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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对记者的招待费其实是献媚费和封口费

(2011-09-26 07:01:01)
标签:

杂谈

     湖北洪湖市宣传部就申请招待新华分社记者4万元费用事件件致歉。听起来,令人感动。想起来,令人“敢言”。

    为什么对记者这么客气呢?为什么对新华社记者这么客气呢?难道真的是好客吗?

    我不大信。如果对普通百姓对上访者如此客气,我就信了。而这样的“如果”是绝不会有的。来了8个老百姓,就能慷慨地拿出4万来招待?我不信,鬼也不会信的。要不说句:“领导不在!去去去!”才怪呢,要不像洛阳那样把客人当上访者殴打也才怪呢。

    说到底,还是逃不了献媚和封口。

    某些地方上的宣传部把自己的职责就是定位在糊弄灶王爷上,他们视记者为灶王爷,见了面,就是使出浑身解数忽悠,希望上天只言好事不言坏事。从来不考虑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这样做,其实也就是不知啥为党啥为人民的证明。不是有人公开这样质问记者吗,“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人民说话?”

    所以,这4万招待费准确地说,就是献媚费和封口费。

    好可怜的洪湖,你道了歉,我也不能同情你,尽管你是革命老区,尽管我也到你那里采访过有感情。

    因为,好的记者都会因为被当做灶王爷那样没党性没人民性的爷而感到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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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洪湖就申请新华社分社记者接待费事件致歉
2011-09-25 12:12   来源:洪湖市人民政府    打印本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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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人民政府网站截图(点击查看原文链接)

  洪湖市委宣传部关于解决新华社湖北分社领导一行调研接待经费的请示的有关情况说明

  9月23日,网上出现洪湖市委宣传部“关于解决新华社湖北分社领导一行来洪湖调研接待经费的请示”的帖文。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4月11日至12日,新华社湖北分社记者一行8人,来洪湖调研红色经济和绿色产业发展情况,实地考察了红色首府瞿家湾和洪湖湿地生态保护区,采访了我市有关领导和基层干部群众。荆州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调研活动。

  我部以新华社湖北分社领导来洪湖调研为由,向市政府提出了解决接待经费4万元的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在报告上签署了“请市采购办支持”的意见,安排市采购办协助接待采访活动并据实报销,未同意直接拨款。采访期间,新华社湖北分社记者主动要求结算食宿费用,被我部婉拒。采访结束后,实际接待费用为7402.52元,其中进餐费3034.52元、住宿费4368元。

  我部以接待新华社湖北分社记者为由,一并申请解决其他记者接待经费的做法,损害了新华社湖北分社乃至整个新华社的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此,我们向新华社湖北分社表示歉意,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并认真进行整改,杜绝类似事情再发生。

  特此说明。

  洪湖市委宣传部

  201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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