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海婴先生签名本之鲁迅相册
读陈明远先生昨天发表在人民网的一篇题为《鲁迅一生中究竟挣了多少钱?》文章说——
令我感到欣慰的是:鲁迅以他的脑力劳动所得,总收入相当于1995年人民币408万元、2009年816万元以上,成为名副其实的“中间阶层”即社会中坚。他受之无愧。
从“而立之年”以后的24年间,鲁迅有平均每年相当于2009年人民币34万元、每月人民币2万—4万元的收入,保障了他在北京四合院和上海石库门楼房的写作环境。在残酷无情的法西斯文化围剿之中,鲁迅能够自食其力、自行其是、自得其乐,坚持了他的自由思考和独立人格。这使他永远成为文化人的榜样。
那么,这应是靠谱的事了。老先生在《忽然想到》中讲到“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看来也是他切实的体会。他痛骂的那个环境,给了他足够的发展空间。
众所周知,鲁迅没有写过长篇,更没有做过影视剧等大赚特赚的工程,他主要是经营千字文豆腐块,虽偶做翻译,也数量不大,然而,竟达准千万之巨。文化繁荣,社会应该出手大方买大单。否则,吃亏的不止是作家艺术家,更是社会。作为创作个体的作家艺术家,他们贫穷也就贫穷了,消亡也就消亡了,原本没有什么。然而,社会如果因此失去了好的作品,那可就亏大了。如果文化不值钱了,那最终什么都将不值钱了。纵观世界各国,所谓强者,无不是文化上的超强大。
去年9月30日有记者发表文章题为《新稿酬标准被指缺乏强制力
稿费涨版税反降》文章说“最近稿费将大涨的消息,着实让写作者们欢喜一场,无奈只是“空欢喜”。法律界人士昨天对记者表示,国家版权局制定的新版稿酬标准并不完全具有强制性,“参考意义远大于执行力”。而据记者了解,面对写作者“涨稿酬”的强烈呼声,一些入不敷出的出版社准备采取“迂回自救”的办法——让作者心理好受一点,而自己不至于亏损。”到目前,好像没有什么发展动向。
现在,似乎只有《家庭》、《知音》、《华西都市报》三家能达到千字千元,因而,它们成了国内最好的媒体。可是,这个标准还是二十年前的样子。其他报刊均在千字百元左右,甚至还有千字为零的。来约稿的编辑,大多面带羞涩地先说上一句,“对不起,老师,我们的稿费说不出口,看面子吧,友情出演一次。”
嗨……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