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片)

(著名娱评人、新锐画家蓝恩发所绘)
好像隐约听说过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是剽窃日本人的。
可贵的是,胡适。作为鲁迅的另一敌人,他在鲁迅过世56天后站出来僻谣了,而并不怕得罪老朋友陈西滢。这才是洋墨水喝明白了的人。大师,常常是这样无一己之私的人物。见天价咬着牙嚼假想敌的,如乡下灶台边不明事理的小女人那样的范儿,即使自称或雇人他称为大师,也终究是“大私”。
胡适在写给苏雪林后来又公开发表的一封信中道:“鲁迅自有他的长处,如他的早年文学作品,如他的小说史研究,皆是上等工作。通伯先生(陈西滢)当日误信一个小人张凤举之言,说鲁迅之小说史是抄袭盐谷温的,就使鲁迅终身不忘此仇恨!现今盐谷温的文学史已由孙俍工译出了,其书是未见我和鲁迅之小说研究以前的作品,其考据部分浅陋可笑。说鲁迅抄盐谷温,真是万分的冤枉。盐谷温一案,我们应该为鲁迅洗刷明白。”
但谣言的影子一直是在的。令人生厌。鲁迅强烈的个性,难免要被另一些人强烈地忌恨,这也是没有办法的。
刚则读了《文史参考》周冉先生的文章,才知这个所谓的剽窃门,竟是源于另外两个人的热恋,并且是“以小人之心度”出来的。
文章这样说——
1925年10月1日,《晨报副刊》在报头用了一幅敞胸半裸的西洋女人黑白画像,无署名,主编徐志摩也未声明画的来源,只是在同日刊载的凌叔华所作小说《中秋晚》后的附记中,顺便说“副刊篇首广告的图案也都是凌女士的”。10月8日,《京报副刊》上登载了署名重余的文章,指出该画是剽窃英国画家比亚兹莱的。11月7日,《现代评论》又发表了凌叔华的小说《花之寺》,14日《京报副刊》出现了署名晨牧文章,暗指《花之寺》是抄袭契诃夫的小说。此时,因在“女师大风潮”中与鲁迅有了过节的《现代评论》主编陈西滢,与凌叔华正在热恋当中,便开始疑心这两篇文章都是鲁迅所作,目的是屡屡使他们难堪。
1926年1月30日,陈写了《西滢致志摩》一文在《晨报副刊》上公开发表,其中攻击鲁迅说:“他常常挖苦别人抄袭。有一个学生抄了沫若的几句诗,他老先生骂得刻骨镂心地痛快。可是他自己的《中国小说史略》却就是根据日本人盐谷温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里面的‘小说’一部分。其实拿人家的著述做你自己的蓝本,本可以原谅,只要你书中有那样的声明。可是鲁迅先生就没有那样的声明。在我们看来,你自己做了不正当的事也就罢了,何苦再去挖苦一个可怜的学生,可是他还尽量地把人家刻薄。‘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本是自古已有的道理。”
鲁迅很快做出回应,“盐谷氏的书,确是我的参考书之一,我的《小说史略》二十八篇的第二篇,就是根据它,还有论《红楼梦》的几点和一张‘贾氏系图’,也是根据它的,但不过是大意,次序和意见都很不同。其他二十六篇,我都有我独立的准备,证据是和他的所说还时常相反。”这件事似乎就平息了,但似乎对鲁迅伤害很大。十年后,他在《中国小说史略》日译本的序文里,虽然认为自忆报了私仇,但仍不忘骂陈西滢为“谎狗”
如果讲公道话的话,“陈老师”在剽窃门上有两大不对。一,是缺乏调杳研究,“采访”功夫不扎实。二、发表时也太草率了。鲁迅后来承认自己是“私仇”,但当初陈与鲁迅是连私仇也构不成的。因为此前虽有论战,都是为公事。这次虽事出有因,但这“因”实属太虚,那两篇攻击凌淑华的文章根本就不是鲁迅先生写的,且《中国小说史略》也根本不是抄袭盐谷氏。陈西滢一向是以出于公心评论天下而闻名天下的,然而,这一次丢了人了。
爱情固是诚可贵,但真理更可贵。何况那一场风花雪月是打了好多折扣的。七年之后,据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的《民国十大奇女子》(作者:肖素均)凌又弄出来个异国恋,一个叫朱利安的英国人闯进了二人的生活,弄得沸沸扬扬。
1926年造“剽窃门”时,陈西滢刚满30岁,他的学术较成熟,学养还是有点嫩。历史给了他一年的时间,然百,他仍是嫩。
1927年,作为大评论家的他写出了《新文化运动以来的十部著作》,他这样评论鲁迅作品——
《孔乙己》、《风波》、《故乡》是鲁迅“描写他回忆中的故乡的人们风物,都是好作品”。但又说,小说里的“乡下人”,“虽然口吻举止,惟妙惟肖,还是一种外表的观察,皮毛的描写”。即使只肯定了这些小说的描写风土人情的好处,也不忘大打折扣。他同时又认为《阿Q正传》要高出一筹,但也不过认为阿Q是同李逵、鲁智深、刘姥姥等“同样生动,同样有趣的人物,将来大约会同样的不朽的”。只承认在艺术上的生动有趣,并不谈及鲁迅的思想深度,以陈西滢留英博士的训练,这种评价绝不是眼光问题。他同时更不忘表示对鲁迅杂文的不恭。在文后的说明中,陈西滢说了一段别有意味的话:“我不能因为我不尊敬鲁迅先生的人格,就不说他的小说好,我也不能因为佩服他的小说,就称赞他其余的文章。我觉得他的杂感,除了《热风》中二三篇外,实在没有一读的价值。”而他对鲁迅小说的评价,又何以能用“佩服”二字概括呢?因为他对其他列入“十部著作”的作家作品的评价比对鲁迅要宽松得多。
看这个样子,仍不像公论的样子。
这就是中国文人的悲哀所在,重'情"轻“理”,一切听感情的,真理则次之。自己做感情的奴隶,同时,让真理做自己的奴隶。跟我好的,就全好。跟我翻了脸,则一切皆坏。陈是中国现当代史史了不得的人物,作为向以公论著称的现代评论派的主将,尚且为了爱人去报本不存在的仇而造一个“剽窃门”,更何况别人呢?多说一句,陈先生16岁那年即赴英国留学,先后入爱丁堡大学和伦敦大学学政治经济,获博士学位。那么多的洋墨水竟不能洗净中国儒学的古墨臭,这又哪里是他一人的悲哀?纵观鲁迅全部杂文,竟也不能在呐喊真理的同时彻底摆脱
“私情”,你说中国文人的悲哀深不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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