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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底料不公示火锅店须受罚》

(2011-06-24 18:35:49)
标签:

徐景

黑龙江

餐饮单位

食品添加剂

酸度调节剂

健康

分类: 天下
    应当公示食品添加剂的火锅餐饮企业,却没有按规办事的,将一律被纳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司长徐景和在该局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通知,要求各地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的三类餐饮服务单位,须在今年5月底前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并予以公示。

  大限已过半个月,连日来,多家媒体报道称,在北京,一些大型的连锁式火锅店大多能按规定将火锅底料进行公示,但一些小型的火锅店却以“担心商业秘密泄露”或者表示“不知道新规”为由,选择“按兵不动”。

  据初步统计,全国上述三类餐饮单位共59040家,但是,目前已备案和公示单位有96404家。他介绍,部分省份比如黑龙江、广东、江西等不仅局限于这三类餐饮单位,而是要求全部备案。

              

  一、餐饮单位可能使用的添加剂

     

  1).自制火锅底料:着色剂、食品用香料、防腐剂、增味剂、甜味剂等。

  2).自制饮料:着色剂、防腐剂、甜味剂、乳化剂、酸度调节剂、抗结剂等。

  3).自制调味料:增味剂、酶制剂、食品用香料、消泡剂、着色剂等。

 

    二、处罚措施: 该公示不公示将上黑名单

 

  对于没有备案和公示食品添加剂的三类单位,徐景和表示,将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同时对重点餐饮单位要督促其加强自检频次。

  另外,对餐饮服务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将一律吊销许可证,一律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经营的相关物品,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对应当备案公示而没有备案公示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餐饮服务单位,一律纳入“黑名单”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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