县教育局调查组认为学校处罚过重,责令陆良一中撤销对两名同学的处罚,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学校通报批评。(新华社昆明6月4日电)这件事本来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可是却引起了一些媒体人的强烈反响,一致把矛头对准了学校。如“学校家法不能成了霸王条款”,这是“私设刑堂,滥用家法”等等。
这些人不熟悉教育的现状,一遇到学校发生什么事件,立刻就把责任完全推到学校的头上,打的旗号都是很光鲜的口号,保护青少年的权利,要人性化。(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很怀疑这些人是为了博眼球,增加点击率)其实,我觉得陆良一中这样做肯定有其原因。熟悉现在中小学现状的人都知道,现在学校的老师反而成了四处受气的弱者。由于现在的学生独生子女比较多,从小在宠爱中长大,学习态度与行为习惯很差,加上社会风气与娱乐工具的普及,一般的普通学校都有相当数量的不思学习、调皮捣蛋的学生,甚至校园恶少,不遵守课堂纪律,随意破坏课堂,不听课,不做作业,甚至都不进课堂,到处游荡抽烟喝酒谈恋爱打架欺侮小同学。老师对他们丝毫没有办法,因为按照《青少年保护条例》及《教师师德》,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批评的语气都不允许严厉,只能口头教育。而那些学生根本听不进去,也不要听(因为这些道理他们都知道,但就是不改)。老师是处在夹板层,因为学校领导还要学生的成绩,每学期所谓的质量管理考试(实际是年年发文禁止的统考)都要全区或全县班级排名(因为现在电脑联网),而这些学生根本不愿意学,直接影响老师的教学成绩,连带奖金升级评先进)。所以现在经常听到学生打教师的消息,但这些消息不可能上媒体。只有学生受体罚的事才会上新闻。学校的领导也难处理这样的学生,没有杀手锏,对校园中那些大法不犯小法常犯的学生也束手无策,比如送工读学校,必须征得家长同意,家长不同意就不行。学校还没有权利开除学生,义务教育阶段还不允许留级。可以说,学校对学生一点处置权利都没有。
我想陆良一中开除那两位学生可能是做做样子,吓唬吓唬那其他学生(保留那两位学生的学籍就证明这一点),因为学校按规定没有开除学生的权利。
我觉得,现在的中小学教育是从教师为权威走到了另一个极端,我国传统文化当中的一些好的东西全部被抛弃了,这是全盘西化造成的后果。玉不琢不成器,对学生的教育完全不讲规矩是不行的。长此以往,下一代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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