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张艺谋新作《长城》上映那天,一个挺着大V的影评人在微博上宣布:“张艺谋已死!”然后,还配了祭奠亡灵才有的三根小蜡烛。
这个很可恶,不仅是超出了影评范围,而且可以比照诽谤罪来看待。诽谤罪的特征是“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分析一下,现在张艺谋活得好好的,这个人却讲人家已死,并配三根蜡烛。这不正是“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吗,公开发表出来并引起轩然大波,难道这不也是属于“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近年来,人们似乎特气量小而杀气大,动不动不弄死这个弄死那个,意见一不合,就要起杀机。要么,就要骂人家是汉奸,最近看了一系列汉奸名单,竟看到了好多坚定的爱国者的名字。难道是有意说反话闹着玩的吗?同意的,就是同志,反对的,就是敌人,这他妈妈的什么逻辑?有话好好说不行吗?他不对,我们用我们的“对”来说服他,不是很好吗?为什么非要置人以死地呢?
《长城》不过是一部电影,张艺谋如果没有拍好,那么,在艺术上帮帮他,假如我们真有那样能力的话。怎么可以治以死罪呢?张艺谋,为人谦和热情,为艺术诚恳痴迷。有时我想,中国电影如果真的没有了张导,怕是更苍白了吧?就因为没拍好这一部,我们杀了他?请问,你真有生杀大权吗?
我看到有人发表文章,指责这个大V是“混账劲儿和戾气”我点赞这个指责。我们天天说博爱说对生命的尊重,怎么去做呢?这真是一个问题。千万不要再为我们的社会种植那么多的仇恨啦。
批判是必须的,但首先要具备批判的贵重品质。上来就撩开上衣露出刺青,张嘴就是“老子弄死你!”那是不能算有资格的。那暴露了什么,你自己懂的。影评就是评电影,说别的都是跑题,而且跑得太老远山西的扯鸡蛋,看上去特别外行,特别地外行充内行。
最后,请万能的大得不得了的某大V,留张艺谋一命
,让他为我们好好拍好电影。这次拍好不要紧,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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