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向是喜欢批评自己的,但前些天那件事是对的,我要表扬自己。
前些天,参加一朋友儿子的婚礼。席间,自然都是各路神仙。喝着喝着,有人忽然从遥远的一桌飘来,提出要求,希望大家过去敬一位坊间认为是人物的人的酒。按说,这当然好,敬酒往往也是自敬。但我是有要求的,受我敬的必须是个人物。大家都去了,我没有动。有人仿佛友人的样子的人又来动员,我还是不去。他问:“为什么呢?”我说:“我真的很烦他。”
是的,我是那么地不喜欢满嘴谎言的伪善者,至于不懂硬装懂冒充学问家到处开腔叫卖,表面上还化装成“绿茶”的,那就更等而下之几近于骗子了,我就更是要抑制不住地鄙视了。
一般来说,我是同意宽容的,但要我宽容骗子坏蛋,那还是滚蛋吧,哪怕是有人兼仿佛友人来劝说。不是我装B,而是B们太能装。“你是什么东西你忘了,可我难以忘怀呀。”烦并且鄙视。我对示好并不一味看好,有的所谓橄榄枝连当柴烧也是一百个不情愿的。
我们的社会出了好多问题,根子有很多,其中之一,是好坏不分了。现在的人们不大会鄙视了,或者说,作为美好情感的鄙视,濒临灭绝了。好好的一桌子席,突然端上来一盘狗屎,居然没有人反对,反而异口同声地说:“味道好极了!”一切都是好好好,最后,坏就会在所谓好的评价中趁机作乱。事实上,每一次进步都很艰难,何必因为胆怯求和气而一再提高成本?
鄙视,如果每个中国人都学会了这一情感,我觉得很可能在邪恶面前就竖起了一道钢铁长城。
鄙视,我认为它确实是一种美得可以的情感,如果大家都抛弃了,我还是要精心珍藏的。
鄙视,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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