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致之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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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早醒来,友人在微信里跟我讲:“菲利普.塞默.霍夫曼死了。”
我一直不怎么喜欢胖子演员,哪怕是好莱坞的,哪怕一直被传颂为“戏骨”,但胖子真地在表演领域有局限性,比如他们不能演高富帅,不能演林黛玉,不能演唐璜,不能演很多需要体型匀称的角色。但是霍夫曼总有办法让我忘记这些所谓的“禁忌”,他就是那种可以让你错觉他“无所不能”的类型。
在《卡波特》诞生之前,基本上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名字,哪怕我已经看过《闻香识女人》、《几近成名》、《天才瑞普利》、《不羁夜》和《亡命鸳鸯》、《谋杀绿脚趾》什么的,可谁会花心思去记一个龙套配角的姓和名呢?何况他基本上不算起眼,哪怕在《狂野之爱》的美发店里表现嚣张,存在感也是一瞬间的事,上片尾字幕的时候,他又在观众心里消失不见了,连个退场的仪式都没有;所以霍夫曼演卡波特,是他的运气。谁都明白,在好莱坞就算是金子也未必会发光,更多的天才至今都还在每个片场寻找试镜的机会,拿青春赌明天。所幸霍夫曼上位了,他的形象曾经注定他只能给金玉外貌的明星们做配,布拉德.皮特只要一部《末路狂花》就赢得万众瞩目了,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少年时就有《不一样的天空》成为繁荣的起步,但那注定不是霍夫曼的命运,要让人记住他在当时还有点难,我可以想像他是怎么向这个讲究“观众眼缘”的名利场打拼过来的,不停努力,不停争取演出机会,哪怕根本混不到“脸熟”,都还在拼了老命给自己一个交待。相信每个在好莱坞闯荡的演员都有个奥斯卡之梦,霍夫曼企及了这样的高度,可能直到他被提名,将小金人捧在手里的那一刻,才真正称得上“走红”,在此之前,他在一众戏骨与明星当中完全是个“透明人”。
我也是从《卡波特》开始注意到霍夫曼,原来他不止能演GAY,演男护理,挺着大肚皮演一个凶悍的管家,抑或站在金.贝辛格旁边扮马仔;他能把胖转换成某种精致的力量,脂肪包不住他的才能,更包不住他的清秀。仔细看霍夫曼的五官,从眼眶到鼻尖的线条那么流畅,嘴巴能抿成一条鱼的弧线。他可以把自己收拾得很整齐的,挺着大肚皮在《魔鬼知道你死前》和玛丽莎.托梅对着长镜子演床戏,也会邋里邋遢地在《海盗电台》里成为唱片骑士,浮在海面上等着粉丝们的救赎。《虐童疑云》里跟梅姨配戏更是诡异,到电影结尾都没人敢确定他是不是做了那种事,只是看着他被霸气的女院长逼到绝境,最后离开,脸上挂着无奈的笑。胖子不一定都得跟乔纳.希尔那样减肥减到能看清楚真实的脸型,然而在各色喜剧片里耍宝;霍夫曼捍卫了胖子的尊严,他可以避开科恩兄弟作品里那些胖子杀手的定位,走一条正规且永不淘汰的路线。我相信是奥斯卡成就了霍夫曼后来的地位,他得到了更好的角色,在《微缩纽约》里体味丧女之痛,与另一位影帝汤姆.汉克斯比拼谁更有喜感,或者偶尔也会在商业大片里被汤姆.克鲁斯摔出去。
我看他的最后一部电影不是《大师》,却是《晚期四重奏》,他扮演大师的时候那个样子我完全可以想像,充满蛊惑力的同时还有偶尔失控的精神世界;但《晚期四重奏》让他知性爆棚,他拉小提琴的样子帅极了,准确地演绎了一位从才华到爱情都未得到完全认可的“大师”,那也许正是他十多年前的心境写照。他是如何挺过那些绝望时刻的呢?他有怀疑过自己干这一行是否能坚挺到底吗?他用毒品为未来设下一个圈套,然后在越走越风光的时候一脚踩了进去!
如今,47岁的霍夫曼终于离我们远去,可是总觉得他不曾走开,只是走进了一个小酒馆,坐在角落里看着台上的舞娘顶着浓妆诠释弗罗明哥,张力十足、挣扎有力,把他看傻了,于是,他忘记了回家,一如当年的瑞凡.菲尼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