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看电视上所谓揭秘,又说慈禧是汉人了。说她本出身在山西,原名王小慊。后到道员惠征府上,惠征看他聪明伶俐,又决定教她读书,以备来日替女儿去宫中选秀。因为选秀,是灾难,所以,他要偷梁换柱。后来果然成了。因此,慈禧是汉人。而且,还配上了慈禧签名的信。还配上一个姓刘的数十年的研究成果。
这其实是不懂清代的选秀制度。
清朝宫廷选秀女,首先必须是满族旗人血统的官员的女子,以保持满洲贵族的尊严和特权。在保证血缘和社会地位高尚的情况下,才讲女子的美貌与素质。
挑选秀女,是为皇帝做妃嫔或为亲王、王子指婚,所以必须体形健美、品行端正。因此要经过层层挑选,保证无误。
从这个角度来看,选秀是一个严肃的政治行为。大清的满洲官员,不论是出于对王朝的忠诚,还是出于个人考虑,他都不敢有丝毫怠慢。况且“为皇帝做妃嫔或为亲王、王子指婚”这从任何角度上看,他对于被选中的这秀女及其家庭都不是灾难呀。惠征为什么要视天大的幸福为灾难而不惜冒死去偷梁换柱呢?
而且,挑选的时候,极其严格——“凡届挑选秀女之期,由户部行文各旗都统,将应阅女子年岁等,由参领、佐领、骁骑校、领催及族长,逐一具结呈报都统,然后汇咨户部,户部上奏皇帝,皇帝批准何日选看秀女后,户部马上再行文各旗都统,各旗造具秀女清册。由参领、佐领、骁骑校、领催、族长及本人父母或亲伯叔父母兄弟之妻,亲自带秀女送至紫禁城的神武门,依次排列,由户部交内监引阅。这算是第一次挑选。凡经太监挑选被记名的,须再行选阅。这是第二次挑选,凡不记名者,听本家自行聘嫁。如各旗官员女子,因有事故,不及与选者,下次补送选阅。未经阅看之女子及记名之女子,私相嫁聘者,自都统、参领、佐领及本人父母族长,都要分别议处。被选秀女的年龄,必须是13岁至17岁的未婚女子。经太监两歇挑选后,最后报皇帝选定,或被纳为妃嫔,或指婚给亲王或王子为妻。”面对这样的程序,那个叫“王小慊”的汉家女混过得去吗?
惠征要傻到什么程度,才会放弃皇亲国戚,反而要冒着掉脑袋的危险让一个汉家女孩代替自己的亲生女儿去享尽荣华富贵?即使他有无产阶级的革命觉悟,那也不行。视富贵如粪土可以,但能视脑袋如粪土吗?当道员是为了什么呀,不就是为当比道员更大的吗?况且,他是谁的道员哪,他不是皇上的道员吗?
还有一个更为重大证据,证明这偷梁换柱绝不可能。慈禧的曾祖父吉郎阿死后因贪污案事发,在道光27年,慈禧的祖父景瑞替他坐牢三年。惠征替还了11800两白银,才于道光29年获免出狱。那么,到了咸丰二年选秀时,这个祸事刚过了三年,这个惊魂未定的四品道员惠征他敢再去惹一个杀头灭族的大祸吗?他恨不得亲生女儿选上,给家族打个彻底的翻身仗呢。这才是于人于已于皇室于家族最正常不过的心思。
慈禧选秀成功后,惠征及其叶赫纳拉全族果然一日甚于一日地风光起来。
山西的新野史造出来后,据说清史界还大震动了一下,这大可不必。这太脆弱了。咋这么不禁震呢?还“大震动”,真是的。
从任何一个角度去看,惠征都绝不可能去偷梁换柱。他不敢,他更不愿。只要稍一动脑,即使是傻得不行的人替他动一下脑,也不能得出那样的傻瓜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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