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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胜利于正上诉到底有多少底数?

(2014-12-26 09: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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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分类: 随笔
琼瑶胜利于正上诉到底有多少底数?
     腾讯娱乐讯 今天,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四家公司立即停止《宫》(内地版 韩版)的发行和传播,于正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此前,琼瑶发表长微博举报于正编剧的《宫锁连城》(观剧)抄袭其《梅花烙》

       1225,“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出评论《法律不容文贼》称:“以抄发家,哪怕名利双收,实是自设陷阱。”

 尘埃落定,似乎是。但,报道同时说,于正不服,要依据法律上诉。都是写戏的,但于正的戏路似乎不正。20多个桥断属于克隆,还要不服,还要上诉。顽强是够,但又能强到哪里去呢?国内109位编剧联合声援琼瑶,《人民日报》今天还特别发了评论,名字竟是《人民日报评论于正抄袭败诉案:法律不容文贼》难道,他们都错了吗?都是和于正认为的一审判决一样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当然,于正有上诉的权力,他上诉没有毛病。但令人担心的是,心里真的那么有底数吗?一个案件,事实真相只有一个,从一审判决所依据的事实来看应该是真实的。比如:法院在认定于正存在侵权行为的基础上指出,推定琼瑶在庭审中主张的于正编剧酬金标准及《宫锁连城》剧的发行价格具有可参考性。根据涉案作品的性质、类型、影响力、被告侵权使用的情况、侵权作品播出使用的范围以及被告方获利情况和琼瑶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等因素综合考虑,判令于正及四家公司连带赔偿琼瑶500万元。

于正现在要上诉,可是,报道又说,此前曾想和解。《京华时报》说,王军律师透露,于正曾私下向琼瑶求和解,但并未让人看到诚意。记者为此向负责处理此次诉讼事宜的公关公司负责人刘先生求证。对方表示,的确有过和解,但是不是与琼瑶律师谈和解。于正和解谈的是对琼瑶的敬意,不是歉意。

这是一段很怪怪的话。谈和解,与律师谈、与琼瑶本人谈,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区别。和解谈“敬意”,而不谈“歉意”听起来也莫名其妙,像是玩文字游戏。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不管何种方式谈,都是谈和解。既想谈和解,那就可以多少判定出今天的要上诉没有多少底数。胜券在握的人,一般是不会谈和解的。于正工作室昨日发声明表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因此,我们将依法提起上诉,维护合法权益,并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裁决。”这句听来,有气无力,有点对自我糊弄面子的感觉。

因此,于正的上诉路最后闹不好仍是自取其辱,就如同判决前说的那些硬气的话。就好比一个小孩子打架打输了,一边逃跑一边恫吓那胜者:“你等着,你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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