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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不讲公理:重庆为何“状元”也不灵?

(2011-08-19 07: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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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混帐东西们,难道非要累垮我不可?写完了《河北社科院的做法没有科学只有流气》、又写《人民教师,宁有“干部”种乎?》现在又“逼”我写《公然不讲公理:重庆为何“状元”也不灵?》都是关于人事部门混帐东西不办人事的,怎么就这么多?怎么就这么层出不穷?怎么就这样干骂也没个吊记性?!而且,这重庆,真的是太不要脸了。人家王某考中了“状元”还不要人家,那你们准备要谁?要“名落孙山”的吗?“专业不一致?”那他妈报名时直接把他挡在外面不就完了吗?“原告进行面试时已经得到被告认可,并由此顺利进入之后的考核程序。”这话又如何解释?能自圆其说吗?嘴大也不行吧?

    重庆,你可是率先大唱特唱红歌的地方呀,怎么弄出了这样的黑事?你们自己出的题自己监的考自己判的卷,结果人家考成了“状元”你都不承认。请问重庆,你还能承认什么?还请问,在你面对“状元”耍无赖时,是一边吟唱红歌一边耍的吗?无赖是这样子好耍的吗?

    重庆,我们不指望你能承认更多的什么,我们仅指望你能承认这次是错的,然后,接回你的“状元”。所以还有这样的指望,就是我们还心存信念一丝,信任你们能在红歌袅袅中办一点红事。重庆,请不要让我们失望。

附:公务员考试成绩第一考生被取消录取资格

2011-08-18 17:36:13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北京) 4324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王某在2011年3月参加了重庆市面向社会公开的地方公务员考试,所选择的职位是监察管理职位。王某顺利地完成了各项手续,并取得了第一名的成绩。7月3日,重庆綦江县人社局口头告知王某因其专业不符被取消资格。王某起诉该局,此案已被受理。

    原告王某在2011年3月参加了重庆市201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的地方公务员考试,所选择的职位是綦江县环境监察大队监察管理职位。王某顺利地完成了报名、复审、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所有正常程序,取得了第一名的成绩,并已经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王某认为自己被录用应该没有问题,没想到在7月3日,被告却口头告知其因专业不符,取消了她的录取资格。被告认为,此次公务员招录中,其所报职位要求“安全技术管理”专业,而王某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为“安全工程”,其所属专业与职位要求不一致。

但王某认为,在报考时,自己提交了重庆科技学院出具了《关于我校2006级安全技术管理专科专业名称的说明》,证实了毕业证书上关于专业名称的错误,正确的名称应为“安全技术管理”。此说明在原告进行面试时已经得到被告认可,并由此顺利进入之后的考核程序。因此原告认为,被告已经对原告的专业符合录用要求给予了认可,在之后作出的取消录取资格的决定是错误的,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本文来源:北方新闻网——内蒙古人的新闻主页 关注你最关心的新闻 原文地址:http://www.northnews.cn/2011/0818/4548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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